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洛江區律師黃頁: |
洛江區法律咨詢 |
洛江區法律常識 |
·銀行放款對方賬戶查封怎么辦 銀行放款對方賬戶查封的,查封金額的貸款,就不能使用了,需要等到所涉及的判決生效了,按照判決處理。查封金額以外的貸款,仍可使用。具體需要聯系查封賬戶的司法機關,根據情況申請解凍才可以使用。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于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
·宣傳傳銷活動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宣傳傳銷活動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宣傳傳銷活動罪的構成要件主具體如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民個人財產,通常是貨幣。傳銷常伴隨偷稅漏稅、哄抬物價等現象,侵犯多個社會關系和法律客體。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組織、從事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但不是所有的傳銷行為都構成犯罪,情節一般的,屬于一般違法行為,由工 ·對于交通肇事賠償交通費嗎 對于交通肇事賠償交通費嗎交通肇事不需要賠償交通費。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二、交通肇事的民事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
·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有哪些形式一、勞動合同終止有哪些形式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因期限屆滿等法定原因而結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及其《實施條例》第2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4)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7 ·五根肋骨骨折工傷賠償是怎樣的? 工傷一般指職工在工作以及工作相關活動中受的傷,常見工傷有骨折等。職工在工作中受傷令人痛心,卻又無法完全避免,很多職工對于工傷的認知不夠清晰,不懂得如何申請賠償。工傷的嚴重程度不同,賠償也不同,那么五根肋骨骨折工傷賠償如何申請呢?一、申請工傷認定:首先要即使治療,而后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職工工傷待遇申請表(需貼工傷職工照片、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3、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4、
·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如何解除 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如何解除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如何解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要從實體上特別規定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事由,對其解除程序則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處理。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主張解除合同,應當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對方,商品房買賣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可見,行使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權的一方應該履行通知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一、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86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
·工傷導致自己的勞動能力沒辦法恢復如初這是 工傷導致自己的勞動能力沒辦法恢復如初這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所以在這里強調之所以要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是因為,確認了等級以后,在傷殘等級的這一塊還有著其他額外的賠償項目。國家明確規定工傷鑒定傷殘等級賠償標準按照相應的級別進行,比如說一級傷殘的話,那是需要一次性賠償27個月的本人工資的傷殘補助金。工傷鑒定傷殘等級賠償標準的依據是什么?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訂立遺囑有什么好處 訂立遺囑有什么好處1、實現真實意愿未訂立遺囑,遺產將按法定繼承辦理,原則上由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內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等額分配,難以體現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愿;訂立遺囑,遺產將按遺囑繼承辦理,除法定特殊情形外,遺囑人可以根據其親屬的家庭條件、履行贍養義務的情況和其個人喜好等因素,決定其個人資產由誰繼承(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和繼承多少,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遺囑人的真實意愿。2、避免家庭糾紛未訂立遺囑,也就意味著沒有明確的遺產分配方案,被繼承人在留
·如何確定返還借款的期限? 在簽訂借款合同時,當事人應該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不過,如果當事人簽訂借款合同時沒有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時,債權人應該如何確定返還借款的期限呢?如果借款合同中有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但是借款人未按期返還借款怎么辦呢?這些問題都是債權人需要了解的,對于這些問題,下文將詳細為您進行介紹。一、如何確定返還借款的期限?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之間一般都約定有返還借款的期限。如果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之間應當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合同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