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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離職上個月給正常發嗎 依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以曠工的方式離職后,上個月的工資是需要支付的,用人單位要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未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吨腥A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
·醫療損害責任的過錯推定原則是什么? 醫療損害責任的過錯推定原則是什么?一般來說,醫療損害責任是由醫療機構或者是醫務人員來承擔的,因為這是他們在具體的治療過程中因為過失導致的患者身體受損。不過在具體的歸責中,國家也制定了相應的歸責原則。那么醫療損害責任的過錯推定原則是什么?免責事由有哪些?下面,就讓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一、醫療損害責任的過錯推定原則是什么?(一)過錯責任原則是醫療損害責任的基本歸責原則具體表現在:第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二百一十
·借錢為父母看病離婚時算作共同債務嗎? 借錢為父母看病離婚時算作共同債務嗎?夫妻一方借錢為父母看病的,這筆債務通常在實踐中是當做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的。在法律上規定,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債務,算作夫妻共同債務。但具體還是需要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
·勞動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哪里 勞動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哪里很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由此確定,本案中具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被申請人所在地即f市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勞動合同履行地的
·一、如何對房產遺囑進行公證? 一、如何對房產遺囑進行公證?我國繼承法規定,公證遺囑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币虼?,遺囑經過公證以后能保證其真實合法,同時又可避免遺囑人的家屬與繼承人之間發生糾紛。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復印件,已注
·建筑承包工程的規則是什么? 一、建筑承包工程的規則是什么?建筑承包工程的規則是:承包單位只能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并且不得允許他人借用自己的名義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義,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等等。二、具體情況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通過招標投標,在競爭中獲得合同,并組織實施以至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因此建筑法結合中國實際情況,作出了若干 ·合同生效需要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合同生效需要條件是怎么規定的?(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二、合同生效后違約的違約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
·關于祖宅繼承條件是什么? 關于祖宅繼承條件是什么?祖宅的繼承條件應當根據遺囑或者法定繼承的繼承人,在同一農村集體中進行繼承處理,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團體內流通。依據《土地處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實在含義上的產業,僅僅一種運用權,擁有權歸村團體。宅基地既不能銷售,也不能承繼,但能夠在本村團體內流通,經過土地處理部分依法贊同,發放證件。承繼人持自己身份證、原宅基地運用證、相關產權證明到當地國土機構請求,經勘測核實后,土地處理部分會為承繼人頒布新的團體土地運用證。二、宅基地上
·什么是債券,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什么是債券,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我們常常在生活中聽到有人談起債券,買債券的人還可以從中定期獲得一些利息,有人說買債券有一定的風險性,畢竟投資是存在風險的,沒有什么零風險的投資,那么究竟什么是債券,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們一起從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一、什么是債券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4、債券是債的證明書,
·刑法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有哪些? 刑法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有哪些?1.具體要件。具體要件是法律規定的認定某一具體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事實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體的,其構成要件都是不一樣的,盜竊罪不同于詐騙罪、故意殺人罪不同于故意傷害罪,就在于他們有法律規定的具體要件。例如故意殺人罪,必須具備侵害人的生命權、出于殺人的故意、實施了殺人行為這些具體的構成要件才能構成。從刑法對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規定看,有詳有略。對于那些犯罪性質較明確,立法者認為不需要對犯罪構成作詳細的描述就能界定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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