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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強奸判幾年怎么判 一、入室強奸判幾年?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1)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奸婦女的;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奸的;強奸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癡呆癥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2)強奸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奸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奸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婦女3人以上,又包括婦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4)二人以上輪奸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于共同的強奸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后輪流強奸的行為(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是指行為人在強奸婦女之前或在強奸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訂立,而這其中肯定是由諸多條款的,這其實也就是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了。根據具體的情況不同,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也就不同。接下來,我們就大致的為您講解一下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1、關于試用期條款《勞動法》第21條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對試用期的具體期限,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做了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少于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長于6個月但短于1年,試用期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長于1年但短于2年,試用期不超過60天。在試用期內,如果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合同。2、關于商業秘密條款或商業保密協議《勞動法》第22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約定保密條款,能防止員工泄漏公司商業秘密、專有技術帶來的世大損失。應該在勞動合同中注明泄漏公司商業秘密是導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公司處分的行為。商業秘密的定義和范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商業秘 ·勞動合同有什么內容? 勞動合同是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要在規定時間內與勞動者訂立的一種合同。當然,勞動合同肯定有自己的一些獨特的內容,這樣才能對雙方的合法權益做出保障。那究竟勞動合同有什么內容呢?我們搜集了相關資料,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勞動合同有什么內容《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例如:勞務公司外派一員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兩個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勞務公司與外派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以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這種合同期限就屬于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種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2、工作內容。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辭職賠錢嗎? 勞動合同是員工和用人單位維護雙方利益的重要憑證,雙方應該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下簽署,執行勞動合同。如果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提出辭職不干。那么這種情況,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辭職賠錢給用人單位么?下面我們將帶來相關介紹。一、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么?1、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等;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拖欠,勞動者可以到當地l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4、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 ·有義務列席債權人會議的債務人有什么權利 有義務列席債權人會議的債務人有什么權利有義務列席債權人會議的債務人的有關人員,在會議期間,如果經法院的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列席債權人會議的。同時法院可以行使拘傳的權利,并且給予罰款的懲處。那么債務人的有關人員到底承擔著什么責任,扮演著什么角色,債權人和債務人又有什么區別呢?一、債權人和債務人區別在哪里呢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記學的術語中,債權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來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 ·勞動合同的內容都有哪些 在為他人打工的過程中,自己的利益多多少少會受到一定的侵害,而此時該如何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呢,就需要通過書面勞動合同了。到底這個勞動合同的內容都有哪些?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一、勞動合同的內容都有哪些勞動合同的要點包括:期限,工資,福利,工作時間與休假,職業培訓,職業安全衛生,職工守則和解除條件等。下面,對于各項內容分別加以詳述:(1)工資:用人單位對于國家規定的各種稅、費(如個人所得稅、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女性的生育保險金等)有權在職工工資中扣除。故若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承諾薪金時,勞動者應向用人單位認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內容及各種扣費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應當拒絕。(2)福利: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效益好的企業還可發給補充養老保險,也叫企業年金。對于女性工作者還有專門的生育保險。(3)工作時間與休假:國家法定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工作制,對于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要按照以下三種情形分別支付工資:A、安排勞動者 ·醫療司法鑒定賠償標準 司法鑒定是現在訴訟中使用較多的一種手段,他通過專業的知識和技術為案件提供鑒定意見,是現在司法行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些案件中,往往會涉及到醫療鑒定,來確定賠償的標準,這次就帶您來了解一下醫療司法鑒定賠償標準吧。醫療司法鑒定賠償標準1、人身損害賠償所及的傷殘等級,是參照工傷賠償標準的。司法鑒定所認定的傷殘等級分為10級,1級為最高,10為最低,每個等級差為10%,即1級為100%,10級為10%。那么,8級為30%,9級則是20%。?2、城市人口與農村的標準,由于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費性支出的不同是各有不同的,各地區的標準也不盡一致,是以受訴法院所在地(省、市、自治區)統計局于每年4月30日公布的上年度統計數為標準的。由于城鄉差別的存在,目前總地說,是城市高于農村。3、具體到人和事來說,是以受害人的常住地(在該地居住一年以上)為準,一般是以受害人戶口所在地為準。你既然是城市戶口。僅在農村幫人干活幾個月,這就當然是按城市標準了。?祥細的法律依據和計算 ·債權債務繼承情況說明 債權債務繼承情況說明債權債務屬于個人的財產,按照法律的規定是可以進行繼承的。債權債務繼承的時候要按照順序繼承,而且繼承債務的還要進行清償。那么,怎樣確定遺產債務的清償順序?遺產債務包括哪些?本文將從這些方面對債權債務繼承情況進行說明。債權債務繼承情況進行說明:一、清償遺產債務應優先于遺贈,為特定繼承人保留必要份額1、清償遺產債務應優先于遺贈遺贈是被繼承人以立遺囑的方式將其財產死后贈與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為。所謂清償債務優先于執行遺贈,即是在被繼承人負有遺產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債務,如留有剩余的遺產才執行遺贈。這主要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被繼承人利用遺贈逃避債務。為此,我國《繼承法》第34條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2、清償遺產債務為特定繼承人保留必要份額我國《繼承法》第19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此規定體現了養老育幼、保障殘疾人生活 ·人防工程的構造和作用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構造和作用是什么?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隨處可見,如小區地下停車場、地鐵站地下管線等。人防工程沒有統一的構成,要結合地形地勢來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發揮著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的構造和作用都包括哪些?我們簡單整理了一篇短文,讓我們往下閱讀。一、人防工程的構造人防工程按構筑形式可分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積式工程和掘開式工程。1、地道工程,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體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2、坑道工程,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體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3、堆積式工程,堆積式工程是大部分結構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蓋的工程。4、掘開式工程,掘開式工程是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結構處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單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單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沒有直接相聯的建筑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堅固的樓房,亦稱防空地下室。早期人防工程多為地道工程。80年代以來人防建設實行了指導思想的戰略轉變,強調平戰結合,為經濟建設和城市建設服務, ·司法鑒定重新鑒定條件是怎樣的 我們都知道,在訴訟活動當中有些時候是需要做司法鑒定的,司法鑒定的結果對于訴訟活動的結果至關重要。所以當事人對司法鑒定的結果極為重視,如果當事人對司法鑒定的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那么司法鑒定重新鑒定條件有哪些?下面的我們為您簡單介紹一下。司法鑒定重新鑒定條件:對法院委托的鑒定結論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條件:當事人對法院委托鑒定部門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并申請重新鑒定的,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存在法定四種情形之一,除此之外一律不得重新鑒定。1、鑒定機構/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是指鑒定違反鑒定程序,并有可能影響鑒定的準確性/真實性/公正性的情形;3、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相關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重新鑒定的條件】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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