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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區法律常識 |
·持刀傷人輕傷一級賠償金怎么計算? 持刀傷人輕傷一級賠償金怎么計算?輕傷一級是刑事案件方面的鑒定標準,在主張民事賠償時,需要另行進行傷殘鑒定,級別從一級到十級,十級是最輕的。輕傷一級對應的傷殘基本是七到九級。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二、持刀傷人的刑事處罰標準是什么?持刀傷人很可能觸犯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
·假想防衛下的意外事件會承擔法律的責任嗎? 假想防衛下的意外事件會承擔法律的責任嗎?如果確實是意外的情況,那么就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屬于假象防衛,對于假象防衛處理結論有三個1不認為是故意犯罪,理由是行為人主觀上有防衛之心而無犯罪之意2如果有過失,按照過時犯罪處理,這個案件就屬于過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確實沒有過失,認定為意外事件,無罪。二、假想防衛的原則刑法理論上,對假想防衛的處理有不同的觀點,比較通行的觀點認為,假想防衛不可能構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構成過失犯罪,也可能屬于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1、假想防衛不應以故意犯罪來處理。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為前提條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又是以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具有
·不服管轄權移送上訴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不服管轄權移送上訴需要提交哪些證據?不服管轄權移送上訴不需要提供一份上訴狀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的材料。由于它是原受理案件法院自行就管轄權進行審查的結果,此時尚未有任何一方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且原受理法院在移送案件時并未就管轄權作出生效的法律文書。二、管轄權異議成立時法院的處理1、法院對管轄權異議審查后,認為異議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若有管轄權的法院為兩個或以上時,法院則依職權逕行移送至其認為合適之法院。這種做法,遭到理論界的批評,認為這種做法剝奪了原告選擇管轄法院的權利,也違背了民事訴訟的肇始由原告發動的原理。對異議成立時的處理,也可納入到附帶訴訟模式中去,在詢問當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決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移送的法院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依管轄法院由原告選擇的原則處理,采納原告的意見。2、受訴法院收到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后,應當認
·政府執法部門的各項罰沒款最高是多少? 政府執法部門的各項罰沒款最高是多少?政府執法部門的各項罰沒款最高是66.33億元人民幣,罰沒款和罰款不一樣,但是屬于罰款的一部分。各級執收、執罰部門和單位所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罰沒收入適用的預算科目,按財政部的有關規定通過應繳預算款核算。二、非婚生子罰款屬于罰沒款嗎此類處罰屬于罰款而不是罰沒款,根據當地的人均收入來看,還要看是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才能定。非婚生育不會罰款,但是會征收社會撫養費。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
·結婚后父母還貸款屬于夫妻財產嗎? 結婚后父母還貸款屬于夫妻財產嗎結婚后父母還貸款屬于夫妻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必要條件夫妻或擬結為夫妻的當事人,訂立財產約定要產生法律效力,必須具備一般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有效要件。第一,當事人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夫妻財產約定的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由于我國法定婚齡大大高于成年年齡,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所以當事人無論是婚前訂立夫妻財產約定或者婚后訂立夫妻財產約定,都不會涉及未成年問題。當事人在訂立夫妻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否查看證據嗎? 一、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否查看證據嗎?1、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材料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律師摘抄、復制的材料應當保密,并妥善保管。2、會見和通信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經過檢察機關批準,會見時檢察機關也不應派員在場。辯護律師與犯罪嫌疑人通信,但其內容不得向犯罪嫌疑人提及可能妨礙偵查的有關同案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友的情況。3、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經本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收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但事先應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同意。律師可以向證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收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但應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并在調查筆錄上記明。律師在調查、收集案件材料時,可以錄音、錄像。對被調查人錄音、錄像的,應征得被調查人
·一、離婚后店鋪財產屬于共同財產嗎? 一、離婚后店鋪財產屬于共同財產嗎?離婚后店鋪財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實際而定,如果是婚后兩者購買的店鋪則屬于共同財產,另外店鋪所產生的收益顯然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在離婚的時候應該就經營收入依法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審查起訴書發放的意義是什么? 一、審查起訴書發放的意義是什么?審查起訴告知書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經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將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二、法院如何審查起訴書人民法院對于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應當在收到起訴書以后,指定審判員書面審查以下內容:1、案件是否屬于本院管轄;2、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犯罪事實、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情節是否明確;3、起訴書是否載明被告人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種類、羈押地點、是否在案以及有無扣押、凍結在案的被告人的財物及存放地點: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訊處,為保護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應當單獨移送被害人名單;4、是否附有起訴前收集的證據的目錄;5、是否有能夠證明指控犯罪行為性質、情節等內容的主要證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時間開始計算嗎?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時間開始計算嗎?不是以宣布時間起算。正確的計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為計算單位而且期間開始之日不算在期間以內,即從期間開始的次日計算。期間的屆滿以法定期間日數的最后一日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兩天,從第2日開始計算,期限屆滿日期為4月4日;如果延長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屆滿日期為4月8日;如果延長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從4月4日延長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屆滿日期為5月1日。二、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
·酌定量刑情節從輕還是減輕處罰? 酌定量刑情節從輕還是減輕處罰?一、酌定量刑情節從輕還是減輕處罰?酌定量刑情節不是從輕也不是減輕處罰,而是由審理案件的司法機關,根據已經收集到的證據,判斷犯罪行為人的犯罪類型,繼而對其施加刑事的處罰。若是對社會有很大的危害,即使其書寫了辯護詞,也不會產生從輕處罰的效果。二、法定量刑情節1、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第24條第2段前段)。2、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1)犯罪較輕且自首的(第67條第1段后段);(2)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第351條第3款)。3、應當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1)防衛過當(第20條第2款);(2)避險過當(第21條第2款);(3)脅從犯(第28條);(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第68條第2款)。4、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造成損害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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