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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費用 公司申請破產費用一、公司申請破產費用小公司申請破產要繳納的費用沒有統一金額規定,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確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費用:1、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為根據破產財產金額,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比例減半收取,最高30萬元。2、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務報酬及相應的清算辦公費用。管理人的報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來確定。二、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 ·發生車禍事故怎么處理 發生車禍事故怎么處理一、發生車禍事故怎么處理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為以下六個流程: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二 ·購房合同原件丟了怎么辦 購房合同原件丟了怎么辦購房合同原件丟了怎么辦?正好您又要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可以到相應部門進行補辦。只要您當時的房子在購買時辦理的是合法的手續,那在政府部門的系統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補辦丟失的材料即可。接下來,的我們來告訴你如何補辦購房合同,給您提供一些補救的措施和方法,請您接著往下看。一、購房合同原件丟了怎么辦?對于購房合同丟失,不要擔心。1、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2、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簽有賠償嗎?其法律依據是什么?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簽有賠償嗎?其法律依據是什么?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簽有賠償嗎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合同到期還需辦離職嗎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時間是有限的,當合同期滿自然會出現續簽與不續簽這兩種情況。如果情況是后者即不續簽,合同到期還需辦離職嗎?我們今天就帶您了解一下這個方面的知識。一、手續分類合同期滿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分為兩種,辦理的手續不一樣:1.一種是單位不愿意續簽;2.一種為勞動者不愿意續簽。二、單位不愿意續簽:1.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將按照勞動者服務時間給勞動者補償金,每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2.可以按約定的離職日期,辦理離職:a.交接工作;b.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c.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補償金總額,約定發放時間;d.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e.憑借離職證明和《勞動合同》去社保局辦理失業保險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f.憑借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導致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導致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的情形有哪些?雖然法律中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兩年,但是在此期間,可能會因為一些法定事由而導致訴訟時效中斷。那么您知道法律中規定的能導致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情形有哪些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導致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的情形有哪些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主要有: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了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2、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于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完畢之時為事由終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九十四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什么是違約金?合同違約不賠違約金會怎樣? 什么是違約金?合同違約不賠違約金會怎樣?一、什么是違約金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這一規定體現了違約金數額與實際損失相當的理念,表明了違約金的賠償性特征,同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當事人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義務"。這一款規定的違約金便帶有懲罰性質。這樣看來,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原則上承認違約金具有賠償性,但也不排除其懲罰性,具有雙重功能。《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 ·房屋買賣合同沒寫違約金怎么辦 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很多人都會忘記在合同中添加對違約金的規定,擔心如果發生違約事件怎么辦,自己該如何來確保自己及家人的利益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保障呢?下面,將對房屋買賣合同沒寫違約金怎么辦做出解答,希望解答對您解決疑問有所幫助。一、合同法關于違約金的規定合同未約定違約金,也可以主張違約金。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之規定,損失賠償不是必然要約定的,如合同中未約定損失賠償,但,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 ·行政復議期限和行政訴訟期限的區別 行政復議期限和行政訴訟期限的區別在生活中,有很多雙胞胎由于長得很相像,搞得人們暈頭轉向,難以區分,在法律中也是如此,有很多法律概念容易混淆,比如行政復議期限和行政訴訟期限。下面我們就來談一下行政復議期限和行政訴訟期限的區別。不同的具體行政行為可能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限規定。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法》)和國家質檢總局部門規章《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復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行政復議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中均有相應的規定。(一)行政復議期限一般期限。《行政復議法》是規范行政復議行為的基本法。對行政復議的期限,該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 ·打官司律師收費標準? 打官司律師收費標準?打官司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實踐中,具體案件的類型不同,情況不一樣,那么就會導致具體的律師費收費標準不同。同時,由于地區的差異,也是會對律師收費標準產生影響的。接下來,我們整理相關資料,告訴您律師打官司具體如何收費。打官司律師收費標準 《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一、按件收費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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