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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不簽合同怎么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5年不簽合同怎么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三種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不到賠償的情形1.簽署過空白或者單方勞動合同的情形在實踐中,許多勞動者過來咨詢說,自己簽署過勞動合同,但是自己手里沒有,公司有,或者簽署的時候,合同中沒有對工資,崗位,合同周期作出約定,都是空白的,甚至有的勞動者只是簽字,也沒有寫簽字時間,這種情形我們一般稱為空白合同或者單方合同。在勞動仲裁審理中,單位一方可以拿出該合同,有的時候甚至篡改該合同日期,來主張簽訂過勞動合同,拒絕支付雙倍工資,因此這種情形,勞動者一般是得不到賠償的。2.勞動者沒有證據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系的情形一般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繳納社會保險,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等。如果勞動者手里沒有足 ·輕傷二級會拖到一年開庭嗎? 輕傷二級會拖到一年開庭嗎?造成輕傷害二級一般不會拖到一年開放,可以在三個月審結。但涉及相關事項難以認定的,那么是需要更長的時間來進行判決的。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如果符合逮捕條件的,會逮捕進入偵查羈押期限。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至于多久開庭的問題,這個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法院的案件量,一般情況下,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證據充分的,三個月左右就可以到法院。二、法院刑事訴訟開庭審理程序是怎樣的?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 ·房屋居住權和產權的區別是什么? 房屋居住權和產權的區別是什么一、房屋居住權和產權的區別是什么?1、概念不同居住權,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2、取得方式不同產權可以通過以下幾種形式取得:1)購買取得。2)建設取得。3)受贈取得。4)抵押取得。5)繼承取得。居住權取得方式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權。如承租人依租賃合同而取得對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權。2、直接依法律的規定取得居住權。如未成年子女對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權。3、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房屋所有權人可通過設立遺囑的方式為他人設定居住權。4、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3、權力內容不同1)產權制度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2)居住權的基本內容包括:①對房屋的使用權;②收益權,即在自身和家庭需要的范圍內取得 ·被語言性騷擾可以立案嗎 被語言性騷擾可以立案嗎?1、語言上性騷擾情節嚴重的可以立案。一般的輕微行為(比如用語言挑逗、誘引)適用于訓誡或具悔過書,但要是情節較重或屢與騷擾則可以予以行政處罰。關于性騷擾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款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行)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二、被性騷擾到法院起訴立案的條件是什么?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三、性騷擾起訴的流程是怎么規定的?1、原告 ·合同生效與合同訂立兩者日期是同一天嗎? 合同生效與合同訂立兩者日期是同一天嗎?合同訂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如遇特殊情況下,兩者不一致。1、合同訂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2、特殊情況下,兩者不一致:合同訂立日期就是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日期是雙方規定的一個具體時間,或者什么條件完成的情況下生效。二、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產生法律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后果,要視合同是否具備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3 ·租賃合同到期居住權人占房不給產權人住怎么辦 租賃合同到期居住權人占房不給產權人住怎么辦一、租賃合同到期居住權人占房不給產權人住怎么辦?1、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2、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的流程: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二、居住權有時間限制嗎?居住權具有時間性,期限一般具有為長期性、終身性。這點也是居住權的一項重要特征。居住權的期限可由當事人在合同或遺囑中確定或約定,如果沒有對期限作出明確規定,則應推定居住權的期限為居住權人的終身。這是因為居住權是用來供沒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權利人對房屋的居住權如果沒有約定的話,應當理解為與其生命共始終。三、居住權完善了哪些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行)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人有權依照合同約 ·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包括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包括有哪些?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還可能因為不可抗力、工程變更、材料供應不及時等原因而導致合同期限順延。這些情況,決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長期性。合同履行,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二、合同履行的方式是怎么樣的?履行方式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以何種形式來履行義務。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結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約定或者是合同性質來確定,不同性質、內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據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義務人必須首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履行。如果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協議不成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然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二、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有哪些? ·侵占集體財產罪到哪里報案? 侵占集體財產罪到哪里報案?涉嫌構成職務侵占罪,可以到公安局檢舉。但檢察院和法院也會受理這種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二、侵占集體財產罪立案標準是什么?1、侵占罪(刑法第270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2、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將自己業已持有的公私財物非法轉為己有的行為,予以立案。3、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通過 ·產權人能不經過居住權人同意私自賣房嗎 產權人能不經過居住權人同意私自賣房嗎一、產權人能不經過居住權人同意私自賣房嗎?產權人可以不經過居住權人同意私自賣房。因為房產屬于產權人的,產權人有權處理自己的房產,任何時候,任何方式,但產權人發生變動后不影響居住權人的合法利益。《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行)第八百九十三條,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二、居住權的時間是多久?居住權具有時間性,期限一般具有為長期性、終身性。這點也是居住權的一項重要特征。居住權的期限可由當事人在合同或遺囑中確定或約定,如果沒有對期限作出明確規定,則應推定居住權的期限為居住權人的終身。三、居住權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 ·房子買來未過戶原房主反悔可以嗎? 房子買來未過戶原房主反悔可以嗎?房子買來未過戶原房主是不可以的,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不存在無效情形,買賣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買賣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過戶等合同義務。房屋沒有完成過戶之前,想反悔,實際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是否成立;如果沒有約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條的法定解除條件,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如果對方存在根本違約,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約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則愿意承擔定金責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賣或不買房屋。二、房產過戶手續有哪些?(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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