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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留是刑事處罰的一種嗎? 醉駕拘留是刑事處罰的一種嗎醉駕可能涉及到的處罰有兩類,一種是行政處罰,一種是刑事處罰。其中,刑事處罰方面,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并處罰金。如果是行政處罰的話,則一般是進行罰款,然后拘留,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由此可見,如果對醉駕之人的處罰是拘留的話,一般就屬于交通行政處罰,而并非是刑事處罰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 ·存疑不起訴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 存疑不起訴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存疑不起訴”也有叫“疑罪不訴”的,所謂存疑不起訴形似中止,實為終止(或稱終結)的決定。因為依照《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則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第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請求賠償的違法侵權情形,應當依法確認,未經確認有違法侵權情形的賠償申請不應進入賠償程序。第7條又規定:有下列法律文書或證明材料的賠償申請,請求賠償的違法侵犯人身權情形,以確認論,應當進入賠償程序。其中第四項就是不起訴決定書。由此可以看出,起訴決定是對批捕的確認,不起訴決定則是對批捕的否定,從辦理刑事賠償案件的程序來講,不起訴決定書就是對錯捕的確認。我國《國家賠償法》關于刑事賠償的原則是適用無罪羈押賠償原則。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是因為認定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證據不足。退而言之,此類案件即使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最終也 ·故意犯罪的概念和構成條件是什么 故意犯罪的概念和構成條件是什么?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構成條件是:1、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必須是明知的。這種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也包括明知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2、行為人必須是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不論行為人明知的是危害結果必然發生,還是可能發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就構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結果發生和放任危害結果發生在程度上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就是刑法上通常說的“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二、故意犯罪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第七 ·離婚后撫養權可以共有嗎 離婚后撫養權可以共有嗎根據婚姻法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所以,離婚后孩子共同撫養是可以的。對于孩子撫養問題,法院判決都是從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如果有兩個孩子,不一定會判決一人一個,如果能舉證證明兩個小孩跟隨母親或者父親更有利的話,法院會判決更有利于小孩成長的一方撫養小孩。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這種情況要在小孩子滿了10歲以后,才能征詢小孩子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因此即便是剛開始沒有得到小孩的撫養權,以后還是有機會再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的。二、私生子要給撫養費嗎首先要知道父母為什么要給自己撫養費!父母給子女撫養費是源于兩種原因:第一,血親原因 ·自己的家人可否作證人? 自己的家人可否作證人?一、自己的家人可否作證人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證的,只要是沒有勝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無牽連的,都可以作為證人的,證人證言會在查證后在能作為有效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第六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二、篡改證據應當承擔什么責任(一)行政責任:1、罰款。《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2、拘留。《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內。被拘留人承認并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 ·公安機關刑事賠償的范圍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刑事賠償的范圍是怎樣的一、公安機關刑事賠償的范圍是怎樣的公安國家賠償的范圍是:在刑事訴訟中,錯誤拘留、錯誤逮捕、無罪錯判的;違法使用武器、警械、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這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二、公安機關國家賠償新規定有哪些1、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由國家承擔的賠償責任。其賠償范圍包括:(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3)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5)違法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的;(6)違法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7)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侵犯財產權造成損害的其 ·一份遺囑有效的條件包括什么 一份遺囑有效的條件包括什么一、一份遺囑有效的條件包括什么1、立遺囑人立遺囑時須有行為能力。《繼承法》第22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即使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如果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行為能力,則不影響他當時所立遺囑的效力。2、遺囑必須表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因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繼承法》第22條規定:“他人偽造的遺囑無效,篡改的遺囑,篡改的內容無效。”有的被繼承人本來沒有立遺囑,而繼承人無中生有假造遺囑,也有的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繼承人認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遺囑,以假亂真。這些都屬無效遺囑。3、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繼承法》第20條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遺囑為準。”其中有公證遺囑的,則以公證遺囑為有效遺囑。二、老年人立遺囑要注意哪些問題第一,是否需要立遺囑。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 ·自書遺囑怎樣寫才有效? 自書遺囑怎樣寫才有效?一、自書遺囑怎樣寫才有效自書遺囑屬于遺囑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3、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自書遺囑并不需要見證人。但是,如果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需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并非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為證。除此之外,遺囑有效還有以下要求: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 ·法院判決罰金去哪里交? 法院判決罰金去哪里交?法院判決書罰金應該到作出判決的法院繳納。具體在繳納罰金前,可以先與承辦法官聯系;也可以直接持判決書,到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窗口辦理罰金繳納。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所判的罰金,應該在判決書所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如果期滿后仍不繳納的,會由法院強制繳納。《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法院判決書罰金的繳納分為五種情況: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于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并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關于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5條的規定,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于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余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于罰金刑的執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用要多少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用要多少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收取鑒定費用。實際情況是,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都是收取費用的,且通常在進行鑒定前即預收鑒定費用,一般由提出申請一方預付,如果患者是申請方,預付鑒定費用確有困難的,在醫院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由醫院預付鑒定費用。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一方支付。鑒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是,參加鑒定的醫學專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級)鑒定2200元/例次,(省級)鑒定3200元/例次收取;專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級)鑒定1700元/例次,(省級)鑒定2200元/例次。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期限是多久1、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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