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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 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洪山路89-5號.電話:02787896528 ·湖北全成律師事務所 湖北武漢市解放大道1070號財富大廈3058.電話:027-82754580 ·湖北誠智成律師事務所 湖北武漢武昌中南路中建廣場B座11樓F室.電話:027-59422521 ·湖北瀛楚律師事務所 湖北武漢武珞路442號.電話:027-65800261 ·湖北言和律師事務所 武漢市江漢區中山大道548號.電話:027-85380675 ·湖北靈均律師事務所 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奧林苑5-303.電話:027-8429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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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漢區律師文集 |  | ·立遺囑 立遺囑,主要是為了讓后代繼承自己的遺產而制定的相關有效證件。父母都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的能力成年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主的行為能力人。在我國,對于立遺囑沒有具體的對完全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一個年齡限制,所以,父母還年輕,只要在有正常意識的情況下立下遺囑的,這種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現在有很多年輕人,都喜歡早點立下遺囑,因為不知道明天將會發生什么。那么,年輕人立下遺囑需要考慮的是哪幾個方面的問題呢。一方面是立遺囑的當事人狀態不好,生病之類的,因為家庭糾紛而立下遺囑的。另一方面家庭關系不好,立遺囑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家庭麻煩,而這種行為是值得鼓勵的,遺囑方便了法律程序的進展。遺囑有效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具有一定的主張性,能夠明辨是非懂得對策,屬于完全民事行為的能力人,可以獨立完成民事活動。而如果是16周歲或者未滿十八周歲的,能有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用其經濟來源能維持生活的,歸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能力人。國家也有相關的規定,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只有能夠養活自己的,...
·一、沒有離職證明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一、沒有離職證明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又不開具書面離職證明,用人單位需要舉證證明已經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出具了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未開具,用人單位無法出具相關的簽收記錄等。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給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可以到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直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因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可以追究賠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用處是什么?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明確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證明書的主要作用是為...
·向國家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條件有哪些? 向國家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條件有哪些?《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城鎮土地使用登記發證的范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后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對象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企業。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并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土地使用證是國家對土地使用權的確認而頒發的一個證件,這個過程不叫批準,叫登記。土地登記是一種依申請而作出的行為,不存在批準一說。土地登記必須符合以下原則:權屬合法,面積準確,四至清楚就可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綜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依該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即終止。由于土地使用權是一種有期限的他物權,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結果并不導致所有權的喪失。因而,使用期屆限滿,土地使用者理應將土地使用權返還給土地所有者,這是土地國家所有權的最終體現,也是土地有償、有期限使用原則的具體反映。為了平衡土地...
·用人單位無故不續簽勞動合同賠償嗎? 用人單位無故不續簽勞動合同賠償嗎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不一定有賠償的。具體情況有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員工不續簽的情況下,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不一定有賠償的。具體情況有: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①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②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3、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實踐操作中一直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第二種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08年1月...
·醉駕立不了案的情況有哪些? 醉駕立不了案的情況有哪些?《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一)沒有犯罪事實的;(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對于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并對該案件繼續偵查。第一百六十三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第一百八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根據前款規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
·一、離婚有沒有必要請律師來打? 一、離婚有沒有必要請律師來打?打離婚官司可以請律師,也可以不請。是否需要請律師,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由自己決定。一般來說,要根據如下情況來決定:(1)自己對法律的熟悉情況,是很清楚還是不太熟悉或根本一點兒都不了解法律?(2)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的應變能力如何?(3)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因為有些事情,律師可以幫你去做,如策劃離婚方案、立案、起草起訴狀、答辯狀、收集有利證據等。(4)經濟狀況是否允許。因為請律師是要支付費用的。經過對上面四個方面的考慮,你認為有必要請律師嗎?經濟條件許可的,那你就去請個律師作為你的代理人吧。請律師自然有請律師的好處:(1)律師懂得法律、熟悉法律,有經驗的婚姻家庭律師(離婚律師)會結合您的案情策劃適合您的離婚方案,具體化訴訟策略。如果你在這方面欠缺,律師可以彌補你的不足。(2)一般來說,律師的語言表達能力比較強,思維比較敏捷,在法庭上的應變能力也比較強。如果上述方面恰恰是你的弱項,律師在關鍵時刻會“挺身而出”。(3)律師經常打官司,有經...
·土地使用權和不動產是一樣的嗎? 土地使用權和不動產是一樣的嗎?都是。會計科目有固定資產(包括房屋、設備、車輛……)和無形資產(包括土地、專利……)之分,固定資產中的房屋建筑物屬于不動產,無形資產中的土地所有權屬于不動產。所以土地所有權是無形資產,其屬性是不動產一樣,土地使用權屬于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土地使用權指國家準許某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二、評估程序1、明確土地使用權評估的有關事項(包括委托方、評估目的、評估范圍、基準日、評估時間要求等)2、根據土地使用權評估范圍,填寫土地使用權清單表3、檢查土地產權是否清楚,有無糾紛,土地產權性質是出讓還是劃撥,宗地劃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確,是否存在他項權利等4、調查待估宗地所在市縣的自然條件(包括人口、面積、氣候、水文、土壤)、行政區劃、經濟發展(包括經濟結構、主要產品、工農業總產值、居民收入、社會投...
