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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后可以申請破產嗎 被起訴后可以申請破產嗎公司在運營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經營不善、長期虧損負擔債務的情況,這時就會面臨債務到期時無法清償而被起訴的情況,這時為了減少虧損,企業在被起訴后可以申請破產,這里涉及哪些法律問題?我們為你詳細解答。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被申請破產企業(以下簡稱“破產企業”)所涉其他經濟訴訟應如何處理,影響到當事人的實體權益以及而后破產程序的進行,必須及時妥善解決。現行企業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中對此未有明確規定,立法上有疏漏之處。為了解決司法實踐中的執行問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11月7日發布了“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我們篩選了與企業被起訴后申請破產相關的法律條文如下:第十三條:破產申請受理后,管理人未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請求撤銷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價格交易、放棄債權行為的,債權人依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等規定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債務人上述行為并將因此追回的財產歸入債務人財產 ·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發生的醫療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損害的,此時需要對患者做出相應的賠償。那么您知道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嗎?只有根據相應的賠償標準,才能最終計算出賠償數額。下面,就讓我們來為您做詳細解答吧。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 ·涉嫌團伙盜竊能花錢保釋嗎 保釋在我國刑法中被稱為取保候審,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犯盜竊罪的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但是涉嫌團伙盜竊能花錢保釋嗎?保釋的手續應當如何辦理?下面由我們為您介紹相關知識。一、團伙盜竊能花錢保釋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四)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五)提請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六)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七)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上述第一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某種刑罰,就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承辦案件的司 ·打官司怎么找律師,如何聘請律師打官司 打官司怎么找律師,如何聘請律師打官司當事人委托律師來幫助自己打官司的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勝訴率,同時也會給自己節省很多的時間、精力。那么實踐中打官司怎么找律師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我們總結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一、審查資格。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一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二、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為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三、簽訂協議。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費用更不要馬虎,一定要言明打贏了官司和打輸了官司各是多少錢,一審費用和二審費用又分別是多少,都要在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時要求出 ·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生活中,民事糾紛的產生有時候是無可避免的,那既然糾紛已經產生了,此時當事人就應該積極的尋找解決方法。那么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下面就讓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后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并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上述四種解決糾紛的途徑 ·擔保物權包括哪些,具體如何分類 擔保物權包括哪些,具體如何分類擔保物權通常是以從合同的方式存在,為主合同當中的權利提出相應的擔保,對債權人來講又多了一重保障。但是這個擔保物權也是分了種類的,到底擔保物權包括哪些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擔保物權的分類1、以擔保物權的原因為標準,擔保物權可以分為法定擔保物權與意定擔保物權。法定擔保物權,指依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當然發生的擔保物權,如留置權;意定擔保物權,指依當事人的設立合同而成立的擔保物權,抵押權和質權為典型的意定擔保物權。法定擔保物權通常是為擔保一定的債權而成立的,所以具有強烈的從屬性。意定擔保物權具有媒介融資的作用(即以擔保物權作為獲取融資的手段),故又稱為融資性擔保物權。2、擔保物權以其主要效力為標準,可以分為留置性擔保物權與優先清償性擔保物權。留置性擔保物權是以留置標的物,迫使債務人清償債務為其主要效力的擔保物權,如留置權和質權;優先清償性擔保物權是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以確保優先清償為其主要效力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留置權性擔保物權,因權 ·暫予監外執行的考驗期間是怎么規定的? 現代刑事案件的發生頻率變多,對于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我們都要了解一些。犯人在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后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收監,另一種是監外執行,那么暫予監外執行的考驗期間是怎么規定的?監外執行的相關法律規定又是什么?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們我很樂意為您解答。一、監外執行的考驗期監外執行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監外執行以有礙關押執行的法定情況,也就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等為條件。監外執行是在判決確定以后才適用的變通執行方法,在判決宣告和刑罰執行期間均可適用,并不具有考驗期。適用監外執行的條件一經消失,即應收監執行,差別只是執行的場所不同。二、關于監外執行的相關法律規定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女職工哺乳期怎么算 對那些懷孕生產的女職工來講,在生下了子女后還會享有一定時間的哺乳期假,那么在實踐中女職工哺乳期怎么算呢?可能很多人對此都不是很了解,如果你是準媽媽的話就需要看看下文了解清楚了。一、女職工哺乳期怎么算一般情況下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歲時止。如果是嬰兒身體特別虛弱,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可適當延長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滿時正值夏季,可延長一至二個月。有的職工擔心,休這么長時間的產假,會被公司或單位解聘,或被單位扣發工資的。那么,懷孕、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待遇有什么規定呢?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職工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即《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除外。其次,工資方面,單位不得在三期內降低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系指標準工資,指排除獎金,各種津貼、補貼之外的工資。也就是說,單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權與適用法律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作為我國民事糾紛的其中一類,其涉及到每一個法律知識點都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熟悉其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我們提高解決糾紛的效率有著極大的意義。今天,我們我們就針對土地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權與適用法律整理出如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土地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權租賃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條的規定,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有約定的除外。當然,如租賃合同的村的物是不動產,則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處理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權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二、土地租賃合同糾紛適用法律條文1、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定義】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租賃關系中,出租人人最主要的義務是按 ·公司注冊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注冊需要注意什么在我國要想成立公司的,那么首先要辦理公司注冊,此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提供相應的材料。而在這個過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公司注冊需要注意什么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注意注冊的時間點從實踐經驗總結來看公司越早注冊越好,理由是公司是一個法律主體,要用這個主體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眾號早點搶注保護,公眾號的所有人是不能轉讓的,不能用個人的形式注冊后再考慮轉讓給公司;招員工,像拉勾這樣的平臺,沒有營業執照是無法申請賬號的,此外還有AppStore的申請、注冊商標申請等等。如果要做新三板或者IPO,對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是一項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因此時間點方面公司要越早注冊越好。二、注意字號的取名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已經對字號要求作了詳細的規定,對于字號的合規性建議考慮到以下幾點:(1)如果公司是產品型的,公司的字號和產品名稱可以考慮不一樣,理由是公司很可能會做多款產品,即使只做一款,也有可能會公司轉型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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