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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不合格致人損害如何處理? 產品質量不合格致人損害如何處理?產品質量不合格致人損害的處理方式是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產品質量侵權責任屬于特殊侵權責任,依特別法優先適用的原則,關于產品質量責任在法律適用上應優先適用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產品質量法在規定產品責任的同時,也允許生產者、銷售者通過一定的抗辯事由以獲免責。其中,生產者的免責條件,為其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2)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而銷售者的免責條件,是其能夠證明產品缺陷并非出于自己的過錯,且能夠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或供貨者。產品質量違約責任適用《民法通則》的一般歸責原則,其免責范圍比產品質量侵權責任要廣。二、產品質量違約責任這是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基礎,它是因合同當事人在交付產品不符合要求時而產生的責任,具有相對性和任意性。所謂相對性,是指違約責任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即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之間發生。所謂任意性,是指違約責任盡管也有強 ·如何認定侵害公司名譽權的規定 如何認定侵害公司名譽權的規定一、如何認定侵害公司名譽權的規定1、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違法消費者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不應當認定為侵犯他人名譽權。但借機誹謗、詆毀,損害其名譽權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名譽權。2、受害企業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包括降低了消費者、社會公眾對法人商譽的社會評價。3、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二、擴展資料侵犯企業名譽權賠償的注意事項1、厘清企業名譽權與商譽企業名譽是指公眾對企業人格的綜合評價,其范圍較為廣泛,而企業商譽是公眾對于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累積的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相關評價,企業商譽直接關聯企業的市場形象、經濟利益和市場份額的多寡。2、窮盡舉證方式對此,可以遵循先損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舉證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業詆毀使乙公司產品銷量下降并致大面積退貨。首先,乙公司在訴訟中如能證明銷量同比下降及退貨數量,則可直接計算出經濟損 ·法院調解書指示交付動產物權有什么法律依據? 法院調解書指示交付動產物權有什么法律依據?法院調解書中要求指示交付動產物權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的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動產物權的變動,則由交付這一行為完成。民法上,交付的原意僅指現實交付,即動產占有的現實轉移。通過交付這一行為,動產上物權的變動能夠被人們從外部加以識別。但實踐中,動產的交付并非必須是由出讓人之手直接交到受讓人之手,本條所規定的指示交付即是一種例外情形,它與現實交付具有同等效力。關于現實交付的例外情形,除去本條所規定的指示交付外,本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七條還分別對簡易交付和占有改定做了規定。在這三類例外情形中,法律關系最為復雜的當屬本條所規定的指示交付,因為它不僅涉及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兩方主體,還牽涉一個“第三人”的問題。為了更準確地理解本條的規定,下面就指示交付的含義、適用情形以及返還請求權的性質等問題加以說明:1.指示交付的含義。指示交付,又稱返 ·律師可以投資做股東嗎? 律師可以投資做股東嗎?律師可以投資做股東,專職律師可以作為股東(投資人)、董事,但不能作為專職董事、監事和法定代表人。《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僅是司法部的一部部門規章,是適應當時律師是由司法行政部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要制定的,因而有著其局限性;而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并沒有限制律師個人從事商業性活動。法律限制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禁止其從事商業性活動是因其從事商業性活動會因其特殊身份導到權利濫用,損害國家利益及其職務的廉潔性,同時根據對于普通公民法不禁止則為自由的原則,律師本人從事商業性活動成為股東、董事等應該是理所當然的。實踐中已有判例認定律師擔任法定代表人違反《律師法》,從而判決公司決議無效。具體理由如下:根據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2008)第40條第2款規定,律師在從業期間應當專職執業。根據《廣東省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實施細則》第6條,會員在執業或在處理與行使律師職能有關的事務的過程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一)違反 ·女孩多大失蹤可以立拐賣婦女罪? 女孩多大失蹤可以立拐賣婦女罪?女孩14周歲失蹤可以立拐賣婦女罪,本罪的對象限于婦女。婦女是指年滿14周歲的女性。這里的婦女兒童既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國國籍和無國籍的;既可以是與行為人無任何關系的,也可以是行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親屬;既可以是有合法身份證明的,也可以是沒有合法身份證明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犯該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1)拐賣婦女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婦女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4)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5)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6)造成被拐賣婦女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7)將婦女賣往境外的。二、拐賣婦女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拐賣婦女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的行 ·價格欺詐被投訴如何解決 價格欺詐被投訴如何解決?應該積極跟消費者調解,按照被投訴內容改正。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進行價格欺詐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20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二、價格欺詐的表現形式①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 ·什么是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 什么是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一、什么是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是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為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屆滿的制度。1、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的,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一定中斷。形成此種情形的原因主要是,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關于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不同,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2、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分為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特殊訴訟時效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指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關系都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特殊訴訟時效期間適用于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民事法律關系。1.短期訴訟短期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1年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訴訟標的金額大小如何確定? 訴訟標的金額大小如何確定?訴訟標的金額大小的確定是根據民事糾紛涉及到的財產大小來確定的,法院訴訟標的金額在一千元左右,根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二)申請保全措施;(三)申請支付令;(四)申請公示催告;(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六)申請破產;(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二、訴訟標的執行要求:1、需要對爭議的財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2、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采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 ·刑事訴訟法里存疑不起訴是多少條? 刑事訴訟法里存疑不起訴是多少條?1、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4款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二、存疑不起訴具體的條款?存疑不起訴,又稱證據不足的不起訴。存疑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于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40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四款規定決定不起訴的,在發現新的證據,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提起公訴。這是檢察機關對存疑不起訴案件保留公訴權的行為規范。三、存疑不起訴的情形有哪些?存疑不起訴,又稱證據不足的不起訴。存疑不起訴是指檢察機關對于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4款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三款規定的精神,補充偵查的 ·變更訴訟標的額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變更訴訟標的額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規定的一、變更訴訟標的額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規定的?變更訴訟標的額的最后期限是法定舉證期限屆滿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該規定,對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提出的時間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否則,法院將不準許原告增加或變更訴求的申請。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二、法定舉證期限是多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并經人民法院準許。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十日。舉證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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