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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合同丟了怎么辦? 員工入職的時候,會和單位簽署一份入職合同,也就是勞動合同。這份合同對員工來說非常重要,其中規定了工作崗位、工資報酬、福利待遇及休假安排等。員工應當妥善保管,這樣出現勞動糾紛的時候也有據可依。那么入職合同丟了怎么辦?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我們了解下吧。一、入職合同丟了怎么辦?勞動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者入職時候簽署的勞動合同丟失后,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將其存檔的一份勞動合同復印一份給勞動者本人或者與用人單位重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二、員工入職簽署勞動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 ·購房用辦土地使用證嗎? 購房用辦土地使用證嗎?對于中國的老百姓而言,買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人們買到房子后,應當及時辦理房產證,這樣就確定了房子的產權。而房子是建立在國有土地上的,開發商必須有土地使用權才能合法的建房。那么購房用辦土地使用證嗎?針對這個熱點問題,我們談談自己的看法。一、購房用辦土地使用證嗎?任何房屋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所有權證才能叫完全產權,所以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齊全的才能房可以自由買賣,抵押,交換。很多城市已經所謂房地合一,也就是房產證里面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宗地面積、坐標,你的房屋所攤土地面積、土地使用年限等,如果沒有實行的城市需要另外辦理土地證,有可能還要補土地出讓金。1、土地使用權證是個人擁有該物業產權的憑證2、如果是國有土地,那么可以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3、辦理需憑購房發票、購房合同、個人證件等進行辦理4、沒有土地證的房屋不能抵押交易5、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二、買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有哪些風險?1、 ·集資詐騙辯護律師的辯護思路有哪些? 當前在民間借貸領域,集資詐騙的事情時有發生,當事人被起訴后,可以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這類案件屬于經濟詐騙案件,同非法吸收公共財產罪在量刑上面是有區別的,因此,律師必須清楚從哪些方面展開辯護。那么集資詐騙辯護律師的辯護思路有哪些?下面我們一起聽聽我們的說法。一、集資詐騙辯護律師的辯護思路有哪些?1、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1)集資人是否攜款逃跑從實踐來看,很多集資人集資到一定程度就與集資款一同消失,給投資人留下的只有租用的幾間辦公室或者根本什么都沒有。如果集資人攜帶集資款逃跑,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沒有疑問,其就是為了騙取投資人的資金歸自己所有。(2)是否揮霍集資款有的集資人騙來錢以后,不是為了經營,也不是為了按時償還投資人,而是為了享受,進行揮霍,比如用騙來的錢買豪宅、名車,住豪華賓館,高檔消費,大部分集資款已被集資人揮霍一空,根本無法償還投資人。如果集資人有這種行為,說明其根本就沒有歸還投資人的打算,從客觀上表現為沒有絲毫能力歸還 ·取得地上權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地上權的方式有哪些?我國的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是不能取得所有權的,但是單位和個人可以取得地上權,也就是使用土地的權利。這種權利和土地抵押權是不同的,當地上權到期后,地上權人可以收回建筑,并向國家取得補償。那么單位和個人如何取得地上權?下面我們一起看看我們的說法。一、什么是地上權?地上權設定、喪失和變更,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地上權還具有長期穩定的特點。這也是制定地上權目的之所在。大多數國家的民法對地上權的期間規定較長。具體期間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在地上權存續期間,地上權人有對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還有對地上權本身的處分權,如以地上權設定擔保,地上權可以繼承,地上權人享有的使用土地的權利,不因建筑物或樹竹的滅失而消失。地上權可以依照法律或協議設定。各國民法都規定,設定地上權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在地上權終止時,地上權人有權收回其建筑和竹木,或向土地所有人取得補償,但在地上權人有恢復土地原狀的義務。二、地上權的特征包括哪些?1、地上權為使用他 ·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么? 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么?企業拿到土地后,作為土地使用者,可以將閑置的土地通過出售、交換等方式進行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后,與之對應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一并轉讓。雙方應該簽署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明確各方責任。那么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么?下面我們跟隨我們具體了解下。一、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么?