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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其實是受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保護的。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后,雙方就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即使在日后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雙方也應該互相尊重,關于解除勞動合同,在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第50條當中有所提及。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一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一、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
·江蘇刑事量刑標準是什么? 法官能夠行使自己合法擁有的審判權對犯罪的人予以法律規定的處罰,但是這也說明了法官的權力也被限制在了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而不能添加自己的情感對犯罪人進行不適當的處罰,而這些標準已經用條文的形式記錄下來供法官參考。那么,江蘇刑事量刑標準是什么?一、江蘇刑事量刑標準部分節選第一章 總則【制定宗旨】為了規范法官的自由裁量,實現量刑均衡,確保罪刑相適應原則的正確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結合刑事量刑實踐,制定本意見。第一
·假想防衛如何定罪 根據《刑法》假想防衛案件一般屬于防衛過當,假想防衛應當按照造成傷害后果承擔刑事責任。(1)行為人應當預見到沒有不法侵害而沒有預見,造成危害結果,應負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2)行為人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了防衛行為,而在防衛過程中從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造成的后果顯屬不當,叫“假想防衛過當”,行為人應當對過當的結果負責,可以比照防衛過當來處理,責任比第一種輕一點;(3)主觀條件的限制,行為人不可能預見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無不當之處,應屬于“意外事件
·委托公證書撤銷可行嗎 委托公證書撤銷可行嗎?怎么辦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由于時間、空間等多種原因,我們經常遇到許多重要事件無法親自辦理的情況,如房產交易、股票債券交易等,因而要使用到經公證的委托書。那么,這類委托書如何公證,委托公證書撤銷是否可行?的編輯將在本文中為各位說明。一、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的證件和材料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
·勞動者在恢復期間新單位能查工傷記錄嗎 勞動者在恢復期間新單位能查工傷記錄嗎一、勞動者在恢復期間新單位能查工傷記錄嗎能夠查出來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是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治療工傷,使其恢復健康而繼續從事工作的期間,如工傷職工在此期間到其他單位工作,嚴重影響傷情恢復,與勞動法規立法原旨相悖,極大地損害用人單位利益。雖然,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是按照醫療機構書面證明,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但是,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應當是以職工傷情變化而定。工傷職工停
·實施違法行為入罪特征是什么? 實施違法行為入罪特征是什么?實施違法行為入罪特征是具有社會危害性,但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為,只有觸犯刑律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才是現代意義上的犯罪。我國刑法中,刑事違法性包括違反《刑法》的規定、單行刑事法規的規定和行政、經濟法律中規定的刑事責任條款。二、犯罪構成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構成是一系列主客觀要件的有機統一。犯罪構成要件,是指成立或者構成犯罪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任何一個犯罪構成都包括許多要件,有的屬于犯罪客觀方面
·工傷鑒定鑒定再次鑒定的標準 工傷是工作過程中受到的一種傷害,受傷以后就需要根據工傷的鑒定標準進行鑒定,確保明確工傷等級,并且能夠得到一個準確的鑒定結果,如果對于鑒定的結果不滿意,可以申請進行再次鑒定,但是工傷鑒定鑒定再次鑒定該如何申請和進行,可以到本文聽我們介紹一下。一、工傷鑒定鑒定再次鑒定的標準1、一級工傷鑒定標準一級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
·在我們國家 在我們國家,可能一些工齡工種是對工作年限以及工齡是有一定的計算的,這就會涉及到個人的工資問題,那么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區別有哪些?根據相關的規定,工作年限是由文件來確定,而工齡是由工作時間來確定的。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二者主要區別為:工作年限是以文件確定的,而工齡計算時間是要通過認定的;工作年限是指組織人事部門行文錄用或聘用為國家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具體日期。工齡計算時間是指計算工齡認定使用的時間。作年限可以是工齡的一部分,但是工齡絕對
·遇到口頭辭退勞動仲裁可以嗎? 遇到口頭辭退勞動仲裁可以嗎?遇到口頭辭退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勞動糾紛的,此時職員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書面提出仲裁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
·治安處罰法釋義包括了哪些內容? 治安處罰法釋義包括了哪些內容?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和社會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于違反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法處罰。治安處罰法釋義包括了哪些內容?接下來,一起看一看:治安管理處罰法解釋為正確、有效地執行(以下簡稱),根據的規定,現對公安機關執行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一、關于制止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法律責任問題為了免受正在進行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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