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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嶺法律常識 |
·個人借貸利息多少合法? 個人借貸利息多少合法民間借貸法律認可最高利息是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二、民間借貸確實無力償還,法院會批捕抓人嗎?民間借貸,如果確實無力償還,不會被逮捕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只有在故意隱瞞財產、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情況下,法院才有可能采用司法拘留的形式(最多15天)。有財產但惡意逃避情節嚴重時,才會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但這種情況是比較少見的。民間借貸往往是以私人間的借貸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傷?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傷?出差期間突發疾病是工傷,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同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雖然在出差期間突發疾病,但并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因此,不屬因工受傷。一旦在工作時發生意外,職工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病歷。病歷如果被單位拿走,并且單位不愿拿出來讓工傷職工做勞動能力鑒定的,職工及其親屬應及時到醫院復印病歷,并加蓋醫院的病歷專用章。另外,治療工傷時千萬不要使用別人
·顯明股東將股權轉讓給隱名股東是否可以? 顯明股東將股權轉讓給隱名股東是否可以?顯明股東將股權轉讓給隱名股東是可以的,因為我們國家規定股東股權轉讓的時候是沒有做出過多的限制的,隱名股東是指為了規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出資,但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卻記載為他人的出資人。《公司法解釋(三)》將隱名股東稱為實際投資人,將名義出資人稱為名義股東。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名義股東處分其名下股權的可以參照認定為無權處分。換言之,隱名股東(實際投資人)是真正有權處分股權的人,有權轉讓股權。隱名股東轉讓股權合同的效力若為隱名出資者對外轉讓股權,需首先確定其是否具有股東身份,確定辦法和依據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東身份,則轉讓合同無效;如具有股東身份,則需要分情況對待:受讓人繼續隱名,則需要與顯名股東之間建立新的契約關系;若受讓人需顯名,則需要隱名股
·員工因能力有限被辭退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補償金 員工因能力有限被辭退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因能力有限被辭退公司不需要支付補償金,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但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
·一、重婚罪可以網上通緝嗎? 一、重婚罪可以網上通緝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一方起訴犯重婚罪的,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再逃的,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將其追捕歸案。被司法機關發現或受害人報案經查明確實構成犯罪就會網上追逃。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通緝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對具備上述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二、對重婚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
·加班工資屬于監察范圍嗎? 加班工資屬于監察范圍嗎?加班工資屬于監察范圍,我們國家關于勞動方面的監察范圍就是跟勞動有關的一切行為,但是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要求,具體如下。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3、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并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4、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實行“歸口管理、屬地管轄、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筑、交通、水利等行業,分別由所在行業的主管部門管轄。所需材料:投訴人需提供書面投訴材料,并載明下列事項1、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2、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我國《勞動法》規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平時加班
·暫予監外執行疾病的范圍是怎樣的 暫予監外執行疾病的范圍是怎樣的一、暫予監外執行疾病的范圍是怎樣的1、經精神專科醫院司法鑒定確診的經常發作的各種精神病;2、各種器質性心臟病;3、高血壓病Ⅲ期;4、空洞肺結核、反復咯血,經兩個療程治療不愈者;5、各種肝硬變所致的失代償期,如門靜脈性肝硬變、壞死后肝硬變、膽汁性肝硬變、心源性肝硬變、血吸蟲性肝硬變等;6、各種慢性腎臟疾病引起的腎功能不全,經治療不能恢復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雙側腎結核、腎小動脈硬化等;7、腦血管疾病等;8、各種脊髓疾病及周圍神經所致的肢體癱瘓生活不能自理者;9、癲癇頻繁大發作,伴有精神障礙者;10、糖尿病合并心、腦、腎病變或嚴重繼發感染者;11、膠原性疾病造成心臟功能障礙,治療無效者;12、內分泌腺激素疾病,難以治愈者;13、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者;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訴訟管轄是如何確認的?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訴訟管轄是如何確認的?1、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對債權轉讓債權人轉讓債權從法律關系的角度講,新的債權人即受讓人將取代原債權人即轉讓人的地位而成為訴訟當事人,原法律關系消滅,而產生了一個新的法律關系。在此情況下,新的債權人提起的訴訟,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關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所謂債權轉讓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根據訴訟標的或標的物所在地確定管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這樣規定,是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管轄特殊原則,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審查確定管轄案件的一個重要環節。3、債權轉讓協議管轄的原則協議管轄也叫約定管轄,是反映當事人在簽訂、履行合同前雙方解決爭議管轄問題的真實意思。由此可見,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應當遵循雙
·一般羈押多長時間批捕? 一、一般羈押多長時間批捕?一般被逮捕之后偵查羈押期限最長為7個月。1、一般情況下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超過兩個月。2、若是案件情況比較復雜,在羈押期限屆滿之前還不能終結的,則經批準后可以延長一個月。3、對于特殊情況下的案件,到了期限之后不能偵查終結的,經過批準后還可以再延長兩個月。4、可能對嫌疑人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的,如果延長的偵查羈押期限屆滿還不能終結的,則經過批準后可以再延長2個月。5、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對犯罪嫌疑人可延長的偵查羈押期限,按照刑訴法第126條在刑訴法第124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6、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刑訴第126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
·2023老人怎樣立遺囑才有效? 老人怎樣立遺囑才有效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規定,老人立遺囑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即為有效:(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二、老年人立遺囑要注意哪些問題第一,是否需要立遺囑。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說,自己不立遺囑時,遺產繼承由國家法律的規定,這叫做法定繼承。所以遺囑不是每個人必須要立的。第二,立遺囑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繼承的規律,根據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讓某個繼承人多繼承遺產,或者將某個法定繼承人排除在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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