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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出庭作證需要幾次?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出庭作證需要幾次?婚前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出庭作證需要需要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來進行判斷,《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第五十九條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第六十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第六十一條人民法院、人民
·走了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走了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的后果是什么(一)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
·遺囑收益人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嗎 遺囑收益人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嗎一、遺囑收益人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嗎?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清償被繼承
·集團分公司勞動合同簽訂是否有效? 集團分公司勞動合同簽訂是否有效?公司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的,需要在合理期限范圍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保障雙方合法的民事權益。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時,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有自己的獨立營業執照,但是沒有獨立的主體資格,屬于非法人組織。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是否能作為用人單位訂立勞
·以涉嫌偽證罪定罪,該如何處罰 實踐中,因為刑事訴訟與民事、行政訴訟性質不同,同是偽證行為妨礙訴訟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偽證方式妨礙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活動的,不能直接以偽證罪論處。但如果是在刑事訴訟中有這樣的行為,那么就是偽證罪。如果行為人以涉嫌偽證罪定罪的話,該如何處罰呢?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以涉嫌偽證罪定罪,該如何處罰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 ·勞動合同中違約金比例的上限是多少? 雇傭關系是普遍存在的社會關系,勞動合同是保障雇傭雙方合法權益的一種方式,但是由于客觀因素和外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往往會出現一方違約的情形,這時就會涉及到支付違約金的相關事項。在本文中主要介紹勞動合同違約金比例上限的相關問題。一、違約金分類1、法定違約金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為法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在一些法規(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等)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比例。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
·對于過失犯罪怎樣判決? 對于過失犯罪怎樣判決?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刑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2)過于自信的過失。即行為人預見了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輕信能夠避免,實際上又未能避免,以致發
·產品責任糾紛怎樣打官司 產品責任糾紛怎樣打官司一、產品責任糾紛怎樣打官司1、先確定去哪個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規定,受害的消費者在致害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拒絕賠償時,可以向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產品責任訴訟,要求賠償損失,當然,受害者也可
·請假回宿舍途中摔傷算不算工傷 請假回宿舍途中摔傷算不算工傷?不算,因為不符合“三工”原則,工傷必須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 ·什么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財產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期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或實物;獎金是指用人單位為了鼓勵和表揚勞動者而向其給予的貨幣或實物。2.生產、經營的收益。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個體經營、租賃或承包經營所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如配偶一方或雙方以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個體工商戶的名義從事工商業生產活動、以個人合伙的名義從事合伙生產經營、依據《獨資企業法》或《公司法》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貨幣或實物。3.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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