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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與貪污罪的區別都有哪些 可以說盜竊罪與貪污罪都是將不屬于自己的財物,通過一定的手段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但實踐中具體構成的罪名卻不一樣。其中,我國對貪污罪的處罰自然是要比對盜竊罪的處罰嚴重一些的,那實踐中究竟盜竊罪與貪污罪的區別有哪些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盜竊罪與貪污罪的區別有哪些侵吞、竊取、騙取是貪污罪的三種基本行為形態,這使貪污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侵占罪在行為形態上具有相似性。兩者的主要區別是:(1)犯罪主體不同。前者是特殊主體,只有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資產的人員才能實施;而后者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實施。(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前者是行為人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竊取、騙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后者則是單純以盜竊、騙取、侵占的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犯罪手段與行為人的職務、職權或地位及其便利條件無關。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公共財物,是區分貪污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侵占罪 ·勞動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費? 我們發現要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要求勞動者在休息休假時間內加班,此時單位會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加班費。那要是勞動者自己主動自愿加班的話,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也可以獲得加班費呢?我們將在下文中告訴您勞動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費。一、勞動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費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相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按照以上標準工時制度計發工資待遇的,是計時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制度的用人單位,其加班工資的支付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2、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3、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以上規定表明,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 ·工傷職工去哪里申請工傷鑒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鑒定,只是這種情況下工傷職工要去哪里申請工傷鑒定呢?下文中,我們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工傷職工去哪里申請工傷鑒定勞動鑒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鑒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鑒定委員的職責范圍各有不同:1、縣(縣級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職責范圍:(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鑒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2)制定本級勞動鑒定的工作制度;(3)對于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鑒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鑒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鑒定。2、 ·一般工傷認定需要啥手續? 工傷認定需要啥手續?這可以說是很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人急需要知道的內容,畢竟不了解相關的規定,就有可能導致申請不順利,這樣也是會影響到自身維權的。鑒于這樣的情況,我們在整理了有關資料后,將在下文中為您帶來申請工傷認定手續的內容。一、工傷認定需要啥手續申請勞動工傷認定的,必須依照一定的程序進行,這樣才更保證工傷認定有效進行。具體流程如下:1、申請時效勞動者要申請工傷認定的,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地區勞的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提出工傷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申請部門勞動者要申請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本人在有效期內,可以到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局內的工傷認定部門進行申請。3、提交資料申請工傷認定必須向有關部門提交相應的材料,比如《工傷認定申請 ·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怎么辦? 在一些技術性或者體力型的勞動中,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或身患職業病的情形有不少。在發現身患職業病或者遭遇了工傷事故后,職工應該及時申請工傷認定。那么,應該怎么申請工傷認定呢?在申請工傷認定后,有關機構會做出工傷認定結論。不過,勞動者如果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怎么辦?對于這些問題,下文中將一一為您介紹。一、應該怎么申請工傷認定?(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二)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 ·工傷認定一般多久去做比較好 勞動者在上班的過程中,要是人身受到了損害的話,此時最應該做的就是積極的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治療,以減少造成的損害。而之后才是說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對事故作出相應的處理。那實踐中,工傷認定一般多久去做比較好呢?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工傷認定一般多久去做勞動者受到事故傷害后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需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才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工傷認定有一定的時限限制。《工傷保險條例》的法律法規根據不同的申請主體,對申請時限也作了不同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 ·工傷認定超過一年要怎么辦 根據我國法律中關于工傷認定時限的規定,最長提出認定的時間也就是事故發生之后的一年內,當然要是用人單位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話,則時限要求就更短了為30日。但現實中卻也有可能出現工傷認定超過一年的情況,那此時要怎么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工傷認定超過一年要怎么辦是否超過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認定工傷,不能主張合法權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傷案件屬于一種特殊的人身傷害案件。按照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原則,在上位法有不同規定時應當適用上位法。在《民法通則》中規定,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單位一直在負責勞動者的治療,勞動者知道權利被侵犯是在單位停止對勞動者的治療時開始。因此,如果沒有超過《民法通則》規定的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法律應當保護其合法的權益。勞動者可以要求勞動仲裁部門出具不予受理的決定書,然后向法院提起工傷賠償訴訟,由法院作出工傷認定,判定勞動者獲得應有的賠償。二、工傷認定的對象有哪些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一般是去哪里做工傷認定 在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申請的時候,可能也是讓很多當事人比較頭疼的時候,畢竟誰也不想發生工傷,但要是真的不幸發生了,也不得不去處理,否則的話就會給自身利益造成更多的損害。那實踐中,一般是去哪里做工傷認定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一般是去哪里做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說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二、工傷認定的時效是多久勞動者受到事故傷害后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需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才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工傷認定有一定的時 ·遺贈扶養協議優先于遺囑繼承嗎? 我們都知道在進行遺產繼承的時候,有時候會留下遺囑繼承協議,有時候有遺贈扶養協議,有時候也會有法定繼承,那么對于在遺產繼承中,當同時存在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時,誰更優先呢?遺贈扶養協議優先于遺囑繼承嗎?記下來我們就為您解答。一、什么是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與法定繼承繼承是指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和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根據法律確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以及遺產分配的原則,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方式。遺囑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及安排與財產相關的事務所并于死后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包括組織)簽訂的,遺贈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亡后按協議埃塞俄比亞轉移給扶養人所有扶養人承擔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義務的協議。二、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級最高遺贈扶養協議先于遺囑和法定繼承,遺囑先于法定繼承繼承。被繼承人留有遺囑的,應先按遺囑執行,只有遺囑未處分的財產才能進入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人依遺囑取得遺產后,仍有權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信用卡詐騙量刑起點是多少? 如今使用信用卡購物付款的人越來越多,現實中的信用卡詐騙案件也越來越多,信用卡的詐騙審理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為此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此來減少或避免信用卡詐騙。那么信用卡詐騙量刑起點是多少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信用卡詐騙量刑起點是多少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量刑起點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1、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3、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信用卡詐騙罪數額認定標準(一)使用偽造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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