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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什么情況下會消滅,撤銷權消滅了怎么辦 撤銷權什么情況下會消滅,撤銷權消滅了怎么辦一、撤銷權消滅的情形以下有兩種情形,當事人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權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因為,可撤銷的合同往往只涉及當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如果當事人自愿接受此種合同的后果,則法律就會讓此種合同有效。然而,如果撤銷權人長期不行使其權利,不主張撤銷合同,就會讓合同長期處于不穩定的狀態,這即不利于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也不利于加快交易的發展;同時還可能使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在判斷是否準予撤銷時,由于時間太長無法作出正確的判斷。但要注意的是這1年期限內,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必須行使其撤銷權,否則,該當事人就失去了撤銷合同的權利,那么當事人就必須接受合同的約束,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本條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為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期限,也就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開始計算撤銷權的行使期間。但這“1年” ·軍人離婚房產如何分配 軍人當兵可以享受很多國家的福利補貼,其中就有涉及到房屋方面的補貼。那要是與現役軍人離婚的話,那么軍人離婚房產如何分配呢?這可能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讓我們來為您做詳細解答吧。一、軍人離婚時經濟適用房歸誰軍人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經濟適用房分割并無多大的區別。軍人經濟適用房是軍隊在住房制度改革時對軍人的優待措施之一。因此,在軍人離婚時,很多人會認為軍人申請的經濟適用房應歸軍人一方所有。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因此,確定軍人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需要解決的就是離婚房產歸誰的問題。如果經濟適用房是婚前購買,屬于軍人一方個人婚前財產的,在雙方沒有協議的情況下,離婚經濟適用房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屬于軍人一方;如果軍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在分割的時候按照夫妻沖突財產分割的原則進行分割,即參照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原則對經濟適用房進行分割;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夫妻房產分割,首先按照雙方的協議分割。雙方沒有協議 ·軍人離婚孩子一定會判給母親嗎 對于現役軍人的婚姻,我國法律中是進行了較多保護的。但在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方面,其實與普通婚姻的處理是一樣的。那么軍人離婚孩子一定會判給母親嗎?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 ·合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多久合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一年?兩年?還是無期限限制?如果允許撤銷權人在任何時候均可以行使撤銷權,則可以將對方的利益置于一種危險境地,同時也不利于社會關系的穩定。為您解答。(一)債權人撤銷權的概念債權人撤銷權,又稱廢罷訴權,是指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二)債權人撤銷權的條件1、債務人放棄到期債務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三)債權人撤銷權的時限(1)債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應當行使撤銷權,否則過了一年后,債權人的撤銷權消滅。這里的“應當知道”是指作為一般的債權人 ·持刀搶劫傷人判多久 持刀搶劫可以說是比較惡劣的行為,但我國目前尚未將這種行為規定了搶劫罪中的從重處罰的情節,因此一般還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那要是持刀搶劫傷人呢?持刀搶劫傷人判多久?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持刀搶劫傷人判多久《刑法》第263條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搶劫致人重傷、死亡”屬于其中規定的嚴重情形。即行為人當場使用的暴力手段直接導致被害人、抓捕他的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屬于“搶劫致人重傷、死亡”,處十年以上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因此,持刀搶劫傷人需要區分造成的實際損害是怎樣的,如果是輕微傷或輕傷的話,那么就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如果造成了重傷或死亡的話,那么就是處十年以上處十年 ·持槍搶劫金店判幾年 新聞里面經常報道,有歹徒持槍搶劫了金店,此時對于金店來說,損失肯定是巨大的。至于行為人,此時是構成了搶劫罪的,并且屬于其中較為嚴重的情節,即持槍搶劫。那么持槍搶劫金店判幾年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持槍搶劫是怎樣認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持槍搶劫’是指行為人使用槍支或者向被害人顯示其持有,佩帶的槍支進行搶劫的行為。”