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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法條是怎么規定 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法條是怎么規定的舉證不能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第三條?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在證據交換、詢問
·一、醉駕處罰危險駕駛罪是怎么規定的? 一、醉駕處罰危險駕駛罪是怎么規定的?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二、
·解除勞動合同書能當作離職證明嗎? 在我們辦理離職的時候,一般是需要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勞動合同的解除和離職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呢。那么,解除勞動合同書能當作離職證明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有哪些呢?下面,我們會為您帶來相關的法律的知識,供您進行了解。一、解除勞動合同書能當作離職證明嗎解除勞動合同書不可以當作離職證明,他們兩者的作用是不一樣的。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1、出具的主體不同: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 ·父母遺棄兒童怎么處理? 在一些偏遠山區,因為受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生下女兒后會將孩子放在孤兒院門口或者扔在人流量較大的地方,然后造成孩子出生死亡的假象,以備日后可以繼續生育,直到生個兒子為止,那么這種遺棄孩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父母遺棄兒童怎么處理的問題。一、遺棄兒童是否構成犯罪遺棄兒童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要看具體情形:1、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但如果是僅僅對這些兒童出于教育
·房屋租賃合同范本怎么寫 當今社會,房屋租賃已成為人們在生活中常見的現象,但大多數人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法律學習,沒有見過房屋租賃合同的范本,更不清楚房主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正不正確,有沒有陷阱,下面就由我們帶您看看房屋租賃合同范本是什么樣的吧。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怎么樣會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樣會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一、怎么樣會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
·遺贈扶養協議需要見證嗎? 遺贈扶養協議需要見證嗎?遺贈扶養協議不需要見證,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協議行為,遺贈扶養協議不需要公證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依據需要決定是否辦理公證。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是怎樣的?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并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處罰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處罰一、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處罰(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傷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體或心理上的發育不成熟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體或心理上的發育不成熟,且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所以,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定監護人對其進行監督和保護。是不是人人都可以當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順序又是怎樣規定的?本站我們根據相關資料為您解答。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順序如何規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節監護第二十六條【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
·發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區分是什么? 發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區分是什么?一、發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區分承包單位和發包單位是相對的。例如;甲方有一個項目需要找一個承包單位(也就是乙方)來做。甲方就得把這個項目發包給乙方,甲方稱之為“發包方”,乙方承包該項目,則稱之為“承包方”.承包單位,就是承包業務的單位,屬于承包商或供應商。發包單位亦稱發包機構,是指以企業所有權代表的身份參與承包經營活動的一方。在承包經營活動中,發包方是發包行為的主體,在一般情況下,它是處于主動的、有利的地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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