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 律師,東營市 大律師事務所—山東魯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 會員,山東省 會員。1998年畢業于陜西師范大學法學院,2000年考取 律師資格。2002年4月開始執業,2007年12月至今在山東魯北律師事務所執業。 自執業九年多以來,代理了七百多起案件,贏得了當事人的好評,并給數十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挽回了巨額損失。主要擅長業務:婚姻家庭、刑事辯護、醫療糾紛、勞動工傷、損害賠償(人身傷害及交通事故損害),另外,在房產糾紛、合同糾紛、公司法、保險理賠等方面也頗有研究。
本律師成功辦理:
孫某某涉嫌搶劫(十二萬)、故意傷害(重傷)兩罪名,在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檢察院免予起訴;
秦某某一審判決搶劫罪十一年,上訴改判罪名為非法拘禁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吳某某(女)故意傷害罪(致死)案,上訴改判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改判為七年有期徒刑;
張某某三人綁架案,其兩同案犯均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法院采納本律師觀點,判決張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某公司起訴趙某某欠款(20萬元)糾紛一案,本律師積極爭取, 終使得對方某公司撤訴;
陳某訴某醫院醫療賠償案,本律師代理其起訴后,使得院方主動賠償9萬元,并達成調解;
張某某訴某醫院(三甲)醫療賠償案,本律師代理其起訴后, 終法院判決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請求;
李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犯罪額二千余萬元,虛開稅款額三百多萬元(五十萬以上即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律師辯護成功,法院僅判處其四年有期徒刑;
常某某販賣毒品案,涉案甲基苯丙胺近二十克(十克以上量刑起點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本律師辯護成功,法院僅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
常某某入戶搶劫一案(入戶搶劫量刑起點為十年) ,本律師辯護成功, 終某區人民法院判處其緩刑二年零六個月。
張某某,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六枚)、偽造國家證件罪(三本房產證),2012年11月被公訴到某區人民法院。本律師成功辯護,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兩年。
李某某,因醫療過錯糾紛起訴某兩家三甲醫院,本律師代理后,據理力爭,在僅有九級傷殘的情況下,2012年10月,某區人民法院判決醫院承擔其他法定損失外,還承擔精神損失七萬元,開創了低傷殘級別,高額精神損害賠償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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