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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訴訟程序? 一、離婚訴訟程序有哪些步驟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單位不給加班費怎么辦 單位不給加班費怎么辦單位不給加班工資,勞動者追討加班工資要靈活選擇途徑。1、協商。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一般來說,如果單位不愿支付,協商無法取得效果的。2、調解。有權調解的部門有單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行業性、地域性調解組織。盡管去年的司法解釋規定調解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協商一樣,如果單位不愿支付,調解無法取得效果。3、投訴。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有關事實的基礎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案件的時限一般不超過60日,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4、勞動仲裁、訴訟。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審理終結。對于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按照民事訴訟程序,實行兩審終審制。從以上四種渠道上看,最經濟的是協商和調解,但成功率低。勞動監察部門的查處屬于行政執法,其處理決定也具 ·民法總則關于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民法總則》將被廢止。一、《民法典》關于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民法典》第1253條關于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閑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若造成他人重傷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相關法律依據民法總則對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對于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的責任分擔,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閑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若造成他人重傷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民法總則對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 ·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有多久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并沒有對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作明確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此外,根據《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二、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有哪些實際中,一般人是不知道商標被侵權,而有些人是不知道哪些行為屬于侵犯了商標。按照規定,以下幾種行為就侵犯了商標:1、在沒有經過商標注冊人的許可之后,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2、 ·事實婚姻能分財產嗎,怎么分 事實婚姻能分財產嗎,怎么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對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三、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認定標準如下: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1)工資、獎金;(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 ·2023年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 2023年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一、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就《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來看,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1、數額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2、數額巨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二)惡意透支。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惡意透支的數 ·刑事訴訟法傳喚同案犯一起問嗎? 一,刑事訴訟法傳喚同案犯一起問嗎?這個沒有相應的規定所以看檢察院自己的安排了。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二,傳喚程序(一)在消防執法過程中,需要傳喚的,承辦執法人員應當填寫《傳喚證》呈批報表,報領導批準后,出具《傳喚證》。(二)承辦執法人員依法將《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被傳喚人應當在《傳喚證》回執上簽名 ·一、房屋租賃合同注意細節? 一、房屋租賃合同注意細節有哪些1、合同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4、合同要寫明租賃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8、合同應約定是否同意轉租。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二、租房合同有哪些條款?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 ·一、醉駕的最新司法解釋是什么? 一、醉駕的最新司法解釋是什么?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醉駕拘役被判多久?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最高可處半年的拘役。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 ·刑事訴訟當事人有哪些? 刑事訴訟當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而參加刑事訴訟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他所以參加到訴訟中來,是因為正當權益遭受犯罪行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訴訟法為充分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賦予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以當事人地位。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的訴訟權利主要有:①控告犯罪行為;②依法申請偵查人員、檢查人員和審判人員回避;③參加訴訟;④委托訴訟代理人;⑤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時,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請求,請求人民檢察院通知公安機關立案;⑥對于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起訴;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⑧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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