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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深圳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二、不能辭退職工的情形(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嗎?2023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嗎婚內出軌并有私生子的行為,并不是構成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要看出軌方與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是,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二、哪些行為不構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于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 ·假釋或監外執行會有案底嗎 一、假釋或監外執行會有案底嗎?有案底,假釋和監外執行只是一個執行的方式而已。刑事犯罪記錄永久保存,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公安機關系統網內查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的,實施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除辦案需要外,不得對外查詢?!缎淌略V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二、監外執行的條件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兩項規定的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民事案件中中止訴訟的情形? 民事案件中中止訴訟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案件中中止訴訟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二、刑事訴訟中止審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1條的規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中止審理:1.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應當裁定中止審理。2.起訴后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3.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出現商標侵權到哪里投訴 商標侵權到哪里投訴商標侵權投訴,是指商標權利人等就商標侵權時間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請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應查處下列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于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二、商標侵權投訴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投訴書:應列明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商標權利情況;(有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列明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 ·故意傷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嗎? 故意傷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嗎?可以和解。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和解后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如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和解可以不起訴,就不會判刑;在法院審判階段和解后,因為輕傷害屬于輕罪,你可以爭取適用緩刑。總之,和解還是非常重要的。(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備注: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刑。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二、故意傷害罪的區分1、與一般毆打的界限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的傷害,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 ·股東簽署公司機密保密協議的基本內容? 股東簽署公司機密保密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股東簽署公司機密保密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乙方:性別:身份證件號碼: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條、秘密信息甲乙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第二條、對秘密信息的保密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故意傷害被正式逮捕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一、故意傷害被正式逮捕之后的流程是什么?正式逮捕之后的流程依然是刑事偵查,逮捕證下來,是檢察院已經批捕了,公安機關還有一定期限的偵查,然后會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決定起訴的,會移送到法院,由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和證據,作出判決。根據相關規定,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準逮捕后,公安機關要馬上執行,并且在逮捕后繼續進行偵查。在相關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檢察院會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交給法院判決。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3、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二、批捕的條件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根據有關規定,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 ·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有那種 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有那種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當適用的法律法規確有錯誤時,可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主要是指:(一)適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規的;(二)援引法條錯誤的;(三)違反法律關于蘇激勵的規定的。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三、違反法定程序違反法定程序主要是指:(一)仲裁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二)違反了有關回避規定的;(三)違反了有關期間規定的;(四)審理程序違法等。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偽造證據是指制造虛假的證據,對證據內容進行篡改,使其與真實不符。如:制造虛假的書證、物證、鑒定意見等等。偽造證據是違法行為,當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證據時,用人單位可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足以影響公正 ·合法辭退員工的理由都有哪些 合法辭退員工的理由有哪些1、用人單位提出,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但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4、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并聽取意見,經向勞動部門報告后,可以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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