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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與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是什么關系? 合同變更與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是什么關系?1、變更合同的賠償責任變更合同的賠償責任,是指因變更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責任方對該損失所承擔的賠償責任。合同變更同損害賠償的關系比較復雜,既包括是否賠償問題,也包括賠償范圍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1)因當事人原因(含訂約過錯、違約原因和當事人自身其他原因)而變更合同的賠償責任。在因當事人原因變更合同的,如果造成損失,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在雙方都無過錯的情況下,提出變更的一方當事人應負變更的責任。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合同的變更是由于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就應根據各自責任的大小,由各自分擔相應的責任。(2)因上級機關原因而變更合同的賠償責任。根據《民法通則》一百一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由于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原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再由上級機關對它因此受到的損失負責處理。因當事人上級機關原因而變更合同的,可以歸為上述因當事人原因而變更合同 ·股權轉讓是否要交個稅? 股權轉讓是否要交個稅?在企業股權轉讓的過程中,當事人除了注意企業需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除此之外,還需要注意股東個人的個人所得稅問題。那么股權轉讓是否要交個稅?如果需要,應該怎么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呢?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轉讓股權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是以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收回轉讓的股權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30號)對此也有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已經實現的,轉讓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行為結束后,當事人雙方簽訂并執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退回股權的協議,是另一次股權轉讓行為 ·江西醫療過錯鑒定費用是怎么收取的? 江西醫療過錯鑒定費用是怎么收取的?一、江西醫療過錯鑒定費用怎么收取的?醫療過錯鑒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依職權或應醫患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委托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串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有無因果關系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由此可見,醫療過錯鑒定的目的,是為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中遇到的專門性總是提供的一項技術服務。目前江西省醫療事故鑒定收費標準為:省級每例4000元,地市級每例3000元。二、醫療過錯鑒定費用的承擔原則是什么?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收取司法鑒定費用,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司法鑒定的鑒定費仍然是按照,誰提出,誰預先繳納的原則。因此,最終的鑒定費用的承擔還是與鑒定結果相關系的。按照我國司法鑒定規則的規定,經過鑒定,屬于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行為、造成醫療損害結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按照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比例承擔法律責任。也就是說,誰提出做司法鑒定的 ·勞動爭議案件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案件時效是多久?一、勞動爭議案件時效是多久?《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包括哪些?1、調解程序除因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其它勞動爭議均可以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委員會應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30日結案,逾期未結案的視為調解失敗,當事人可以進行其它 ·遼源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現在遼源市大部分企業都會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五險一金的計算公式中,繳納比例和繳納基數是最重要的兩個因子,通常繳納基數就是職工工資總額。地區和企業不同,繳納比例也是有區別的。那么遼源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下面我們給廣大遼源市民介紹下相關知識。一、遼源“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1、按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2、按規定,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8%,個人2%;3、按規定,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個人1%;4、按規定,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1%,自己一分錢也不用繳;5、按規定,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1%,自己一分錢也不用繳;6、按規定,公積金繳費比例:5%-12%,用人單位可以在這個范圍內自行決定和調整,常見是8%。個人和用人單位1:1等額供款。二、4種不同情形養老保險領取地是什么?1、養老保險關聯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2、不在戶籍地的,在 ·民事訴訟法二審法院認為事實不清會怎么處理? 民事訴訟法二審法院認為事實不清會怎么處理?一、二審法院認為事實不清會怎么處理?《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二、民事二審的范圍是什么?二審法院對上訴案件的審理范圍體現了第二審法院的職能。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第151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 ·民事訴訟法合同管轄的規定是什么? 民事訴訟法合同管轄的規定是什么?一、民事訴訟法合同糾紛管轄的規定是什么?《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現有一合同雙方約定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請問該合同因糾紛提起的訴訟屬哪個法院管轄二、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順序1、若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且符合《民事訴訟法》第34條、《民訴意見》第24條的規定,則以該協議確定管轄法院。2、若買賣合同雙方沒有選擇管轄的協議,或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則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3、若合同雙方沒有關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貨地的明確約定,則根據《購銷合同履行地規定》第1條、第3條的規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4、若買賣合同雙方有明確的合同履行地或 ·民事訴訟法再審理由包括哪些? 民事訴訟法再審理由包括哪些?《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各級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法院再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法院或者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應當再審:(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法院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申請,予以駁回。(六)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 ·侵犯知識產權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侵犯知識產權的訴訟時效為多久?一、侵犯知識產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侵犯知識產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權利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該知識產權仍在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責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值得注意的是: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權利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哪些?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筑物、 ·股權轉讓是否可以約定利息? 股權轉讓是否可以約定利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股份制企業越來越多,人們對投資的需求也變得多樣化,股權的轉讓也變得稀松平常。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涉及資金比較大,短時間內也能產生比較客觀的利息。股權受讓人對所出資金在轉讓期間所產生的利息問題比較關注就無可厚非了。那么,股權轉讓是否可以約定利息?我們看看相關法律是怎么規定的。一、基本概念1、股權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利。2、利息利息,從其形式上看,是貨幣所有者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從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貸者使用貨幣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利息實質上是利潤的一部分,是利潤的特殊轉化形式。3、違約金違約金,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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