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筑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 ·什么是成熟的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社會關系,明確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勞動關系理論自誕生以來,經歷了初步發展,成熟和完善。如今,勞動關系已經非常成熟,關于勞動關系的法律法規也比較完善。那么什么是成熟的勞動關系?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我們了解下吧。一、什么是成熟的勞動關系?在企業勞動關系及其運作中,外部環境、工作場所和個人因素是導致工作緊張沖突的三個基本因素;而工作緊張沖突的解決依賴于管理和個人撤出以及勞工運動。勞工運動在解決緊張沖突的過程中,集體談判是基本手段。工會一般就工資、工時和工作條件等同雇主或企業管理者進行集體談判;在集體談判的基礎上,簽訂集體合同和有關協議,或對工作場所產生影響,或使工作場所得到改善;工作場所的改善和發展變化又會對外部環境產生影響,外部環境也因此得到改善,外部環境的改善和發展變化又反過來影響企業勞動關系及其運作。二、如何區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價有償的 ·員工辭職后再入職是否還有試用期? 就業是員工和企業的雙向選擇,當員工對待遇不滿時,可以提出辭職申請。在有些特殊情況下,員工辭職后并未找到合適工作,而是又回到原公司上班,重新辦理了入職手續。試用期是新員工都面臨的,那么員工辭職后再入職是否還有試用期?下面針對這個話題,我們談談自己的看法。一、員工辭職后再入職是否還有試用期?1、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離職后重新入職的,如果過去約定過試用期,那么不能再約定試用期;如果過去沒約定過試用期,那么可以約定試用期。2、《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離職后重新入職,屬于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果在過去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那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就不能再約定試用期,如果過去沒有約定過試用期,那么可以約定試用期。二、員工辭職后再入職工齡如何計算?《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 ·簽署遺贈扶養協議條件是什么? 現在有不少孤寡老人,擔心將來生活上面不能自理,于是和他人簽署一份遺贈扶養協議,辦理遺贈手續。協議中規定受讓人在履行撫養義務的前提下可以拿到一些老人的財產。這份協議,確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那么簽署遺贈扶養協議條件是什么?下面我們跟隨我們具體了解下吧。一、簽署遺贈扶養協議條件是什么?1、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3、遺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4、遺贈人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處理意見;5、遺贈人有配偶并同居的,應以夫妻共同為一方簽訂協議;6、扶養人有配偶的,必須征得配偶的同意;7、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意思表示及擔保財產;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是什么?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 ·網絡詐騙找不到被害人怎么辦? 網絡詐騙找不到被害人怎么辦?針對日益猖獗的網絡詐騙犯罪,公安機關加大了打擊力度。有關機構每天都會發現大量網絡詐騙線索,在破獲的一些案件中,公安機關找不到被害人,不能得到網絡詐騙被害人敘述,這就給后期審理增加了難度。那么網絡詐騙找不到被害人怎么辦?下面我們來聽聽我們的看法。一、網絡詐騙找不到被害人怎么辦?1、公訴案件中,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訴訟,而不是以被害人要求追訴為條件;2、被害人的指控只是證據的一種,如果其他證據足以認定犯罪,則沒有被害人指控或被害人指控不可采信仍可以定罪;3、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無法找到,但是案件真實存在且有充分證據足以證明,達到公訴要求,可以公訴。二、網絡詐騙犯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房屋買賣協議書的范本怎么寫? 很多時候,我們都追求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購買一套房子。所以,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都會關注購買房屋相關方面的問題。其中很多人都對房屋買賣協議的合同的一些細節產生關注。因為一份正確的房屋買賣協議的簽訂,是我們對自身利益的保障。也是我們今后發生問題,有效解決問題的有利條件。那么,房屋買賣協議書的范本怎么寫?(一)、房屋買賣協議書的范本怎么寫?甲方(轉讓方):性別,民族,年齡,職業,身份證號:地址:電話:乙方(受讓方):性別,民族,年齡,職業,身份證號:地址:電話:一、甲方將坐落在個人產權的房屋使用所有權以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產籍號為,戶型為室廳,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樓層為住,(正、廂)樓。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元,并將過戶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天內移交給乙方,否則視為違約行為。由方于年月日前辦理完交易手續并承擔全部過戶費用,將該房屋的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新房證下發7日內,乙方應將購房余款一次性給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購房余款的當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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