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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可以附義務嗎,遺囑是否能附義務 在很多人的眼里,遺囑其實就與贈與合同差不多的,那么既然贈與合同可以附義務,那么此時遺囑可以附義務嗎?相信不少人在立遺囑的時候都想到過這點,下面就讓我們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遺囑可以附義務嗎(一)遺囑可以附義務我國民法典中承認附義務的遺囑。公民立遺囑時,除處分自己的財產外,往往還要托付其他后事,這就發生了遺囑中的義務,對于遺囑人的這種終意表示,應予尊重并予執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規定,遺囑繼承或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有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和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因此,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遺囑中合法的義務,卻接受了遺產,經利害關系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并不影響該繼承人依照法定繼承取得遺產。(二)遺囑所附義務的種類遺囑中所附加的義務主要包括兩類,1、為社會公共利益附加的義務,如須將遺囑中指定的財產用于社會福利事業或興辦學校、 ·福建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據統計,我國每年處理最多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福建省作為我國沿海城市,更是一個交通事故頻繁發生的城市,福建交警大隊光是每年花在處理交通事故上的人力和物力就有很多。那么,結合各方面的材料,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今天,來給您講解。一、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含義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全國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都不一樣,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二、福建省交通事故相關統計數據根據福建省統計局相關數據,現將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部分數據傳發如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年;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3520元/年、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1961元/年。三、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留置權約定排除是否可以 留置權約定排除是否可以一、留置權約定排除是否可以《擔保法》第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不得留置的物”,承認了當事人可以約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權。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擔保法》司法解釋進一步作出了當事人可以約定全部地排除留置權。該解釋107第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排除留置權,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人行使留置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留置是債權人以繼續占有控制債務人的財產,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方式。留置權是債權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享有的權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換價值的效力。留置是《擔保法》規定的一種債的擔保方式,實質上是法定質權。留置權的取得條件、適用范圍、擔保范圍和留置權的效力、留置權的實現、消滅都由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當事人約定,這是留置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區別之一。既然留置權是債權人的權利,債權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權,也可以預先拋棄留置權。法律雖然不允許當事人任意設定留置權,但是,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應當允許當事 ·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的相關內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的相關內容是什么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公民集體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該項權利的權利主體為公民或集體;權利客體為集體所有土地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單位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權利內容由合同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有期限的物權,耕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到70年,特殊的林業承包期經國務院行政部門的批準可以延長。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的分析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是: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國家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 ·搶劫罪的犯罪特點是什么 您知道搶劫罪的犯罪特點是什么嗎?在深入了解搶劫罪的時候,除了要知道搶劫罪的量刑標準,還要對其犯罪特點以及立案標準進行掌握。下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搶劫罪的犯罪特點是什么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于搶劫犯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無論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財物,也不論被搶財物價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并當場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手段,就構成搶劫罪。“數額特別巨大”和“致人特別嚴重傷殘或死亡”只是本罪從重處罰的兩個情節。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 ·新拆遷補償條例全文 新拆遷補償條例全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第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哪里能做親子鑒定,相關的內容有哪些 當需要進行親子鑒定時,哪里能做親子鑒定呢?其實我們真心希望各位朋友們不會在生活中碰到這種事。做親子鑒定雖然讓人難以啟齒但是呢該做做的時候還是要做,為了自己也為了一個和睦的家庭,所有的懷疑都是讓一個家破損最重要的原因。接下來我們為您一一講解何為親子鑒定。一、鑒定原因進行親子鑒定的主要原因:隨著科技的發展,加上傳統的家庭觀念的改變,使得現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謀而合。由于自由化和人們對性別關系的開放,倫理的輕視,人生的生活方式等變化,導致許多夫妻結婚后都擔心孩子是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丈夫懷疑孩子是否親生,還有的是懷孕前不止與一個人有過性關系的女性,她們為了搞清孩子的真正父親是誰,懷著孕就提出鑒定,如果父母血液、毛發、唾液、口腔細胞及骨頭等不存可以做親緣鑒定。二、司法親子鑒定遺產繼承糾紛要確定是否親生關系;強奸犯的認定;認領被拐賣兒童;未婚先育落戶,超生落戶、無法提供出生證明;遇難者(空難、海嘯等)身份無法辨認;撫養權糾紛; ·違約金與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違約金與解除合同能否并存?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所謂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具備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自始消滅或向將來消滅的一種行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關系消滅。但對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債權債務關系應如何處理,則是合同解除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發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如果沒有溯及力,則解除以前的債權債務關系依然存在,當事人對已經履行的部分不負恢復原狀的義務。我國《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由此可見,我國《合同法》承認合同解除在一定情況下具有溯及力。二、違約金的性質所謂違約金是指當事人通過協商預先確定的,在違約后做出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以外的給付。違約金具有懲罰性和金錢給付性,它分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兩種。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 ·解除合同通知書拒收有效嗎? 解除合同通知書拒收有效嗎?有時候,合同雙方當事人之一出于種種原因會選擇解除合同,則需要將解除合同通知書寄往另一方當事人,此時可能會發生拒收的情況,那么解除合同通知書拒收時解除是否達成?對此有不少爭議,在此,我們將通過幾種不同的觀點為您介紹法律中的相關規定。一、解除合同通知書拒收有效嗎針對拒收解除合同通知書這一問題,需要明確的是“拒收”解除合同通知函是否產生法律效力?有送達才有拒收,拒收的行為已經產生到達生效的法律效力。關于合同訂立中的要約何時生效的問題,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三十七條已明確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采用數據電 ·未經協商解除合同需要承擔什么后果? 未經協商解除合同需要承擔什么后果?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的解除包括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雙方解除又稱協議解除,即當事人雙方訂立協議,意在消滅有效合同而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在這種情形中,當事人雙方均可以單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滅。而單方解除則包括單方約定解除和單方法定解除。單方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某種解除情形,當這種情形出現時,享有解除權的一方以單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滅,不必征得對方同意。單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當某種情形出現時,享有解除權的一方可依據法律規定直接行使解除權,以達到消滅合同的目的。關于單方法定解除,我國《民法典》有較詳細的規定。一、可解除合同的五種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雙方均享有解除權,發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須具備以下條件:發生方有證明責任,證明不可抗力已發生;及時通知了對方;不可抗力并非發生在遲延履行時。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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