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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上的房屋能抵押嗎? 劃撥土地上的房屋能抵押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據此,對于國有劃撥土地,未經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不得抵押。本院法發(2004)11號《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規定:“在《通知》發布之日起,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經過有審批權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案件,不以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未經批準而認定抵押無效。”上述規定雖將劃撥土地抵押的要求由“批準”放寬為“登記” ·什么是商業秘密? 什么是商業秘密?一、什么是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商業秘密是企業的財產權利,它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可申請緊急保全。法律地位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于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和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局《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對侵犯商業秘密的不正當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 ·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糾紛調解的原則有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糾紛調解的原則有哪些?一、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糾紛調解的原則有哪些?1.自愿平等原則調解從本質上講,是一種自律型糾紛解決方式,應當將調解置于當事人自主交涉的延長線上,從而使其真正成為當事人自己解決問題的努力過程。因此,自愿平等是調解的本質屬性,也是調解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自愿平等原則是指在當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開展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自愿平等原則凸顯了當事人在糾紛解決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在具體調解過程中,體現為當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調解方案,主持調解人員也可以提出調解方案供當事人協商時參考等。2.合法原則合法原則是指調解的開展以及達成協議等都必須依法進行。該原則包含以下內容:只能針對法律允許調解的糾紛種類開展調解,調解協議的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不得通過調解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利。只有在這樣的前提下,當事人之間互諒互讓,減少或放棄自己的部分或全部權利,達成一致意見的和解協議,才能算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一)不為公眾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這是商業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認定商業秘密的難點和爭議的焦點。法律規定的“不為公眾所知悉”即指商業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權利人所主張的商業秘密未進入“公有領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術”。秘密性是商業秘密與專利技術、公知技術相區別的最顯著特征,也是商業秘密維系其經濟價值和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一項為公眾所知、可以輕易取得的信息,無法籍此享有優勢,法律亦無需給予保護;一項已經公開的秘密,會使其擁有人失去在競爭中的優勢,同樣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護。(二)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價值性)若干規定第2條第3款規定:“本規定所稱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痹摻忉尳沂玖松虡I秘密的本質特征。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這指的是商業秘密的價值性,是法律保護商業秘密的目的。首先,商業秘密能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利益往往體現為 ·沒簽勞動合同工傷怎么認定? 沒簽勞動合同工傷怎么認定?賠償多少?一、沒簽勞動合同工傷怎么認定?只要建立了用工關系,即使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可以認定工傷的。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于因工受傷不給予享受工傷待遇的做法也是錯誤的??梢酝ㄟ^仲裁和訴訟途徑主張自己的權益。沒有勞動合同認定工傷的辦法: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導致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當事人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的認定只要能提出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資料就可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二、沒簽勞動合 ·醫療損害構成條件有哪些? 醫療損害構成條件有哪些?(一)存在醫患關系患者對其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的醫患關系負有舉證責任。患者應提供掛號單、交費憑證、病歷、出院證等單據證明與醫院之間存在醫患關系。(二)醫方存在過錯醫療行為,包括:1、違反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實施診療活動;2、違反相關診療技術規范實施醫療行為;3、未盡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注意義務;4、未盡法定告知義務及知情同意義務;5、未盡法定的病歷管理義務;6、未盡使用合格醫療產品實施醫療活動的義務;7、未盡合理檢查義務;8、未盡保護病人隱私義務。(三)醫方的上述過錯造成患者以下損害后果1、死亡。2、身體損害。身體損害應當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組成人的身體的軀干、肢、組織及器官受到損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發揮的。二是雖然表面上并未使患者的肢體、器官受到損壞,但卻致其功能出現障礙。如大腦受藥物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礙。3、精神損害。精神損害,是指醫療損害所導致的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告公司嗎?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告公司嗎?能勝訴嗎??一、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告公司嗎?可以的。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不簽勞動合同將承擔如下法律風險:1、未簽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2、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眲趧诱咿o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 ·10年后土地還要確權嗎? 10年后土地還要確權嗎?一、10年后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雖到期,但不需要重新確權首先我們來看,2027年土地承包到期后會不會重新分地,需要重新確權嗎?為了保證土地承包關系的長久穩定,維持土地的耕種力,在第一輪的土地承包關系的15年期滿結束后,我國在1997開始實行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在2027年到期。換句話說,在1997年之后的新出生人口,基本上是沒有土地的。2017年國家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進行了土地確權,如果2027年重新分地,那么需要進行二輪確權,在短短的十年內進行兩次土地確權顯然是不太現實的,所以2027年重新分地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就不需要重新確權了。二、10年后土地承包到期后,農民的土地還能繼續種嗎?這個問題我覺得農民朋友完全不用擔心。國家進行土地確權和延遲土地承包關系的本意就是為了讓農民好好地種地。不但如此,國家還給種地農民各種補貼。所以即便是2027年土地承包到期,農民的土地還是由農民種植。但是顯然 ·專利可以采用合同方式轉讓嗎? 專利可以采用合同方式轉讓嗎?一、專利可以采用合同方式轉讓嗎?專利轉讓是擁有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形式或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二、專利權轉讓合同何時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備一定的要件后,便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換句話說,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并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它們之間的聯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則。但它們之間的區別也是明顯的。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中《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睂@D讓合同的生效條件是法律明確的,根據《專利法》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 ·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有哪些?一、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有哪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現醫療糾紛以后,可以通過雙方共同協商處理(私了)、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民事訴訟司法程序處理。其中,調解原則貫徹始終,司法鑒定結論或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是各種處理途徑的科學依據之一。有多條合法途徑可解決醫療糾紛,如醫患雙方自行協商,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調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有些地方還出現了民間調解組織,居中調解醫療糾紛。一般情況下,醫患雙方可自行協商,如未能通過協商等途徑解決,這時患者及家屬可以就雙方的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醫療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由,主要有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兩類。其中,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又可分為一般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不同的案由適用法律不同,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亦不同。在提請訴訟時,因為專業性較強,最好請具有法律和醫學知識的專業人員提供幫助。而且,作為原告,從案由、被告、訴訟請求的確定,到賠償數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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