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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載 兒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載一、兒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載處罰的依據《道路安全條例》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
·羈押和關押有什么實質性的區別嗎 羈押和關押有什么實質性的區別嗎?羈押和關押的區別主要就是概念不同。關押指禁閉起來,把囚犯們關押起來。羈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對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狀態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逮捕后的偵查期間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偵查期間屆滿后就要移送給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處罰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處罰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關于特定款物專門使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我國在政府財政支出中特別設立民政事業費一項,包括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便
·自首與坦白的區別 坦白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坦白泛指一種認罪態度,包括自首與坦白,一般在表述刑事政策時使用,如“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在刑法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中使用的坦白,指狹義上的坦白,與自首有嚴格的區分。坦白具有下列特征: 1.犯罪人系被動歸案。被動歸案是相對于犯罪人自動投案而言的。被動歸案主要有三種類型:(1)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而歸案。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這些強制措施有五種,此即:拘傳、取保候審、 ·一、商品房現售的條件? 一、商品房現售的條件有哪些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特別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商品房現售一般應具備以下幾項條件:(1)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規劃、建設手續合法;(4)已通過竣工驗收。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設質量標準;(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主要為了保障
·勞務派遣工和在職合同工的區別? 勞務派遣工和在職合同工的區別?勞務派遣工和在職合同工的區別??1、主體不同。勞務派遣的主體就是派遣公司與勞動者,勞動關系的主體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2、關系不同。勞務派遣工是合同關系;3、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工適用合同法,職工適用勞動法;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前者簽訂的是勞務派遣合同,后者簽訂的勞動合同;5、出現糾紛后解決渠道不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在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也就是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屆滿
·政府行政行為的分類具體有哪些 政府行政行為的分類具體有哪些?政府行政行為有很多種分法,其中有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之分。具體行政行為簡單說就是政府行使行政權,對特定的個人,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組織作出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具體行政行為又能細分,那么政府行政行為的分類具體有哪些?下面我們整理了一些資料,僅供參考。具體行政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合同、行
·企業開展海外并購的意義是什么? 企業開展海外并購的意義是什么?一、企業開展海外并購的意義是什么海外并購的意義要根據具體的公司并購目的確定,大體有以下幾種:1、為了海外上市,需要海外架構。2、國內市場飽和,需要拓展海外市場。3、參與國際競爭,需要通過并購消滅競爭對手。4、為避免反傾銷、反補貼訴訟的原因,將產品產地進行轉移。5、為實現勞動力和工廠的轉移,而并購一些第三世界國家的工廠。6、通過并購行為,獲得國外的技術、專利、品牌或其他知識產權。7、為獲得海外特殊資
·一、上班期間交通事故公司賠償嗎? 一、上班期間交通事故公司賠償嗎?如果不是工傷的話公司沒有賠償義務。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上下班途中”的規定進行了細化《規定》第六條明確: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
·擇一從重與數罪并罰的計算方法是怎么樣的? 擇一從重與數罪并罰的計算方法是怎么樣的?數罪并罰和擇一重罪之間主要的區別就是:數罪并罰會將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來,與最高刑相比,取一個合適的刑期數值;但是罰金刑直接加起來即可。擇一重罪就是選擇所犯的罪要承擔的處罰中最重的一個,進行處罰。聯系就是都是犯了多個罪名。數罪并罰的適用和擇一重罪總的來說像連續犯、牽連犯、吸收犯都以一罪從重或加重處罰,那是一般原則,而實行數罪并罰是例外,既然是例外則必須以法律(包括具有參照效力的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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