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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合同注意事項在我國包括哪些? 金融合同注意事項在我國包括哪些?您都知道隨著經濟的全球化我國對于金融領域方面是越來越重視了,在金融方面經常需要簽訂金融合同,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事項,因此您都想清楚的了解一下金融合同注意事項在我國包括哪些?那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一、合同簽約主體在我國,可以作為出借主體的只有兩類主體:第一類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另一類為國家允許開展借貸業務的公司,需要取得相關的金融牌照,目前這類出借主體主要為:銀行、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典當行、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其他未取得金融牌照的任何公司開展借貸業務均為違法。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體資格問題,實踐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類公司的名義發放借款是不合法的。二、借款本金及借款期限借款本金為出借金額,借款本金牽涉到以下幾個問題:1)砍頭息的問題。在民間借貸的實踐中,出借人往往會在實際出借資金之前將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后再發放給借款人,但約定的借款金額卻 ·國家規定多少歲算童工?使用童工如何處罰? 在我國,使用童工是一種違法行為,使用童工的單位會受到一定的處罰。但實踐中仍然有大量童工的存在,究其原因,是由于童工的使用成本較低。關于童工的年齡還有許多人不太了解,有些人認為未成年人從事工作即為童工,真的是這樣的嗎?國家規定多少歲算童工?我們將在下文中回答這個問題。一、國家規定多少歲算童工?16周歲。《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設定童工的年齡界限是依據公民的行為能為的不同情形,18周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均是屬于未成年人。但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設定童工為不滿16周歲的用工。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如果招用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工性質,屬于違法行為。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二、使用童工如何處罰?1、《勞動法》規定:凡用人單 ·勞務承包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 勞務承包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勞務承包合同主要常見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中,因為這類建設工程往往比較大,因此很多情況下承包方都會將一些不重要的勞務分包出去,讓別的公司來對此進行承包,但是這種情形下非常容易產生糾紛,您知道一旦出現勞務承包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嗎?下面來告訴您。勞務承包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怎么判 自從紅黃藍幼兒園事件發生之后,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這個罪名也逐漸走近了人們的視野,很多人在譴責著教師行為的同時,還期盼著法律能夠對他們進行制裁,讓他們受到應有的處罰,那么您知道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怎么判嗎,法律究竟是如何處罰的?下面就來為您進行介紹。一、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怎么判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19條(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的規定,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是指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是如何認定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設的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主體,主要是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學校(含幼兒園等育嬰機構)、養老院、醫院 ·簽訂企業承包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企業承包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企業在生產經營承包中往往會發生一些承包人架空公司權利,轉移公司資產或者找競爭公司直接將承包經營項目撬走等這樣的現象,所以在企業承包合同簽訂時一定要明確規定,那么有哪些是需要在企業承包合同注意事項呢?一、財務控制問題業務可以承包,但是財務人員必須牢牢控制在股東手中,財務一旦混亂或被承包人控制,這個公司將會出現很多虛假賬務,甚至被掏空,所以在簽訂承包經營合同時,必須對財務人員的選聘權有明確約定。按照公司治理、會計制度規范和強制性法律規定,財務也應當是規范和獨立的。此外,承包人經營期間所負債務,對外應當由公司承擔,對內可以按照約定由承包人承擔,為了避免對外債務的風險,發包人應當控制財務。二、企業資金分帳制度問題資金分帳制度即劃分國家資金和企業資金,分別列帳。具體做法是:承包前企業占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列為國家資金,承包期間利用貸款形式的固定資產。用留利還貸的,劃入企業資金;稅前還貸的,按承包前國家與企業的利潤分配比例,折算成 ·金融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 金融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錢財的交易在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投資、貸款、借款、消費等等,很多重大交易都是需要簽訂合同的,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責任的承擔問題。那么合同簽訂的具體流程是什么呢?今天我們就金融合同簽訂流程給您講解一下情況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項。一、貸前審查嚴格把關,貸后監督必不可少。借款人提交申請材料時,要嚴格審查借款人和擔保人提交的各項材料,對于委托他人代簽合同的情況建議金融機構應要求其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書,金融機構也可以同時委托律師對借款材料出具律師法律意見書或者律師見證。信貸人員放貸前對申請貸款的客戶實際狀況一定要嚴格審查,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主體資格、經營狀況、借款用途、有無還貸能力都要做全方位的評估。在放貸后,銀行應當加強跟蹤監督,對企業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定期核查,即要跟蹤監督借款人,又要督促擔保人。二、合同條款要逐漸完善,代理律師要及時將訴訟中所涉及合同條款可能出現的漏洞反饋給銀行,不斷修正完善合同范本。1、借款人住址和聯 ·掛靠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范圍? 掛靠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范圍?在未頒布相關法律條文時,很多商家、企業單位為了獲得較高的經營資格,為了謀取私人利益,往往和其他經營主體互相“合作”,給予一定報酬,但整個過程中難免出現摩擦糾紛,現在雖然已經不被允許這類情況的發生,但我們仍有必要對此有所了解,下面將介紹掛靠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范圍。一、什么是掛靠經營合同糾紛?掛靠經營合同糾紛,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了獲得較好的經營資格、憑證、信譽或國家優惠政策等便利條件,與另一方主體(掛靠單位)達成協議,以該主體的經營資格、憑證或名義等進行經營活動,并向該主體支付一定報酬或“管理費”,由此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民事爭議。掛靠經營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現象,目前已不被允許。二、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企業掛靠經營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三、掛靠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范圍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清理甄別“掛靠”集體企業工作的意見》第2條規定 ·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流程中的注意事項經濟越發達,各個企業、個人之間的聯系就越多,如債務關系、合同關系等。特許經營合同是屬于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存在的一種合同關系,兩者存在一定的支付關系。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要注意什么,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流程中的注意事項。一、什么是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目前,國內的特許經營單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合同的主體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二、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流程中的注意事項(一)特許經營權轉讓問題1、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2、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二)特許經營權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三)特許經營費用 ·合作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 合作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在日常經濟活動中,當雙方達成合作的意識以后,最重要的環節就是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來規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便您共同遵守,防止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但是,合作合同簽訂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是我們為您整理的一個模板。一、儀式前期準備工作1、準備待簽文本要求:準備2冊內容一致的待簽合同文本。仔細核對合同書內容,并與對方確認,確保不出現由于合同內容錯誤而造成誤會的情況。所選紙張要高檔,合同書印刷精美并裝訂成冊,并加硬質封皮。2、布置場地包括合同簽字區的布置以及會場嘉賓區整體的裝飾和花草布置。要求:(1)總體要莊重、整潔、清凈。(2)設置長桌,室內鋪滿地毯。(3)高雅的同時烘托歡快的氛圍。(4)主席臺及臺下嘉賓座位要事先計算,安排合理數目。3、人員安排包括安排雙方的簽字人員和確定邀請的嘉賓及媒體人員。要求:簽字雙方人員事先溝通確定好,雙方簽字人員身份應該對等。對于邀請的人員事先發放邀請卡,并確認儀式當 ·工傷認定終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職工在工作場所發生人身傷害的,一般屬于工傷,為了明確工傷等級,職工需要向當地勞動保障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受理后,勞動保障機構會展開調查,查清職工受傷過程,判斷是否構成工傷。那么,工傷認定終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們就給您講一講。一、工傷認定終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傷認定并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中止通知書》: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在依法定程序處理期間的;2、需要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決定難以作出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傷認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請人提供新的證據后,恢復工傷認定程序。工傷認定中止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終止工傷認定,并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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