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利辛律師黃頁: |
利辛法律咨詢 |
利辛法律常識 |
·民事中止審查需要多久時間? 民事中止審查需要多久時間?一、民事中止審查需要多久時間?民事中止審查需要等待刑事類型的案件或者是其它中止的情形消失之后再次進行審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1條的規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中止審理:(一)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應當裁定中止審理。(二)起訴后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三)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四)在審理期間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情形的。應當決定中止審理,并按照公訴案件或自訴案件的第一審普通程序重新審理。1、公訴案件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2、公訴案件被告人應當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訴案件被告人當庭翻供,對于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的4、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應當或者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審 ·哪些行為會喪失繼承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 哪些行為會喪失繼承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繼承權:1、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2、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遺囑無效?遺囑是立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立遺囑人往往希望通過遺囑對身后事的處分來避免繼承人因財產發生糾紛,導致家庭不睦。但有時遺囑立的不規范、或者遺囑內容超出了法律允許的范圍、甚或遺囑難以執行導致遺囑無效,卻容易在繼承人之間產生矛盾。1、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2、代書遺囑沒有見證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了遺囑的形式,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效力不受法律保護。3、老年癡呆被自立遺囑。立遺囑的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立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這樣規定是為了確保遺囑內容確實是立 ·一、開發網簽備案合同招標的程序是什么? 一、開發網簽備案合同招標的程序是什么?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審核;2、采購辦與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委托手續,確定招標方式;3、進行市場調查,與采購人確認采購項目后,編制招標文件。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5、出售招標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6、接受投標人標書;7、在公告或邀請函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8、由評標委員對投標文件評標;9、依據評標原則及程序確定中標人;10、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11、組織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12、進行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解決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的糾紛。二、司法解釋《招標投標法》第十七條規定,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邀請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一種招標方式。這種招標方式與公開招標方式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允許招標人向有限數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 ·著作權強制許可有哪些情形 著作權強制許可有哪些情形目前,我國現行的著作權立法都沒有規定強制許可制度,但是我國已經加入《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所以公約中有關強制許可的規定也可適用。強制許可的情形主要有: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2、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3、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除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4、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和已經出版的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5、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絡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絡服務提供者受 ·公司借錢給股東是否合法 公司借錢給股東是否合法?1、公司向股東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違背相關公司章程,在此基礎上得到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和同意,且通過了相關法定程序,則受到法律保護,反之不受到法律保護。2、《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3、根據以上規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東提供借款,如果股東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下,是可以借款的二、抽逃出資罪的追訴標準是什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 ·復印筆跡鑒定費用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復印筆跡鑒定費用收費標準是怎樣的?各省的費用不一樣,筆跡鑒定需要找專門的機構進行鑒定,費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間。筆跡鑒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征、在書寫的字跡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鑒別書寫人的專門技術。主要任務是通過筆跡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跡,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某嫌疑人的筆跡。筆跡鑒定不僅能檢驗正常筆跡,還可以檢驗書寫條件(包括書寫姿勢、書寫工具、襯墊物等)變化筆跡、故意偽裝筆跡(包括左手筆跡、尺劃筆跡)、摹仿筆跡和繪畫筆跡。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筆書寫時,也可以用筆痕特征充實認定書寫人的根據。二、如何查驗物證筆跡?1、查驗物證筆跡是否清晰完整,有無檢驗條件。凡具有檢驗條件的雖然檢驗條件差些也要盡可能利用現有條件予以鑒定,而對那些字數很少又模糊不清確已失去檢驗條件的可以不予受理。2、了解物證筆跡原始狀況,主要是對那些直接書寫在某些物體上的字跡應了解它在現場上的原始狀態,如具體位置、傾斜方向、字跡大小以 ·行為犯危險犯的區別是什么? 行為犯危險犯的區別是什么?行為犯和危險犯的區別是構成犯罪的要件是不一樣的,危險犯的話只要對相關的法益造成一定的危險,就可構成犯罪,但是行為犯必須要具備某種行為,危險犯是與實害犯相對應的概念:以對法益的實際侵害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稱為實害犯;以對法益發生侵害的危險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是危險犯。刑法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個條文規定了危險犯,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險犯,它們是因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別危險或者侵害的對象特殊而受到刑罰處罰。危險犯的社會危害性表現在行為雖未造成實際的損害結果,但使法益面臨威脅,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財產安全陷入危險。爆炸物危險是被判斷為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與蓋然性的狀態。危險是行為的危險,即行為本身所具有的導致侵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因而也可以稱為行為的屬性;而不是作為結果的危險,即行為所導致的對 ·駕駛員開車玩手機處罰嗎? 駕駛員開車玩手機處罰嗎?一、駕駛員開車玩手機處罰嗎?開車打電話,被處罰記2分,罰款200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二、騎車被撞賠償標準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賠償的具體標準如下: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護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 ·2023喪葬費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喪葬費的發放標準是什么?計發標準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喪葬費是統一的,只隨時間和地區不同有所變化,不受逝者年齡或者其他因素影響。喪葬費計算標準: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二、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是什么?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 ·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的保護的含義是什么? 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的保護的含義是什么?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的保護的含義是在網絡狀況之下,對于著作權進行一個合理的保護。我們國家用戶著作權侵權涉及到的主體包括供應商和廣大用戶,網絡著作權是指著作者對于網絡環境下產生的作品具有合法享有權的權力,就如同網絡技術一樣,是具有一定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除非經過著作權人同意,其他主體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復制他人知識產品的,只不過網絡環境下的著作權變得比較多元,但是我們應該樹立一種“使用他人智慧結晶是需要付出一定代價”這種觀念的,當下盜版產品盛行就可以看出用戶對于著作權這一權力的理解是有待進一步提升的。意識決定行為,因此目前用戶在保護著作權意識方面的欠缺是導致網絡著作權遭侵犯的根本原因,也是未來保護網絡著作權工作中的重點工作之一。二、網絡作品專有權和用戶的利用權難以平衡所謂的用戶合理使用權是指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不必征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也無需支付相應報酬而合理使用他人著作權的合法權力。此概念中的關鍵詞就是“合理”,但是何為“合理”,何為“不合理”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