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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對違紀員工罰款嗎 單位能對違紀員工罰款嗎?有些用人單位為了懲罰違紀員工,還會設定罰款的規章。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單位能對違紀員工罰款嗎?除了罰款,單位能克扣員工工資嗎?這些問題都關系著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接下來,就由我們為您做分析解答。一、單位能對違紀員工罰款么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實施諸如“罰款”等處罰權基于三個前提:第一、法律是否允許。法律并無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對于勞動者可以實施處罰,也即用人單位并無法律授予的罰款處罰權。基此可以判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實施罰款行為于法無據。第二、雙方對于工資支付的標準如何約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工資的約定可以有很多種,我國大部分的企業同勞動者約定的工資是二種支付標準:一是計時工資,且絕大部分是按月為計量單位的計時工資;二是計件工資,且我國的計件工資同國際上通行的計件工資的做法完全不同,國際上的計件工資是只計件則不計時,即計件則沒有加班加點一說,而我國則采是計時下的計件工資,即上班依然是8小時,同時實行計件工資制,超過8小時的計件報酬也按 ·對于勞動者來說,工資問題應該是他們在工作期間最關心的問題了。 對于勞動者來說,工資問題應該是他們在工作期間最關心的問題了。現實生活中有些單位會以種種名目降低員工的工資,也就所謂的調薪。不過,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單位能夠隨意降低工資嗎?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單位能夠隨意降低工資嗎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既然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一致,在勞動合同中寫明每月工資為1600元,只要勞動者履行了勞動義務,該公司必須按勞動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資的義務。單方降低工資實際上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是一種嚴重違法、違約的行為。依據《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見未經過雙方協商的情況下,該公司單方降低勞動者工資的行為違反了變更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也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故用人單位不能無故單方降低勞動者的工資。 ·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離婚夫妻就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產生了爭議的話,此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作出判決。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女方的情形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女方的情形有哪些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情況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2、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6、如果男女雙 ·住房問題一直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而買賣房屋則需要繳納 住房問題一直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而買賣房屋則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房產稅,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多,住房買房需求的不斷加大,國家結合社會財富分配情況不斷調整房產個稅政策,那么,房產個稅新政策是什么?我們給您提供如下參考:房產個稅新政策是什么對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原則上實行核定征稅,核定征稅的比例暫按1%確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政策依據:(1)《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的通知》(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通過上述回答,相信您對房產個稅新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需要買賣房產就需要關注房產個稅最政策等方面的最新信息,畢竟相對于普通工薪階層,住房是家庭的主要固定財產,房屋的買賣交易相對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申請書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申請書如何寫(一)、提供材料申請墊付搶救費用的,應提供:1、道路交通事故搶救墊付申請書;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害人急診和住院病歷資料復印件;3、由受害人近親屬申請的,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近親屬證明或公證書。申請墊付喪葬費用,應提供:1、道路交通事故喪葬墊付申請書;2、受害人的死亡證明;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尸體處理通知書》;4、火化通知書;5、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明、近親屬證明或公證書。申請家庭特殊困難一次性經濟補助的,應提供: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難一次性經濟補助申請書;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3、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人無力賠償的證明;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害人急診和住院病歷資料復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證明;5、申請人家庭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關于家庭特殊困難的證明。(二)、程序1、申請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能夠申請救助基金。只有當肇事者暫無 ·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仲裁法實施條例具體內容是什么? 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仲裁法實施條例具體內容是什么?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仲裁法實施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制定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三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 ·在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是常有的現象,有些用人單位 在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是常有的現象,有些用人單位還會強制要求員工加班,如果員工拒絕,則要扣員工工資。不過,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員工拒絕加班扣工資嗎?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員工拒絕加班扣工資嗎我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勞動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個小時,但是每月不超過36小時。”該規定表明,單位沒有權力單方面要求職工加班,只有和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可以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如果沒有協商強迫勞動者加班是違反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即便單位存在要求自愿加班的內部規章制度也因為與勞動法沖突而無效。所以,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拒絕加班扣發勞動者工資或者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如果單位以勞動者拒絕加班為由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實生活中,一些用人單位會以女職工懷孕而不能正常工作為由來降 現實生活中,一些用人單位會以女職工懷孕而不能正常工作為由來降低懷孕職工的薪資,甚至是辭退懷孕女職工。但從法律的規定來看,懷孕女職工能否被降薪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一、懷孕女職工能否被降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而且職業女性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應當受特殊保護。勞動合同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公司對懷孕女職工降薪,應當與女職工協商一致。未經女職工同意,公司不得降低其工資標準。二、單位任意降薪勞動者該怎么辦降薪也就是降低工資,針對單位任意降低職工工資的行為,職工不要因情緒所 ·南京申請專利費用是怎么計算的 南京申請專利費用是怎么計算的申請獲得專利的,要經過較為嚴格的申請程序,并且在申請的過程中還要支付一定的申請費用。有的人覺得在不同的地方申請專利的費用不同。那么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南京申請專利費用具體是怎樣收取的吧。專利申請過程中通常需要繳納以下費用:1、申請費:發 明: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實用新型:申請費500元外觀設計:申請費500元2、審查費該項費用僅當申請發明專利時繳納,申請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時不用繳納。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3、專利登記費申請人在接到專利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后,就需要繳納專利登記費和公告印刷費。發 明:250元+印化稅5元實用新型:200元+印化稅5元外觀設計:200元+印化稅5元4、年費在專利的有效期內,如果要維持權力則需每年想國家知識產權局繳納年費。具體費用如下:發 明:第1年—第3年900元/年第4年-第6年12 ·在實踐中,絕大多數用人單位會與入職員工約定3個月的試用期。在 在實踐中,絕大多數用人單位會與入職員工約定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若該員工能勝任工作,即可在試用期后轉為正式員工,那么,作為剛入職的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是什么呢?這是很多勞動者都比較關心的內容,下面就讓我們為您做詳細介紹吧。一、試用期工資標準是什么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于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2、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試用期間勞動者提供的價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當然地認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就是最低標準,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這樣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單位的利益驅動,為使用廉價勞動力提供便利而濫用試用期。同工同酬原則還體現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為了降低企業成本而逃避。3、勞動者在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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