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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天捷律師事務所邯鄲分所 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東路12號帝豪雅居B座22層7-8號.電話:0310-3298656 ·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 邯鄲市人民東路208號國貿中心A座8層.電話:0310-2038185 ·河北邯鄲方信律師事務所 河北省邯鄲市人民路149號.電話:0310-3082710 ·河北中大同律師事務所 河北邯鄲市光明北大街165號.電話:0310-3063047 ·河北邯鄲十力律師事務所 河北邯鄲人民東路208號國貿中心A座8層.電話:0310-2038235 ·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 邯鄲市人民路國貿中心A座8層.電話:0310-203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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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礦區律師文集 |  | ·口頭約定的口頭合同有效嗎 口頭約定的口頭合同有效嗎一、口頭約定的口頭合同有效嗎人們往往錯誤地將合同理解為“書面合同”,認為只有白紙黑字地寫下來的才是合同。其實,除了書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頭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們日常購物時的討價還價,從法律角度看就是一個訂立合同的過程。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訂立過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于口頭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很難證明合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而對于一些較為重大的事項,還是建議盡量采用書面合同。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項,法律規定只能采用書面合同的形式,口頭合同是無效的。二、口頭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風險口頭合同是指當事人用口頭語言做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形式。合同采用口頭形式不用當事人特別指明,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更是非常普遍。凡是當事人沒有約定,法律沒有規定用特定形式的合同。都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是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必須證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關系的內容。因為口頭合同難以取證,不易認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內容,口頭締約,特別是不能即時清...
·破產清算需要多少錢?包括哪些費用 破產清算需要多少錢?包括哪些費用(一)破產費用包括:(1)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2)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3)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疇中,其基本特點是“成本性支出”。(1)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這一費用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主要包括破產案件受理費、職權調查費、公告費、送達費、法院登記申報債權的費用、法院召集債權人會議的費用、證據保全費用、財產保全費用、鑒定費用、勘驗費用,以及法院認為應由債務人財產支付的其他訴訟上的費用。破產費用所包括的案件訴訟費用必須是為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費用,不包括在破產程序進行中個別債權人因其他爭議而發生訴訟的費用。(2)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債務人對債務人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利,自破產案件受理后而喪失,債務人所有財產由破產管理人接管。當然,重整程序中債務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產管理人對債務人財產進行管理、變價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應的費用,這些費用也就是債務人財產的管理費、變價費和分配費。第一,債...
·勞動仲裁的審理期限是多久,哪些勞動糾紛可以先予執行 勞動仲裁的審理期限是多久,哪些勞動糾紛可以先予執行一、勞動仲裁的審理期限是多久1、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規定計算:(1)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的時間從材料補正之日起計算;(2)增加、變更仲裁申請的,仲裁期限從受理增加、變更仲裁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3)仲裁申請和反申請合并處理的,仲裁期限從受理反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4)案件移送管轄的,仲裁期限從接受移送之日起計算;(5)中止審理期間不計入仲裁期限內;(6)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另行計算的其他情形的。2、由于近年來勞動仲裁案件較多,仲裁員人手不足等問題,導致經常會出現超出審判期限的情形。勞動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于這種情況的案件仍有可能不予受理。...
·解除合同的法律規定和分類 解除合同的法律規定和分類合同解除是一件很常見的事,當很多人無法再繼續履行合同內容時就會選擇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律規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分類有哪些?這些問題我們將為您解答,請仔細閱讀。??一、解除合同的法律規定是什么?1、《民法典》條文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六十四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
·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效 您知道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效嗎?我們除了要知道在離婚協議書當中應該包括哪些內容,同時還要清楚在書寫的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樣寫出來的離婚協議書才是有效的。接下來,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效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由于女方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于離婚時女方往往由于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況。因此,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避免離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糾紛,建議女性在達成離婚協議前先向有關專業人士咨詢,或者請律師代表自己與男方協商,或...
·可變更合同的變更權的原則有哪些 可變更合同的變更權的原則有哪些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生效的合同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所以合同也是我們在工作和學習中維護我們個人利益的重要憑證之一。那么今天我們為您講解一下關于可變更合同的變更權以及我們應該遵循的原則。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一、什么是可變更合同的變更權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可變更合同的變更權1、合同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3、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既可以將合同權利的全部轉讓,也可以將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的,原合同關系消滅,產生一個新的合同關系,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權利部分轉讓的,受讓人做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4、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
·變更合同主體的情形和變更后的效力 變更合同主體的情形和變更后的效力一、合同主體變更的情形合同主體變更,是指合同關系中的債權人或債務人已經改變的現象,即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從發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轉讓可以分為三種情況: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合同的轉讓,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此類轉讓稱為法律上的轉讓,如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包括合同權利義務在內的遺產即移轉于繼承人。②基于法院的裁決。此類轉讓稱為裁判上的轉讓。③基于法律行為。此類轉讓稱為法律行為上的轉讓,如遺囑人以遺囑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給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轉讓人與受讓人訂立轉讓合同而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但在現實生活中,合同的轉讓通常通過雙方法律行為為之。合同轉讓有兩種情形:一是債權轉讓,即由原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新債權人,從而使新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二是債務承擔,即由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負擔債務。這兩種情況,債權人和債務人都發生了變化,債的性質和內容則沒有改變。二、合同主體變更的效力(一)合同的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仍然有...