從這一司法解釋可以看出,持槍搶劫除了直接使用槍支作為搶劫的暴力或脅迫手段外,還包括向被害人顯示持有、佩帶的槍支,以此作為威脅被害人手段的情形。關鍵問題在于是否包括玩具手槍等假槍的情形。上述司法解釋指出:“持槍搶劫”是指行為人使用或者向被害人顯示持有、佩帶的槍支進行搶劫的行為。“槍支”的概念和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以下簡稱《槍支管理法》)的規定。因此,隨身攜帶玩具手槍等假槍,雖然可能和真槍一樣對被害人起到精神強制作用,但是畢竟事實上不可能損害他人健康或生命,即并無現實的危 ·留置權是否可以約定排除 留置權是否可以約定排除一、留置權是否可以約定排除《擔保法》第84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不得留置的物”,承認了當事人可以約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權。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留置權,也可以約定不得留置的物。所以留置權是可以約定排除的。二、留置權如何約定《擔保法》司法解釋進一步作出了當事人可以約定全部地排除留置權。該解釋107第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排除留置權,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人行使留置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留置是債權人以繼續占有控制債務人的財產,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方式。留置權是債權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享有的權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換價值的效力。留置是《擔保法》規定的一種債的擔保方式,實質上是法定質權。留置權的取得條件、適用范圍、擔保范圍和留置權的效力、留置權的實現、消滅都由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當事人約定,這是留置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區別之一。既然留置權是債權人的權利,債權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權, ·持槍入戶搶劫怎么處罰 對于搶劫行為,不管是屬于持槍搶劫還是入戶搶劫,這屬于《刑法》第263條當中規定的搶劫罪的加重處罰情節。話說回來,此時該如何對持槍入戶搶劫進行處罰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準]搶劫一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搶劫二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年。搶劫取得財物,數額超過20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每增加數額15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量刑基準]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1、入戶搶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5、搶劫致人重傷的;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7、持槍搶劫的;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多次搶劫并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入戶搶劫并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時具有兩種以 ·勞動仲裁贏了公司申請破產怎么辦 勞動仲裁贏了公司申請破產怎么辦一、勞動仲裁贏了公司申請破產怎么辦在勞動仲裁中贏了,而遇到公司破產的,適用《破產法》進行財產清算,清算后的財產用于償還欠款,分配時,優先支付拖欠的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如果經清算,公司已經沒有財產,則分配結束,所有的公司債務都歸于消滅(也包括拖欠的職工工資等)。在勞動仲裁期間不用擔心公司破產了,沒有可執行資產的問題。只能建議拿到仲裁裁決生效后,盡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強制執行期間,企業是不可以宣布破產及注銷的。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二、公司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行使貨物留置權與申請扣押船載貨物的區別有哪些 行使貨物留置權與申請扣押船載貨物的區別有哪些1、救濟性質不同行使貨物留置權屬于私力救濟,只要條件成就,債權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資源自行留置,無須附加其他義務;而申請扣押船載貨物屬于海事請求保全的強制措施,屬于司法救濟,申請人必須向貨物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申請,根據《海訴法》第16條的規定,海事法院還可以責令海事請求人提供擔保。2、是否需要占有標的物不同首先,行使貨物留置權的前提是要合法占有債務人的貨物(是債務人所有還是其合法占有,如上文所述仍有爭議),否則留置權無法成立;其次,留里貨物期間,留置權人不得喪失對貨物的占有,否則留置權消滅,當然,被非法剝奪占有及因司法程序喪失占有等情況除外。申請扣押船載貨物則無此要求;最后,由于《物權法》第231條已經不要求商事留置權有牽連關系,這一點已和扣押船載貨物所保全的債權關系一致,但是,扣押的船載貨物必須屬于債務人所有這一條件可能要比貨物留置權嚴格的多,因為后者留置的貨物是否屬于債務人所有仍有爭議(國際海上貨物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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