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新江灣城律師黃頁: |
新江灣城律師咨詢 |
新江灣城法律常識 |
·夫妻離婚最主要的糾紛一般就是子女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 夫妻離婚最主要的糾紛一般就是子女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而財產分割問題一般會產生比較大的矛盾,那么在法律中關于夫妻離婚財產問題有哪些相關的問題了,一般法院是怎么判決的了?有關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是什么?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 ·土地使用權置換有什么辦法? 土地使用權置換有什么辦法?土地使用性質常常有很多種,但是土地不可能永遠只做一種用途,那么當企業需要將土地使用權置換的時候有什么辦法,需要走哪些程序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們來為您解答土地使用權置換有什么辦法,希望能夠為您帶來幫助。土地使用權置換辦法規定:第一條為規范建設用地置換行為,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用地置換,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設用地,在完成土地復墾后與經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為建設用地的農用地(以下簡稱農用地)或者其它建設用地進行置換的行為。第三條建設用地置換應當遵循自愿、合法、有償的原則,切實維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用地置換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置換后的建設用地用途應當與原建設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第六條建設用地與農用地置換的,置換后的建設用地面積 ·夫妻離婚兩個小孩撫養權怎么判 夫妻離婚兩個小孩撫養權怎么判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周歲到十周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見?!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臈l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合同到期不續簽什么時候可以走嗎? 訂立合同的時候,一般像求職類的或者是借貸的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的。合同規定的如果到期了,那么合同就沒有了效力,里面的內容已經沒有任何的約束力。就比如與公司訂立合同,總是有人疑惑,如果合同到期不續簽什么時候可以走,下面由我們給您講一講。一、合同到期不續簽什么時候可以走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并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如你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爭議,你可以依法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魯勞發[1998]145號《關于勞動合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1、不要寫報告什么的,合同期滿就可以隨時走人,但是要記得跟公 ·住宅樓沒有土地使用證有什么危害嗎? 住宅樓沒有土地使用證有什么危害嗎?土地使用證是可以證明你可以使用這片土地的證明,和房產證兩個再買房后都會有的證明,但是很多人手上并沒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沒有到底有什么麻煩了?下面由本站的我們為您解答住宅樓沒有土地使用證有什么危害嗎?一、沒有土地使用證危害大,具體如下:1、沒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證,開發商就可以霸占著你的土地證大肆做文章。購買的商品房,大多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時已將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屬公共用地計入房屋總價,購房人應共同享有這部分土地的使用權。但若不辦理住房用地登記,這部分土地的權利及范圍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確,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權分割證仍然在開發商手中,開發商就可以不斷地違規建設,侵占公共用地,自己的權益就受到了侵害。2、沒有土地證,房屋所有權人就無法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登記。3、沒有土地證,自己還會惹上不明不白的債務風險。購房人沒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權有被原土地使用者(開發商)轉讓、抵押或因其他債務問題而遭受 ·離婚了孩子爸爸不付撫養費怎么辦 離婚了孩子爸爸不付撫養費怎么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如何起訴孩子的撫養費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3、然后等待開庭審理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5、如果您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咨詢。撫養費依據: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 ·土地使用證可以確權嗎? 這里的確權也即確定權利的意。有了土地使用權,但是沒有變更土地用途的權利,比如是耕地,只能是種植,不能改為建筑或林地,池塘一類的,所以很多人在得到一定的土地后,就想要辦理土地使用證,那么土地使用證可以確權嗎?政府又會怎樣來進行土地確權?一、土地確權1、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或確定,簡稱確權。2、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二、土地確權是一個工作過程1、每宗地的土地權需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注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確認和確定。2、狹義的確權,就是指在土地登記過程中的權屬審核階段對土地權屬的來源、權屬性質的確認。3、根據中國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的有關規定和當前土地管理實踐的要求,確權也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確定土地權屬方面的法規和政策,處理土地權屬爭議和辦理土地權屬的登記造冊、核發證書 ·打架斗毆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當遇到打架斗毆這種惡性傷害案件以后,最終肯定也會有一方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并且打架斗毆對社會和未成年人的影響都非常的不好,所以公安機關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現了就算沒人報案也會參與處理的。可能參與打架斗毆的雙方當事人都還比較好奇打架斗毆處理流程是怎樣的?一、打架斗毆處理流程是怎樣的?糾紛-----打架----報警-----派出所出警----現場了解情況登記雙方姓名和周邊尋找證據----帶回派出所------核實身份-----傷情厲害先去自行看病-----有的不是本地戶籍人員可能會在民警全程陪同下去看病----藥費自付-----對雙方進行正規的詢問(都是錄音錄像的)------同時確認是否受案------8小時之內進行處置如果時間不夠延長至24小時-----根據實際情況看能否調解----告知筆錄(即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那一類違法可能怎么處罰)----報上級審批----拘留罰款---送拘留所。補充:因為具體的每一宗案件的情況不一樣,所以法律規定的都比較籠統,具體案例具體分析,同樣的一 ·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一般是多少 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一般是多少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這里所稱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子女大病及絕癥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于 ·在說到離婚案件程序的時候 在說到離婚案件程序的時候,其實主要就是指訴訟離婚里面的程序問題,這比協議離婚可要復雜的多,因而有的夫妻在只能通過此種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之后,自然也就會先了解一下相關的內容。那到底離婚案件程序是怎樣的呢?下文中本站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第一階段: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