·農村宅基地房怎么繼承 一、農村宅基地房怎么繼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準后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于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而繼承,然后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二、農村宅基地能否繼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基于身份關系無償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作為一種特殊物權,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財產,...
·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種類有哪些合同是我們與對方或者與單位簽訂的一份協議,它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我們對于自身合法權利的一個重要憑證。那么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種類有哪些呢?為了方便您了解,我們整理了這方面的資料,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一、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定義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一種.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中國《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和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消。”二、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種類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對于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當人有權訴請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補充:根據...
·拖欠工程材料款糾紛訴訟注意事項 拖欠工程材料款糾紛訴訟注意事項拖欠工程材料款糾紛訴訟注意事項一、訴訟時間的掌握企業應選擇起訴的最佳時機: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驗收并簽字蓋章后;在施工程出現拖欠或嚴重拖欠時。應當及時、準確、堅決地采取法律手段,嚴防被動起訴。二、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1、準確選擇被告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為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合同法律關系比較復雜,而且糾紛一旦產生,業主方常以質量、工期等進行反索賠抗辯,更加增加了訴訟的難度,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6號(下...
·農村宅基地怎么繼承 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對于農村而言,老人去世后,最大的遺產莫過于房產。那么,在農村,房產分為農村宅基地以及建造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然而大多數人并不知道農村宅基地怎么繼承?農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怎么繼承?接下來,我們將為您就這一問題作簡單的介紹。一、農村宅基地能否繼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基于身份關系無償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作為一種特殊物權,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財產,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后,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
·留置權和抵押權的區別,定義,特征是什么? 留置權和抵押權的區別,定義,特征是什么?一、抵押權定義: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提供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依法享有的就擔保的財產變價款并優先受償的權利。二、抵押權的特征:1、抵押權是從屬于債權的擔保物權,是就抵押物買得的價金優先受償的權利。2、抵押權不移轉抵押物的占有。3、抵押權具有物上代位性。4、抵押權人在全部債權受清償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權利。留置權定義: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留置該動產,并依照法律的規定將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后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的特征:1、留置權具有從屬性。2、留置權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權是法定的擔保物權。4、留置權只發生在特定的合同關系中。留置權與抵押權的區別:(1)設立的條件不同。留置權直接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屬于法定擔保物權;而抵押權由當事人自由設定,依雙方當事人合意而發生,屬于約定擔保物權。(2)標的物的...
·擔保活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擔保活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擔保在生活中是常見的行為,擔保活動中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同樣重要。那么您對擔保活動知道多少呢?擔保活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呢?下面就讓我們來為您介紹擔保活動相關內容吧。一、擔保活動的基本原則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條?【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條?【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擔保活動從本質上看是一種民事活動,因此進行擔保活動時,必須以民事活動基本原則為依據。二、擔保活動相關...
·留置權與抵押權誰優先? 留置權與抵押權誰優先?現實生活中,我們在與他人發生債務關系時,不僅需要提供一定的財產證明,更為重要的是需要拿出一定的財產作為擔保物。不幸的事情總會發生,我們在未能按照合同約定還款時,那么我們的擔保物就會被處理,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個擔保物上設立了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時應該如何處理?許多人對此并不是很了解,接下來,我們將為您簡單介紹“留置權與抵押權誰優先”的解決方案。一、留置權優先于抵押權和質押權受償留置權是一種法定擔保物權,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財產,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留置該財產并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本案中丁基于修車合同占有車輛,并基于維修行為就修理費對丙享有了債權,丙未按時支付修車費,丁有權留置車輛并優先受償。《物權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所以無論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的設立時間誰在前,留置權一律優先于抵押權、質押權受償.二、經依法登記的抵押權優先于質...
·破產清算終結審計報告應把握好哪些方面 破產清算終結審計報告應把握好哪些方面一、企業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時,要提供以下材料:請求破產的書面申請。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進行審計后出具的審計報告結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破產的批準文件,企業的會計報表,各項財產明細表,債權人名單。地址、金額,企業對外投資情況,銀行賬戶情況及法院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企業就進入了破產清算階段。企業進入破產清算以后,其會計主體將發生變化。自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到清算組進駐,接管企業這一時期,企業仍然作為一個會計主體,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以后,會計主體由企業變為清算組。 二、破產清算把握好三方面工作 在破產清算中,破產企業作為一個會計主體,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必須做好: (一)清查財產及債權債務縱觀破產企業的狀況,不同企業破產的原因可能不盡相同,但管理不善可能是其通病。因此,在進行破產清算時,對財產、債權債務等的全面清查十分重要,這也是關系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破產企業的財產清查由破產企業進行,企業應當接受清算組的指導。清查的內容包...
·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嗎 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嗎一、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嗎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合同違反法律。公司不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屬于侵犯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公司因未依法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員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有哪些后果后果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很多的法律隱患和風險:1、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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