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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辦離婚證多久算離婚啊? 一、不辦離婚證多久算離婚啊?不辦離婚證等到法院的二審判決書下達了就等于是離婚了,不是必須要辦理離婚證才能證明雙方離婚了。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二、滿足離婚的條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建筑工程質量要求是什么 工程建設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建筑工程的質量,同時,這也是工程建設中最重要的要求。建設工程只有符合對建筑工程質量的要求的、經過驗收合格的,才可以被投入使用,只有工程合格了,才能夠對人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提供保障。因此工程在建設中就要注重質量,在施工中要嚴格依照質量要求進行。當然,如果工程質量無法達到質量要求的,要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于一個工程項目來說,工程建設各方的共同責任之一便是確保質量過硬。建筑項目一旦出現了質量上的問題,那么對該建筑的使用壽命將會造成直接影響。對于一個竣工的工程來說,并非完成了就可以交付,還需要經過監理機構對其質量進行評定,合格的才能順利交付。下面我們一起具體了解下建筑工程質量的要求是什么。一、首先來看對分項工程質量要求。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對分項工程的質量要求,對其的評分以七十五分為界限,在此界限之上的(包括本數值),為合格的工程,如果分值低于該數值的則為不合格的工程。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工程涉及的金屬構件的評分值不以此為界限,比如機電 ·執行逮捕前會通知嫌疑人嗎 一、執行逮捕前會通知嫌疑人嗎?1、執行前不會通知犯罪嫌疑人,檢察院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通知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宣布逮捕決定。2、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有批準逮捕的權利,但檢察院批準逮捕后,不是檢察院通知犯罪嫌疑人,而是由公安機關執行逮捕。公安機關在執行逮捕時,需要先制作逮捕證,然后向嫌疑人宣布檢察院的逮捕決定。3、同時,公安機關還需要將逮捕決定,通知嫌疑人的近親屬。無法通知的,應當將不能通知的事由記錄在案卷中。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二、公安機關執行逮捕的程序是怎樣的?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在接到執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須立即執行,并將執行的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執行逮捕的程序是:1、對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人民法院決定逮捕的 ·買房不交房怎么辦 買房不交房怎么辦其實買房者是受法律保護的,有以下權利可以實行:1、購房者的合同解除權2、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相反,如果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話,違約賠償金額原則上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要收集開發商延遲交房的證據。購房者在遭遇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要注意收集項目延期交房的證據,并保留延期交房所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同時,購房者還要注意訴訟的實效性,了解延期交房的退房條件。而開發商延期30-90天,購房者便有權要求退房,原則上開發商還應當以購房者的定金雙倍退還或是支付房款的利息。二、何為延期交房?所謂的延期交房,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分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這兩個的判定標準如下: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遲延或者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延期交付屬于延后交房時間,購房者給出賣人一定的寬限期,經過一段時間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況。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出賣人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 ·合同抗辯權的情形具體有幾種 合同抗辯權的情形有哪些(一)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有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睹穹ǖ洹?6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蓖瑫r履行抗辯權在法律上的根據,在于雙務合同之債權債務在成立上的關聯性,一方債權債務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債權債務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關聯性決定了履行的關聯性,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履行自己所負的債務,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權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二)先履行抗辯權。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碑敽贤漠斒氯嘶ヘ搨鶆?,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 ·委托辯護律師范圍是什么? 一、委托辯護律師范圍是什么?委托辯護律師范圍是: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通常在刑事訴訟中,我們會看到有專門的辯護人,在為被告人提供辯護。這其實也就是法律中規定的委托辯護。但是,這個委托辯護中的辯護人也是有范圍的。二、什么是委托辯護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3條的規定,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2、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2)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3)對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應當自人民檢察院的刑事偵查部門將該案件移送審查起訴部門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3、根據《刑事 ·高檢院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么? 高檢院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么?監視居住的必備條件分為兩種情形:第一,監視居住作為取保候審的補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能繳納保證金,從而在客觀上不能適用取保候審措施,可以采取監視居住;第二,監視居住作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條件,具備5種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由此,監視居住替代逮捕措施的主要依據有三個方面:一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因素,實行羈押違背人道主義原則;二是基于案件的特殊性,采取監視居住有利于訴訟的順利進行;三是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為了避免超期羈押,實行監視居住。第一個方面體現對有特殊情況的人的關照和對人權的保障,也符合寬嚴相濟 ·未婚未成年生子需要履行撫養義務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應受到相同的對待。任何人都不能歧視或者傷害非婚父母,撫養非婚生子女是他們的法定義務。應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能夠獨立生活。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則屬于違法行為。婚姻法同樣對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也就是沒有和孩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作出了規定,同樣需要負擔孩子的撫養費。當然,有很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同樣是未成年人,對于這類人群則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來幫助撫養。從法律上來說,這不是監護人必須履行的義務。對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的,也可以通過合法手段讓他人收養,這種方式另當別論。未婚子女的父母在生下孩子后,如果同意結婚的話,是可以到民政局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但如果孩子父母未成年,國家規定是不能結婚的,可以等到法定年齡再去進行婚姻登記。一、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1.如果孩子和母親共同生活在一起,即母親就獲得了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獲得撫養權的父親一方需要承擔的一系列生活費用:日常開銷的費用、受教育的 ·犯罪分子被退補偵查有利嗎? 一、犯罪分子被退補偵查有利嗎?犯罪分子被退補偵查的情況下,應當是犯罪證據不足或者犯罪事實沒有認定,顯然是有利的。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是指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作進一步調查、補充證據的一種訴訟活動。案子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從新打回公安進行的才算補充偵查。二、退回補充偵查有以下幾種情形,具體分為兩類:一類是實體性事由,一類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補充偵查的實體性內容是彌補偵查機關(部門)沒有完成偵查階段的任務。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66條、第267條的規定,結合辦案實際,實體性內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2、犯罪構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節未予查實的;4、遺漏重要犯罪事實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對定罪量刑有重要意義的事實尚未查清的。(2)《刑事訴訟法》第137條明確規定檢察院審查起訴應查明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刑事訴訟法》第43條及《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65條 ·哺乳期可以辭退員工嗎? 哺乳期可以辭退員工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系:(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三)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綜上,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原則上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辭退。不過若是女職工有一些嚴重違紀犯罪行為的話,那單位也是可以解除與之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所以哺乳期內辭退女職工也是有可能的。二、女職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嗎哺乳期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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