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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保外就醫的適用條件有哪些(一)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親屬又有撫養條件的可以準許保外就醫: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2、年齡在60歲以上,身體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3、身體多病或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適用保外就醫不致再危害社會的;4、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刑二年執行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刑期(已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5、對累犯、慣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犯和因殺人、搶劫、強奸、爆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老殘犯保外就醫,適當放寬。6、罪犯所患疾病或傷殘必須符合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范圍。(二)雖符合上述條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準保外就醫:1、罪惡民 ·五險一金多少錢? 五險一金多少錢一個月在我國的五險一金一般指的是五種保險和一種公積金。五種保險具體包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而單獨的公積金則是住房公積金。根據調查我們國家對于五險一金的繳納,明確規定了企業需要為自己公司的正式員工購買五險,而住房公積金沒有明確要求公司一定要為員工購買。個人的五險通過單位在社會保障局購買繳納,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則是需要繳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于個人的五險一金繳納金額,每個地區的繳費比例不同,都可以進行適當的調整。一般對于單位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的最低標準是:單位需要按照去年職工的平均月工資的百分之九的基本醫療再加上百分之一的額外統籌費用進行繳納;對于單位為員工購買失業保險的最低標準是:單位需要按照去年職工的平均月工資的百分之一點五進行繳納;對于單位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的最低標準是:單位需要按照去年職工的平均月工資的百分之零點八進行繳納,如果員工不是本地人,則不需要購買這個保險;對于單位為員工購買養老保險的最低標準是:單位需要按照去 ·太原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太原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被征收房屋怎么計算面積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標注建筑面積為準;未標注建筑面積的,平房建筑面積按使用面積×1.334計算,樓房建筑面積以實測建筑面積為準。被征收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為準;未標注用途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根據《最高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導意見》從以下方面來看該犯罪的量刑。構成該罪的,首先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如果犯罪情節一般的,就是說沒有造成他人重大傷害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可以考慮在三個月拘役或者是更高的刑種比如說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從而依照上述的規定確定量刑起點,一般來說量刑先考慮刑種,再考慮刑期。(2)情節嚴重的,就是說造成他人重大傷害,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可以考慮為期三年至四年的有期徒刑,在此區間內確定量刑起點,這是最基礎的量刑,是考慮刑種之后再考慮刑期。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刑法中的相應條文,再結合根據犯罪收益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 ·首部 首部每一份代理詞都應有一個確切的標題,標題應反映案件性質和所代理的當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訴訟代理詞”等,使聽眾一開始就了解代理詞的性質。因為代理詞是一種講演辭,主要向合議庭陳述,因此開頭的習慣稱呼語是:“審判長、審判員:”二、序言序言亦即開場白,要盡量簡潔,重點在代理意見部分。序言包括:1、說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擔任本案當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2、說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進行工作的情況,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閱案卷、調查了解案情等;3、表明代理人對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說。如系上訴案件,則要說明對一審判決的看法和意見。三、正文正文是代理詞的核心內容。這一部分應根據具體案情、被代理人所處的訴訟地位、訴訟目的和請求以及被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的關系等因素來確定其內容。代理人應當在代理權限內,依據事實和法律,陳述并論證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實與理由成立,從而支持其主張和請求,同時揭示、駁斥對方的錯誤。代理 ·一、解除撫養關系補償多少錢? 一、解除撫養關系補償多少錢?解除收養關系,不需要補償撫養費。因為辦理完畢收養手續,養父母和子女之間有撫養的法定義務,就像親生父子之間義務一樣,《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二、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我國《收養法》第26條第1款規定:“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10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此外,按照該法第27條的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也是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禁止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單方解除收 ·公司法固定分紅有何規定? 公司法固定分紅有何規定?1、股東的盈余分配權,俗稱股東分紅權,指股東基于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股東行使該權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從實體上公司需有實際可供分配的利潤。二是從程序上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得到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通過。在以上兩個條件未滿足時,股東的盈余分配權尚只能是法律層面的期待權益。《公司法》第35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潤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長期不分紅,從程序上來說,根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股東的盈余分配權以股東先行內部救濟為原則,即股東可以提出召開股東會,討論利潤分配方案。由于股東大會的表決實施資本多數決的原則,所以,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為大股東變現或操作股價的工具。在公司運作中,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但卻以各種理由不正當的拒絕向股東派發盈余,從而引 ·民事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事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一、民事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該規定同樣適用于不當得利之訴。二、不當得利法院管轄不當得利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只有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才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它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轄地的確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三、不當得利訴訟條件不當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備特定的條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不當得利才能成立:1、一方受利益。具體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財產利益。財產利益 ·出境入境管理行政處罰的決定機關是? 一、出境入境管理行政處罰的決定機關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轄區派出所。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下稱駐外簽證機關)負責在境外簽發外國人入境簽證。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實施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及其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二、出入境的法律規則第七十條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章另有規定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決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罰款,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決定。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第七十二條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二千元 ·未成年對未成年犯罪的規定是什么 一、未成年對未成年犯罪的規定是什么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其年齡不滿十八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刑事處罰的情形。我國刑法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規定1、《刑法》第17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2、《刑法》第49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適用的刑種我國刑罰體系,分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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