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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協商不續簽怎么賠償 合同到期協商不續簽怎么賠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下仍不續簽的,則不能取得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1、公
·工程合同違約金怎么算? 工程合同違約金怎么算?工程違約金一般是指建筑工程違約,違約的一方所需要承擔的違約金,一般情況會在合同中寫出,沒有具體規定的部分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計算,但是不會超過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的金額。那到底這個工程合同違約金怎么算呢?我們在下文中為你解答。違約金有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是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征:(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2)違約金是—種違約后的補救措施;(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 ·一、因為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退房租嗎 一、因為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退房租嗎疫情房租不一定可以退租。需要根據承租人因疫情影響居住的具體情況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為減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實際情況實際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離對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響到原租賃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張減免租金。如果因疫情無法使用、無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實現租賃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張減免租金。《合同法》117條之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新刑法中會計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一、新刑法中會計私吞公款如何定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農民工未簽勞動合同怎么維權? 農民工未簽勞動合同怎么維權?1、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有工會的單位,可首先向工會反映情況,通過工會與用工方進行交涉;若單位還沒有成立工會組織,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協商要求;被拖欠工資的工人還可聯合起來,向用工方提出集體協商要求,給他們施加壓力。2、采用行政解決方法: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隨著討薪問題日益受到重視,各地勞動局基本都有專門處理該類投訴的部門。3、委托律師進行追討:即通過律師進行調解,調解不果可申請勞動仲裁;若對仲裁不滿的話還可以向法
·疫情期間哄抬物價是犯法行為嗎 疫情期間哄抬物價的,應依據以下規定進行處罰:《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代位權有訴訟時間還是除斥期間? 代位權有訴訟時間還是除斥期間?代位權訴訟作為一種有效的債的保全措施,即:“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依照這一規定,債權人行使其代位權,應當通過法院予以主張,也即應當通過訴訟方式進行,這就是所謂的代位權訴訟。簡而言之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債務追索權時,債權人直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拒執罪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法院的判決是具有非常高的權威性的,如果拒絕法院的一些判決或者裁定,那么可能會構成相應的刑事犯罪,也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說的拒執罪,很多的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債權人申請債務人拒執罪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一、債權人申請債務人拒執罪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最高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除了通過公安、檢察機關,走公訴程序追究拒執罪外,老百姓也能通過自訴方式維護自身
·不能勝任工作該怎么認定? 勞動者因不能勝任工作被辭退時經常發生糾紛,企業說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員工說自己的能力符合企業的要求,兩者之間對是否不能勝任工作達不成一致性的意見,從而發生爭議。那么,不能勝任工作該怎么認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不能勝任工作該怎么認定不能勝任工作的認定結論,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支持:1、企業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企業在規章制度中,應當對不勝任工作著一模糊性的法律概念,基于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作出細致性地表述,要具體羅列出哪些行為屬于不勝任 ·商標轉讓協議的格式是什么 商標轉讓協議的格式是什么商標轉讓協議格式商標權轉讓方:(甲方)商標權受讓方:(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一、轉讓的商標名稱: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三、商標注冊號:國別: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簽訂過非獨占(或獨占)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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