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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車出車禍的處罰是什么? 醉酒駕車出車禍的處罰是什么?在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的事情就是喝酒之后開車問題,一般情況下很多人都會找代駕來進行解決,但是還是會有人鋌而走險,很多人還是會自己酒后駕車,這樣的行為很容易導致出現重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一定的人員傷亡,那醉酒駕車出車禍的處罰是什么?下面就詳細介紹。一、醉酒駕車出車禍的處罰是什么?酒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
·沒結婚證未婚男女同居犯法嗎 沒結婚證未婚男女同居犯法嗎未婚同居是否違法,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1、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此時,對于形成事實婚姻的婚姻狀態,法律是給予保護的,此時
·貸款未還清的房子可以轉讓嗎 現在大部分人都是貸款買房子的,對有一些來說,還房貸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可是在貸款還清之前,想要轉讓房子的話該怎么辦?也就是說,貸款未還清的房子可以轉讓嗎?本文將針對這個問題,為您做詳細解答。一、貸款未還清的房子可以轉讓嗎首先,未還清貸款的房子在實際操作中是可以買賣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應的工作。而具體的操作方向和步驟則應根據該房產的具體情況和房主的具體要求而定。其次,房產在交易之前最好將貸款付清。這樣不僅會使房產交易更加迅速,也會使 ·最高額抵押適用哪些情況 最高額抵押適用哪些情況根據《擔保法》第59條的規定,最高額抵押一般適用于以下兩種情況:1.借款合同。在實踐中,具體表現為:一是商業銀行與企業有長期的業務關系,企業對一定期間內已經和將要發生的多次貸款提供總的抵押擔保,商業銀行在商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內多次對借款人貸款;二是商業銀行與企業簽署了貸款意向協議,尚未確定借款的具體時間和數額,只規定借款的最高限額,但有必須要預先提供抵押擔保的情況下,企業會設定最高額抵押。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我國對房屋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許多人為了子女的明天,改善住房質量。紛紛為自己的孩子買了住房并寫上孩子的名字。那房子寫小孩名算幾套房的相關規定有哪些,我們就結合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加強此部分的知識。 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產證上寫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為子女購房,算第二套;否則,算第一套。 1、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
·增加變更訴訟標的區別是什么 增加變更訴訟標的區別是什么增加訴訟請求和變更訴訟請求的區別是量的變化和質的變化的不同。增加訴訟請求是指在起訴時沒有提出的請求,即新的訴訟請求;變更訴訟請求是對原有的請求進行一定修正,其實質依然還是原有的訴訟請求,總之是不一樣的意思。二、量的變貨和質的變化的不同在民事訴訟中,經常會遇到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那么兩者的區別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訴訟請求,訴訟請求就是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種請求,這種請求包含著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方面要求法院
·哪些集資房可以轉讓給他人 哪些集資房可以轉讓給他人擁有產權的集資房可以轉讓給他人。通過《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可知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來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二、集資房可以買賣嗎?(一)集資房不能隨便買賣。首先集資房要看賣方(擁有人)是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
·職業培訓是否可以約定服務期 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是現代企業的普遍做法。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合法權利,防止勞動者通過專門培訓獲得專業知識和技能后“跳槽”以獲得更高的收入,法律上規定了服務期。那么,職業培訓是否可以約定服務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后,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怎么辦?看完下面的介紹,您就明白了。一、職業培訓是否可以約定服務期職業培訓是提高勞動者素質的重要手段,《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
·孕婦被辭退有多少補償? 孕婦被辭退有多少補償?孕婦被辭退的補償是支付離職之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并且乘以兩倍,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系,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此間的工資、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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