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區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東川區律師黃頁: |
東川區法律咨詢 |
東川區法律常識 |
·入職前已懷孕的員工是否需要發試用期薪水 入職前已懷孕的員工是否需要發試用期薪水試用期與可否懷孩子無關系,全體勞動者相同待遇。《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時限三個月以上不滿2年的,試用期不得超出一個月;勞動合同時限2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時限和無固定時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出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商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務為時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時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商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時限內。勞動合同僅
·法院離婚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法院離婚訴訟流程是怎樣的?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 ·強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嗎 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國單純的自己吸毒的行為僅僅是違法行為,并不構成犯罪。不過實踐中,可能會出現強迫他人吸毒的情況,那么此時這樣的行為是否會構成犯罪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一、強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嗎我國《刑法》第353條規定:“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
·關于拾到東西不歸還犯法嗎? 關于拾到東西不歸還犯法嗎?丟東西很常見的一個行為,有時候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東西給丟失了,丟失之后也需有人撿到了,也需還丟失在原地,人們撿到東西,應該將物品歸還給物品的所有人,但是丟失物品的所有人是很難確定的,所以一般人們都會先進行保管。那么關于拾到東西不歸還犯法嗎?一、拾到東西不歸還犯法嗎1、撿到東西不還,涉嫌侵占罪;2、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
·一、公司股份遺產繼承如何分配給孫子? 一、公司股份遺產繼承如何分配給孫子?公司股份作為遺產被繼承時一般是不需要分配給孫子的,只有是父親死亡,孫子才有可能獲得公司股份的繼承權。此時只能是將屬于父親的那部分遺產分配給孫子。法律依據:1、《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2、《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企業投資者破產、解散、被撤銷、被吊銷或死亡,其繼承人、債權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該投
·犯罪預備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一、犯罪預備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犯罪預備,是指為了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形態。犯罪預備行為是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我國刑法理論一般認為,行為符合犯罪構成是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根據,犯罪預備行為也有其犯罪構成,它是一種具備修正的構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態。這是追究犯罪預備行為的刑事責任的法理根據。犯
·哪些情形可以移送管轄? 哪些情形可以移送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據此規定,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二)受理案件的人
·受賄罪既遂刑事責任應該怎么承擔? 一、受賄罪既遂刑事責任應該怎么承擔?受賄罪既遂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具體如下: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第三百八十七條【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
·在哪些條件下算是合法討債 在哪些條件下算是合法討債合法討債需具備一定的條件:1,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2,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搜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
·高溫費是國家規定的嗎? 高溫天氣,對于學習,天氣炎熱會使人們的思緒處于緊張的狀況,對于工作更是,不僅是心理上帶來的壓力還有就是身體也會有一定的壓迫感,為此國家對高溫工作的人進行補貼。那么,高溫費是國家規定的嗎?一、高溫費是國家規定的嗎?是國家規定的。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高溫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