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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繼承屬于婚前財產嗎? 婚后繼承屬于婚前財產嗎?1、婚后繼承不屬于婚前財產,而是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被繼承人未指明僅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則應該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2、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二、婚前財產包括哪些?婚前財產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 ·《民法典》規定 《民法典》規定,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范圍內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因此,被繼承人生前欠下的債務是要償還的,要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可以選擇不繼承。如果選擇繼承的,那么就有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欠下的債務的義務,還債的數額不是無限的,而是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如果選擇不繼承的,那么就沒有清償債務的義務了。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程序和方法有兩種:1、繼承開始以后,各個繼承人在遺產分割之前,應首先用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遺留的債務,清償后剩余的財產,才作為實際存在的遺產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來進行分割。2、繼承開始以后,各個繼承人先根據遺囑或者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繼承到的遺產份額的多少,按比例分別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同時繼承遺產時,從原則上講,應當依照每個繼承人各自所得的遺產份額,按照比例分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沒繼承遺產也要清償債務嗎?判決應理解為 ·車禍誤工費保險公司怎么賠付 車禍誤工費保險公司怎么賠付一、車禍誤工費保險公司怎么賠付只要標的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一定的責任,保險公司就應該在交強險中11萬限額內,全額承擔誤工費的賠償責任,要求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數,傷者單位出具出險前三個月的收入證明,扣款證明及納稅證明,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減少的部分,單位未扣工資的,不賠誤工費?!度松頁p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二、誤工費包含的項目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2、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3、須 ·十年員工辭退賠償補償標準是什么? 十年員工辭退賠償補償標準是什么一、十年員工辭退賠償補償標準勞動者工作了10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20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二、需支付辭退員工賠償的情形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 ·一、交通事故死亡單位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單位賠償標準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因人而異的,計算依據是: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二、交通事故屬于工傷的條件有哪些?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三、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 ·被辭退員工有沒有年終獎 被辭退員工有沒有年終獎是否發放年終獎,屬于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但是如果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里有員工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在實踐中,如果勞動者想保護自己的“年終獎”,就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周密的勞動合同,并對年終獎進行細致約定。此后,一旦與用人單位因年終獎發生爭議,約定將是勞動者勝訴的“法寶”。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義務給員工發放年終獎答案就是法律根本沒有明確的條款來約束年終獎。年終獎給不給,取決于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在于員工和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是否規定,根據績效考核確定年終獎數額或者按照慣例每年都發放年終獎,其實這樣的年終獎視為工資,因此這種情況下年終獎是不能少給員工。員工離職后,單位拒絕支付的,可以視為拖欠工資。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按時給支付足額工資給員工,否則員工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申請仲裁維權。另一方面,在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從未規定過給員工發放年終獎、發放數額、以及發放對象的,或者通過抽獎的方式發放給員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這里所說的繼承,既包括法定繼承,也包括了遺囑繼承。法律如此規定,是為了保障債權人不因債務人死亡而喪失債權。但是同時規定了,對債權人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如果債務超過了遺產,繼承人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進行償還后,不再對超出部分的債務負有償還義務。舉例來說,遺產實際價值100萬,債務是150萬,繼承人因為繼承了遺產,因此應當承擔100萬的債務,對于剩余的50萬債務,繼承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償還。如果繼承人不再償還剩余的50萬債務,債權人也無權再繼續要求?!睹穹ǖ洹分须m然有對遺產分割作出規定,但就實際的分配比例卻沒有明確的標準。在一般情況下,按照法定方式繼承遺產的,對于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往往是均等的分割遺產。除非存在特殊情況,那么就有可能出現多分 ·工傷保險與民事賠償的區別? 工傷保險與民事賠償的區別??工傷保險與民事賠償的區別?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賠償也存在眾多不同之處,這也是當代法律制度中將工傷保險賠償制度納入社會保障法體系而非民事民法典體系的體現,是工傷保險待遇不能完全取代民法上侵權賠償責任的表現。1.在法律性質上。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險法日益成為介于傳統的私法和公法之間稱之為社會法,社會法是一門相對獨立的法律規范體系。而民事侵權賠償是民法中侵權之債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典型的私法范疇。2.在歸責原則方面。當代的工傷保險賠償采用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傷殘、死亡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等工傷,不論用人單位是否存在過錯,受到事故傷害的勞動者都可以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獲得賠償。而我國《民法典》把過錯責任原則作為侵犯公民民事權益的歸責原則,并以法律規定的無過錯責任和過錯推定責任作為例外的歸責形式。3.在賠償數額和賠償范圍上。在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損害賠償相比,在一些具體的賠償項目 ·對于欠錢四千多不還怎么辦? 對于欠錢四千多不還怎么辦?一、對于欠錢四千多不還怎么辦?債務糾紛屬于民事案件,需要持相關證據(借條、轉賬證明、錄音、聊天記錄等)去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條,約定期滿后對方再三抵賴不肯還欠款,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欠條需滿足以下要素:(1)需注明確定的欠款金額。(2)要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和計息方式或其它處理意見。(3)要有明確的欠款人。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確協商一下具體的還款時間等,一定要做一個書面的保證書,也可用錄音機等將其的承諾錄下來。若欠款人在承諾時間到了之后還不肯還清欠款,可以利用這些作為有力的證據向法院起訴。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若法院已經強制執行令其還款,但經證實其無能力還款,可以申請執行中止,等其有執行條件時再執行。二、起訴大概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隱瞞部分債務清償是虛假訴訟? 隱瞞部分債務清償是虛假訴訟?隱瞞部分債務清償是虛假訴訟,法律當中所規定的虛假訴訟指的是沒有借款的事實,卻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假訴訟罪檢舉虛假訴訟罪是由公安機關提起并管理的一項公訴案件。如果證據確實是犯罪,則將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和起訴。檢察院將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中的兩方惡意串通,串謀捏造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司法權和執法權非法占有或損害人民法院財產權的訴訟。州,集體或公民。刑罰規定: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控制,情節嚴重或單處罰款,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處三年以下七年以下罰款。刑法虛假訴訟案的規定是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零七條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于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采取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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