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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確認書的范本 解除合同確認書的范本解除勞動合同確認書(適用協商解除)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解除一事確認如下:1、甲乙雙方于簽訂勞動合同(未到期),雙方將于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2、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為人民幣元,代通知金為人民幣元,補回扣除工資元,合計支付補償金額未休年假補償以及月份工資將于年月日前支付。3、乙方將工作、公司物品、資產、客戶明細、應收賬款、發票、押金、備用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于年月前交接給甲方指定人員,并經雙方確認公司物品、資產無丟失、損壞后,甲方將如期支付乙方本協議第一條所指的經濟補償金及相關工資等。如公司物品、資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由于工作未交接清楚,使公司遭受損失,公司將按資產帳面價值或承受損失從上述支付總額中扣除。4、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等,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因此所造成的違約責任。5、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到公司人事行政部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完成離 ·簽訂合同后知道對方無權代理怎么辦? 簽訂合同后知道對方無權代理怎么辦?一、簽訂合同后知道對方無權代理怎么辦?《合同法》第48條第一款規定,無權代理行為人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未予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無權代理行為人須承擔后果;該條第二款規定了相對人的催告權和撤銷權,即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追認本合同,相對人如屬善意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撤銷合同。該條規定強調了對被代理人利益的保護,也注意了對相對人、特別是善意相對人利益的保護。但在適用該條規定時,亦不能忽略被代理人所承擔的義務,不能忽略對無權代理行為人利益的保護,以與當今民商法律保護交易安全、促進流通效率的價值觀念相合。二、無權代理被代理人的義務。在無權代理簽訂的合同關系中,被代理人的最基本、最實質性的權利是對合同的追認權。或曰,被代理人有權對合同不予追認,使自己置身事外,避免合同效力及于自身。被代理人被冒名訂約,是權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法律對此充分考量,賦予其對無權代理人簽定的合同或追認或不予追認的權利,以之為其提供了足夠的 ·解除合同后履行方式能替代嗎? 解除合同后履行方式能替代嗎?一、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1、法定義務規則:法定義務:是指法定合同義務,即當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依據法律規定也應承擔的義務。(合同法第60條第2款: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①通知義務:即合同當事人應將自己履行義務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②協助義務:指合同當事人應協助對方履行義務,以使合同能順利履行的義務。③方便義務:指為對方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方便的義務。④減損義務: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損失擴大-,是指由于主客觀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損失時,遭受損失的一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損失的擴大。⑤保密義務:指合同當事人負有將通過確立合同關系而了解到的對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義務。2、正確履行:也稱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義務。①履行主體正確(親自履行規則);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義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時候,第三人接受合同 ·現在,有很多人都選擇銀行貸款,很大一方面是因為銀行貸款利息較 現在,有很多人都選擇銀行貸款,很大一方面是因為銀行貸款利息較低,盡管如此,我們也不應該忽略對銀行貸款利息的計算,所以接下來我們為您整理了如下有關銀行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讓您詳細知道銀行貸款利息怎么算。(一)銀行貸款利息計算方法1、短期貸款利息的計算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貸款合同期內,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短期貸款按季結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按月結息的,每月的20日為結息日。具體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最后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2、中長期貸款利息的計算中長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實行一年一定。貸款(包括貸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應分筆撥付的所有資金)根據貸款合同確定的期限,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每滿一年后(分筆撥付的以第一筆貸款的發放日為準),再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 ·借用別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借用別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借用別人名義簽訂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義簽訂合同已經構成無權代理,嚴重者還可能觸犯刑法遭到刑責。二、民法規定中國《民法通則》將無權代理概括為三種表現:未經授權的“代理”。民事主體未經他人授權,也沒有法律的規定或國家主管機關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義所為的行為;代理權消滅后的“代理”。代理權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銷、有效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已完成或附解除條件之代理中在因條件成就而消滅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則超越代理權限的部分屬于無權代理。對狹義無權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規定,見于《民法通則》第66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依此規定,就狹義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為訂立合同行為而言,該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處于未定狀態, ·車牌遮擋怎么處罰,如何處理車牌涂改 車牌遮擋怎么處罰,如何處理車牌涂改一、車牌遮擋怎么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遮擋牌照在公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根據新交通法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性記12分。二、車牌涂改怎么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一次記6分。根據新交通法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性記12分。三、不 ·分公司是否能簽訂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簽訂合同?一、分公司是否能簽訂合同?我們認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分公司一旦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同時也是對外公示了其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的合法經營權。而合法經營權的具體體現形式就是分公司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總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對外開展業務,從而達到總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基于其合法經營權已經得到法律的認可,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只需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個合同都必需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實質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實際經營活動中組織機構的合法經營權,與總公司設立登記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馳了。二、分公司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的效力一般情況下,分公司對外以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只要在其經營范圍內,或者雖然超出經營范圍但簽訂合同內容不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應當認定該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解釋有哪些 現實生活中,可能任何人都在買房過程有過爭議,有過矛盾,這些矛盾有大有小,到最后都要依靠法律和道德來解決。所以國家在2003年發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便解決買房合同糾紛,接下來就和網站的我們一起來看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吧。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 ·什么情況下需要簽訂合同? 什么情況下需要簽訂合同?一、什么情況下需要簽訂合同依據各種交易不同,簽訂合同時間略有差異。一般來說,雙方達成買賣合意后即可簽訂合同,與合同買賣標的物金額無必然聯系。因此如果你對于簽署與否還沒有明確意向的情況下,建議不要簽署,否則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有簽約必要的話,可以將合同分割為幾個階段,雙方可以草簽購買意向的協議,或者起草一份定金(訂金)合同也可以。二、相關法律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三、基本原則訂立合同時,談判雙方都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只有這樣,合同的訂立才有意義。1、守法的原則2、自愿的原則3、公平的原則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任何單位和個人 ·解除合伙協議,怎么清算 解除合伙協議,怎么清算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的增多,合伙協議也是日益增加。那么這時候可能就會有人問合伙協議怎么終止呢?同時解除合伙協議,怎么清算相關財產呢?現在就由的我們為你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1、合伙協議的解除終止合伙合同終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業解散導致合同終止。根據《合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合伙合同定有存續期間的,則于該期間屆滿時,合伙即歸解散。但若合伙合同所定的期限屆滿后,合伙人仍繼續其事務的,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合伙合同。(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合伙合同中約定有合伙解散事由的,當該約定事由出現時,合伙也就解散。(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合伙系基于全體合伙人的意思而成立,當然也得基于全體合伙人的意思而解散。不論合伙合同是否定有存續期間,均可因合伙人的全體同意而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5)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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