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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管人員生產假貨判多久? 企業主管人員生產假貨判多久?企業主管人員生產假貨的罪行處罰由銷售金額來定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一百四十九條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 ·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私人合法嗎 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私人合法嗎?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私人的行為是合法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僅能轉讓給本集體成員,且不可以轉讓用于非農業建設。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國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也可以轉讓。可以使用出售、交換、贈與的方式。二、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1、程序:受理——審核——報批2、需提供材料:(1)轉讓、受讓雙方共同提出轉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申請(轉讓方重點闡述取得該地塊情況,投資建設情況,轉讓理由:受讓方要闡述用于何項目建設,要明確同意接受原轉讓方受讓該地塊時約定的建設要求,同意按評估價辦理轉讓。申請要轉讓、受讓雙方法人簽字,單位蓋章);(2)受讓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3)受讓方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復印件;(4)受讓方平面布置圖;(5)受讓方勘測定界圖及 ·湖北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湖北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湖北標準)1、五級傷殘就業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4個月2、六級傷殘就業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8個月(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湖 ·生產銷售假冒理療器械歸那個部門管理? 生產銷售假冒理療器械歸那個部門管理?一、生產銷售假冒理療器械歸那個部門管理?經營假冒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構成要件是什么?1、客體方面侵犯客體是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普通產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規定的藥品、食品、醫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電器等產品,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化妝品等產品以外的產品。2、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違反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一般是指 ·行政不作為的起訴依據都有哪些依據 行政不作為的起訴依據都有哪些依據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為訴訟案件的依據來源于《行政訴訟法》第11條第1款第4項、第5項、第6項規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其“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三類行為提起的訴訟案件歸為行政不作為案件。顯然,自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之日起,行政不作為訴訟即已經被作為一種與行政作為訴訟相對應的獨立訴訟形態進入訴訟家族了。行政不作為的起訴、受理、裁判因為行政訴訟法的授權而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將行政不作為納入司法審查范圍,并以行政訴訟的方式實現對行政不作為違法責任的追究,無疑是行政審判工作的重大發展,但同時,歷經20年之久而未進行重大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在經過20年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及法治的突飛猛進,行政訴訟法已經明顯落后于司法實踐和時代的腳步了。總結過去近20年的司法實踐和行政不作為訴訟經驗,行 ·發生車禍人傷不出院怎么辦? 發生車禍人傷不出院怎么辦?如果現在受害人在身體可以出院的情況下仍不出院,那么責任人可以申請做鑒定,以確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醫療等費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車禍賠償要注意以下事項:1、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警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門查清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雙方責任的認定,當事人或委托當時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一起的人及時向交警部門反映事故發生的真實情況。這樣有利于分清雙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保護好現場十分重要,是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責任的關鍵,不要為了推脫、逃避責任(或者有僥幸心里)破壞現場,甚至逃逸,這樣會導致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甚至構成交通肇事罪承擔刑事責任。2、醫療費憑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款憑據,結合病例和診斷等相關證據確定。這一規定明確闡明醫療費的賠償,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供病歷、診斷證明及醫療費住院單據,法院才能支持當事人要求賠償的主張,因 ·商標無效宣告與撤銷是什么關系? 商標無效宣告與撤銷是什么關系?商標無效宣告與撤銷,不存在任何關系,兩者具有不同的定義和適用范圍。注冊商標無效是指因商標注冊不當,有關機關做出的行政決定或裁決,使已經核準注冊的商標專有權視為自始既不存在的情況。注冊商標的撤銷是指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撤銷已注冊商標的制度,有時也簡稱為商標撤銷。注銷商標是由于商標注冊人自動放棄專用權引起的;撤銷商標是商標局對商標注冊人違反商標法規所給予的處分;或是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注冊商標發生爭議時所作出的終局決定。二、商標撤銷的程序根據不同原因導致的商標撤銷程序也不同。1,因自行改變注冊商標、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等原因導致撤銷商標的,由商標局責任限期改正,在限期內拒不改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請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2,因商標權人連續3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3,因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不同情 ·一、工傷等級鑒定程序主要是什么? 一、工傷等級鑒定程序主要是什么?1、申請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鑒定申請.鑒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鑒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審核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鑒定申請后,要對其提供的與鑒定有關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鑒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3、組織鑒定參加職業病診斷鑒定的專家,由申請鑒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托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職業病鑒定委員會,鑒定委員會通過審閱鑒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鑒定結論.鑒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注明。4、出具鑒定書鑒定書的內容應 ·單位未報家屬工亡認定后享受那先工傷待遇是怎樣的? 單位未報家屬工亡認定后享受那先工傷待遇是怎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六章關于死亡待遇的規定第二十二條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甲款的規定,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3個月作為喪葬費,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25%;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40%;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50%。此項撫恤費付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止(供養條件見第十一章的規定)。第二十三條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 ·假釋緩刑考驗期滿后怎么處理? 一、假釋緩刑考驗期滿后怎么處理?緩刑考驗期滿后不執行刑罰的算犯罪。犯罪是犯罪,處罰是處罰,這是兩個概念的問題,不能混為一談。緩刑是有期徒刑刑罰的具體執行方式,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實施故意犯罪從而沒有具體執行有期徒刑,并不代表之前的行為就不是犯罪行為。而不構成累犯是因為緩刑期滿后就不執行原判罰了,相當于此人犯罪而不判刑(因為緩刑3年表現良好),但不代表他沒犯過罪,所以有前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二、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第六十六條 【特別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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