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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假幣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走私假幣罪的犯罪構成要件?走私假幣罪的構成要件是:1、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不僅侵犯了國家對貨幣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壞了國家對外的貿易管理。本罪的對象,既包括偽造的人民幣,又包括偽造的外幣。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貨幣的管理法規及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偽造的貨幣進出國(邊)境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為本罪主體;
·中斷訴訟時效什么意思? 中斷訴訟時效什么意思?訴訟時效的中斷的意思就是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于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
·工傷賠償金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工傷賠償金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一、工傷賠償金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該規定明確列舉了身體傷害醫療費和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具有嚴格人身屬性的財產。婚內一方因為工傷事故獲得的工傷補償屬于其因身體傷害而獲得的人身屬性的財產。在離婚時,工傷款屬于妻子一人的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應參與分割。 二、哪些不算夫妻共同
·發現員工無法勝任工作怎么辦 員工無法勝任工作怎么辦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下,依法對勞動者進行調崗調薪。與因傷病變更一樣,因勝任能力變更也是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作出的勞動合同內容變更。按照該條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實施勞動合同內容變更,即調崗調薪。如果調崗調薪達到了目的,勞動者基本能夠勝任調整后的崗位工作,勞動合同則不得解除,如果調崗調薪不能達到目的,勞動者 ·監外執行多久報到一次? 監外執行多久報到一次?監外執行多久報到一次沒有具體規定,不過一般行為人是需要每周報到的,和管制、假釋一樣,如果對罪犯采用監外執行的,是需要進行社區矯正的,罪犯是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報道次數每個地方均有所差異,由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司法所應當為社區矯正人員制定矯正方案,在對社區矯正人員被判處的刑罰種類、犯罪情況、悔罪表現、個性特征和生活環境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教育和幫助措施。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罪
·無過錯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 無過錯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
·民事訴訟當事人再審的內容怎樣? 民事訴訟當事人再審的內容怎樣?民事訴訟法,其實就是程序法,人們在起訴的時候,法院是如何處理當事人起訴的案件的,一般簡單的案件,法院都會優先選擇調解,調解對于法院可以節約司法資源對于當事人來說也可以避免損失,民事訴訟法中還有一審,再審,重審等審判程序,具體案件具體分析。那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民事訴訟當事人再審。一、新民事訴訟法關于再審訴訟的規定新民事訴訟法對民事再審審查制度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了“申請再審上提一級”的再審審級規定,賦予了 ·證人出庭作證誤工費怎么補償? 證人出庭作證誤工費怎么補償?(一)刑事訴訟中,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二)民事訴訟中,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負擔。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會強制執行嗎?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涉及債務追償的民事類案件,經過訴訟、審理、判決等程序后,最后進入執行階段時,往往會遭到被執行人千方百計的逃避或阻攔,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千奇百怪,有的被執行人事前將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或變賣處理,只留下一套自住房,以自己的生活必需品為由拒絕履行義務,那么,名下一套房子法院會強制執行嗎?1、法律從來沒有規定被執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時不可以強制執行在《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
·結婚半年離婚了聘禮怎么辦一、結婚半年離 結婚半年離婚了聘禮怎么辦一、結婚半年離婚了聘禮怎么辦?結婚半年離婚了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禮,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二、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第一千零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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