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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賣不破租賃例外情況有哪些? 一、買賣不破租賃例外情況有哪些1、動產租賃的限制適用從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產生的歷史條件及各國立法規定來看,該原則應當不適用于動產租賃。2、在不動產抵押權之上設定的租賃關系的限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奔丛诘盅簷嘀显O定的租賃關系限制適用該原則。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動產之上設定的租賃關系的限制適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將作為執行對象的財產加貼封條予以封存,禁止被執行人轉移或處分的措施,體現了國家公權對私權的干預和救濟。其本質上是一種公法行為。查封包括財產保全過程中的查封和強制執行過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為了債權人實 ·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對遺留物品的處理有權利嗎? 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對遺留物品的處理有權利嗎可以處理。房主可通過公告方式要求承租人拿走物品,逾期沒有拿走的,房主可以在第三方的見證(錄像、照片)下,清點承租人物品并妥善保管,然后將房屋再出租??梢钥紤]向當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請公證人員對承租人的物品進行現場清點、封存,并出具公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違約金如何計算首先,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押 ·一、遺囑管轄問題如何確定? 一、遺囑管轄問題如何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實踐中,被繼承人往往在多處留有遺產,如在兩處以上所在地留有遺產的,以遺產金額大的地方為主要遺產所在地。所謂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二、遺囑共有以下幾個特征: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4、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5、遺囑是 ·一、代書遺囑起訴費是多少? 一、代書遺囑起訴費是多少?代書遺囑起訴費是根據具體的訴訟標的額來進行計算,具體如下,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11800元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21800元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41800元二、訴訟保全申請費(每件不超過5千元)標的額費率速算增加額(元)1000元以下30(每件)1千元-10萬元0.0110萬元以上0.005520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執行費(速算 ·犯罪未遂的代理詞格式是怎么樣的? 犯罪未遂的代理詞格式是怎么樣的?一、犯罪未遂的代理詞格式是怎么樣的?犯罪未遂的代理詞格式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首部、尾部的寫法與辯護詞大體相同。下面主要介紹代理詞正文的寫作要求。代理詞的注意事項撰寫代理詞正文,應當著重注意下列問題:1、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抓住爭執點,鮮明地提出代理意見,并圍繞這一觀點從多角度、多側面展開論證。要從事實、證據、法理、邏輯等多方面進行分析。2、立足于事實和法律,針對實質性委托,進行準確、詳盡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訴訟請求。3、代理詞應當隨著訴訟進程不斷修改、充實和完善,注意及時吸收新出現的情況,彌補代理詞中的漏洞。4、代理詞的語言應當生動、簡練、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客觀、全面,重點突出;通俗易懂,用詞恰當,又留有余地。二、代理詞的組成部分代理詞無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體通用的文章結構,一般的代理詞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詞都應有一個確切的標題,標題應反映案件性質和所代理 ·一、長期工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長期工可以隨時辭職嗎?長期工是可以隨時辭職,但是不能隨時走人,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要提前一個月來進行通知,但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法而辭職的話,那么在辭職的同時就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 ·犯罪預備階段中止是否一樣? 犯罪預備階段中止是否一樣?一、犯罪預備階段中止是否一樣?犯罪預備階段中止是不一樣的,具體來說,1、概念不同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犯罪中止。2、處罰不同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造犯罪條件等。犯罪預備具備以下特征:1、行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預備行為;2、犯罪預備行為必須是在著手實施犯罪前停止下來;3、犯罪預備行為停止在犯罪預備階段必須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二、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刑法第24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一)時間性:發生在犯罪過程中1 ·一、競拍買賣不破租賃適用嗎? 一、競拍買賣不破租賃適用嗎?法院對租賃物拍賣是不適用買賣不破租憑的,法院拍賣物品意味著房子的所有權已經開始變動,租憑物也成國了抵押物品,如果抵押人沒有對承租者進行通知的話,那么將承擔承租者所有的損失。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法律依據。那么,在民事強制執行過程中尤其是強制拍賣中是否適用該原則,如何適用該原則呢?這需要正確認識強制拍賣與“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之間的關系。民事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運用國家強制力,依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經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當事人的債權予以公力救濟而進行的司法活動。強制拍賣作為民事強制執行過程中的一種執行措施,是法院以國家公權力介入當事人之間的民商事糾紛,基于法律賦予的職權強行對抵押物予以處置從而實現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債權的一種措施。而《合同法》所規定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基于意思自治的民事行為,它與強制拍賣最大的不同就在于 ·一、啥工作可以隨時辭職走人? 一、啥工作可以隨時辭職走人?臨時性工作可以隨時辭職走人,除此之外以下條件下也可以即時走人,(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二、被迫辭職是否可獲得賠償根據相關法律出規定,被迫辭職可獲得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沒交保險是不是可以隨時辭職? 一、沒交保險是不是可以隨時辭職?沒交保險不是可以隨時辭職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如果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即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而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勞動者是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此外,《勞動合同法》還將社會保險規定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都必須履行。二、辭職是否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是指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者合同未到期單位提前辭退職工的情況下,單位應當給職工一定的經濟補償,目的解決職工未找到新的工作崗位之前的生活困難。職工個人為了另尋高就要求辭職,單位不給經濟補償。職工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屬于職工違約,應當承擔違約金。但是,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比绻愕膯挝粵]有給你提供培訓費用,你就不需要承擔的賠償違約金的責任。單位不繳納社保怎么辦許多用人單位都沒有給職工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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