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合同超過5年能起訴么? 對于合同超過5年能起訴么?不能。除非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
·精神病鑒定是否導致拘留期限中止? 精神病鑒定是否導致拘留期限中止?對于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間必須對被害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案件。據此,對這類案件,如果對被告人采取變更強制措施,確屬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或者監督居住的辦法;如果不能變更強制措施的,對被害人作精神病鑒定所用的時間,可以不計入被告人的刑事拘留期限。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的內容是:確定被鑒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種精神疾病,實施危害行為時的精神狀態,精神疾病和所實施的危害行為之間的關系,以及有無刑事
·網貸沒能力還可以自首嗎? 網貸沒能力還可以自首嗎?一、網貸沒能力怎么辦?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信貸公司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2、如果信貸公司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
·民事訴訟證據交換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證據交換的規定是怎樣的本文將就民事訴訟證據交換做相關的解釋。既然是民事訴訟,雙方肯定是存在矛盾的,那為什么在審理的時候又要進行證據交換呢?這樣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民事訴訟證據交換的規定又是什么呢?接下來,我們就將為您對上面提出來的幾個疑問。民事訴訟證據交換的規定是怎樣的一、證據交換的概念證據交換是指庭審前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方面的信息。二、證據交換的目的為了固定證據,固定當事人爭議焦點。就其本質來看,仍是法院
·在我國規定犯人自殘國家賠償嗎 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羈押期間發生了自殘的這種狀況,其實是比較嚴重的,肯定不明真相的群眾第一時間就會認為犯人有可能是在看守所內遭到了各種刑訊逼供難以承受而導致自殘的,家屬不免也會有這種想法,但實際上有一部分的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是因為個人因素選擇的自殘。那么,在我國規定犯人自殘國家賠償嗎?一、在我國規定犯人自殘國家賠償嗎?1、只要不是刑刑逼供和故意傷害造成的傷,僅僅是因為當事人自殘造成了傷害,那當事人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
·判處拘役五個月有案底嗎 判處拘役五個月有案底嗎拘役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中一種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拘役是一種刑罰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給予的刑事制裁,是會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隨人們一生的,是不會消除的。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二、未成年拘役會有案底嗎有,但是現在
·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區別點有幾個 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區別點有幾個(一)犯罪主體不同。貪污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國有單位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但挪用公款罪的主體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就是說貪污罪主體范圍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為人的主觀意識不同。貪污罪與挪用公款罪的關鍵區別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的主觀方面雖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內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對公款的使用權。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財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賠償怎么賠?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偶然也是必然,對于超速駕駛發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何時發生的問題。在這起事故中確定了事故的責任,接下來就是死、傷人員的賠償問題,那么深圳特大交通事故重死、傷人員能獲得什么賠償?下面我們為你解答。深圳特大交通事故死、傷人員能獲得什么賠償?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規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傷人員的賠償標準如下:一、賠償范圍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
·中斷訴訟時效的怎么計算新時效? 中斷訴訟時效的怎么計算新時效?中斷訴訟時效的情形消失新時效的計算是以天為單位就行計算的,并且只有在出現由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等情形發生時,才會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情節。并且在此類情形消失之后,訴訟時效會接著消失之前的進行計算,而不是又開始新的一輪時效。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1.提起訴訟或仲裁。權利人提起民事訴訟或仲裁,請求法院或仲裁庭保護其權利的行為。同時應注意,權利人起訴后又撤訴的應視為與請求相同的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包括民事訴訟法上的
·贍養協議制度指的是什么? 贍養協議制度指的是什么?根據《贍養協議公證細則》第2條規定,贍養協議是贍養人就履行贍養義務與被贍養人訂立的或贍養人相互間為分擔贍養義務而訂立的協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7條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從第17條規定可以看出,贍養協議是由贍養人之間簽訂的。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有人認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的必須履行,不能將法定義務變為兩者間協議關系。而且有人認為,贍養人與被贍養人簽訂的贍養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