·離婚9年了再分割財產可以嗎? 離婚9年了再分割財產可以嗎?不能再進行分割;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這也是婚姻法新增加的內容,是對離婚時侵害另一方合法財產權益的一方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呈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除外及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除了這些規定之外,當事人還可以就此作出約定。既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共...
·表演者權包括哪些 表演者權包括哪些在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有明確的規定表演者權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1.表演者在進行表演的過程中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2.表演者可以對自己所表演的角色或者形象進行保護,不被其他人曲解誤會。3.在表演者進行表演的時候,可以允許其他人對自己的表演進行現場直播或者可以允許其他人對表演進行傳播,并且可以獲得相應的報酬。4.在表演的時候可以準許他人對表演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并以此來取得相應的報酬。5.對于表演者所表演的音像制品,表演者有權利準許他人復刻或者發行,并以此獲得相應的報酬。6.表演者可以準許他人對自己的表演通過網絡來進行傳播,并以此獲得相應的報酬。(在第三條和第六條規定當中,被準許的人要對表演進行公開傳播的前提還要取得著作人的準許,而且還要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表演者在表演的時候想要采用他人的作品,就必須要取得作品作者的準許和支付相應的經濟報酬。那么表演者權到底是怎么產生的呢?一般來說,表演者權是由作品的作者,也就是著作人將表演者權賦予給表演自己作品的人,但是...
·一、怎么變更監護人,監護人可以指定嗎? 一、怎么變更監護人,監護人可以指定嗎?變更監護人的方式是:如果在14歲以下,可以辦理收養手續。如果要變更監護人,其他有資格監護的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父母的監護權,同時變更申請人為監護人。監護人是不可以指定的,法律上對于監護人是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根據監護順位進行判斷。二、相關法律依據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三、其他注意事項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監護人的變更:監護人不宜繼續擔任監護人或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時,...
·當出現交通事故的時候 當出現交通事故的時候,難免會出現受傷的情況的,受傷的當事人是需要去專門的鑒定機構申請進行傷殘鑒定的,這個法律上要求的,傷殘鑒定報告是作為這個案件的重要證據,會直接影響到這個判決的結果。在這個審判的過程之中,難免會有被告人對這個傷殘鑒定報告存在質疑,或者是對它的真實性。那么有什么時候可以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提出的質疑呢。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是在審判過程中,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據這個報告存在以下的問題,對這個鑒定報告不服,可以提出。第一個,鑒定報告是出自于不是鑒定的醫院或者是鑒定的工作人員不是有相關的鑒定工作資格的。那么這個傷殘鑒定報告是無效的,法院準許受害人重新鑒定。而被告人可以向提出不服。第二個,在受害人或者是原告在鑒定他的受傷程度過程中,不是按鑒定程序的要求進行的,或者是整個鑒定程序都是違法的,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不服。要求當事人向正規的醫院接受鑒定。第三個,按照了正規醫院的要求,接受了傷殘鑒定檢查,但是這個鑒定依據因為其他原因或者是本來沒有達到傷殘的程度,得出的結論明顯的不充分的。第四個,已經經過了其他的法律機...
·一、醉駕吊銷駕駛證終生嗎? 一、醉駕吊銷駕駛證終生嗎?醉駕吊銷駕駛證不一定就是終生,因為可能接受的處罰就是五年以后才可以重新考取駕駛證。具體的規定如下: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明確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于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通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
·一、員工主動辭職后有沒有補償? 一、員工主動辭職后有沒有補償?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二、員工辭職的程序是怎樣的?辭職具體流程如下: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2、勞動者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在月頭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離職簽字同意。3、勞動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辦理離職手續,可能要按離職單,找各部門經理簽字同意。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開具解除...
·當事人構成違法的條件是什么 違法,是指當事人的某個行為,與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相違背,或者是當事人做出了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影響及損害了他人、社會甚至是國家利益。法律上將違法的性質和損害程度分了為行政違法、民事違法以及刑事違法三種。構成違法行為的條件,主要分為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兩個方面。要通過兩個方面的充分考慮,才能決定當事人是否構成了違法。第一個,主觀條件,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是出于惡意的,法律對善惡做出了一個明確的界限,惡意指當事人的行為是不是會對他人、社會以及國家利益造成損害的,例如故意的借錢不還,欺騙、偷竊、偽造等,這些都是惡意行為,法院就要追究他的法律責任。第二個,客觀條件,指的是當事人的這個行為是不是實際危害了他人以及社會。這個當事人是不是具有可以負擔責任能力的公民或者是組織,如果是未成年違法,有相關的未成年人法律來評定。綜上所欲,能夠構成違法的條件就是:1.當事人的行為必須是違反了法律規定。2.必須要在不同程度上損害了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3.一般情況下要有當事人的行為出現是屬于故意或者過錯的,才構成違法行為,不是過錯的...
·一、園區自離多久勞動合同會解除? 一、園區自離多久勞動合同會解除?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自離了,一般在自離之日起就解除了勞動合同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二、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1、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①試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③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④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
·食藥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是什么? 食藥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是什么?食藥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是什么?《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經2014年3月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4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管轄、立案、調查取證、處罰決定、送達、執行與結案、附則8章61條,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8日公布的《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號)予以廢止。為規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以下簡稱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規定。詳細規定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中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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