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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區法律常識 |
·保險責任(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監護人責任保險的 保險責任(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監護人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法律上認定的,年齡不滿18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為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讀的學校、幼兒園或其他組織。由學校、幼兒園為其在讀的學生統一投保監護人責任保險時,可出具一張保單來承保。(二)保險責任監護人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是:在保險期限內,由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保險人負責賠償的其他費用包括:一是被保險人因與索賠方為賠償責任的確定進行仲裁或訴訟而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但必須事先得到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保險人不予
·一、北京社保補繳辦理時間限制嗎? 一、北京社保補繳辦理時間限制嗎?是有時間限制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
·一、起訴離婚財產和債務怎么分? 一、起訴離婚財產和債務怎么分?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
·刑訴法的近親屬指什么人? 一、刑訴法的近親屬指什么人?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刑事案件庭審程序是怎樣的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庭的審判程序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一)開庭開庭是法庭審理的開始,其任務是為完成實體審理做好程序上的準備。(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是法庭審判的核心階段。在這一階段,合議庭要在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等的參加下,通過提出證據和對證據進行質證,當庭調查證據,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為法庭作出正確的裁判提供事實根據。(三)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是指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依據法庭調查中已經調查的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對證據有何種證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責輕重、應否處刑和如何處罰等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理由,在法庭上當面進行論證和反駁的訴訟活動。
·一、醉駕被關進看守所都干什么? 一、醉駕被關進看守所都干什么?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包括自學和集體教育,自學的話在有些條件比較好的拘留所是有圖書館或者期刊館的,可以借書來看,集體教育的話就是會組織您一起學習法律常識。醉駕屬于刑事犯罪,公安機關發現時會先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
·一、摩托車醉駕和小車醉駕同不同? 一、摩托車醉駕和小車醉駕同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根據國家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的規定,機動車類型有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專用汽車、有軌電車、二輪摩托等10多種類型。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以危險駕駛入刑,在定罪量刑上,并不因為行為人駕駛的是二輪摩托,還是四輪轎車或大型貨車而有所區別。二、醉駕怎樣處罰(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劃痕險出險一次第二年保費會有影響嗎? 劃痕險出險一次第二年保費會有影響嗎?車子劃痕險賠償后,不達上限,不會影響第二年的車輛保險費。劃痕險全稱車身劃痕損失險,家庭自用車輛、非營業車輛可投保,是指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車輛發生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表面油漆單獨劃傷,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負責賠償。一般保險公司對劃痕險有15%的免賠。而且劃痕險分保額,最低兩千還有五千等等。每次賠付后,相應沖減保額。劃痕險是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即需要在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情況下方可投保,不可單獨投保。其出險次數是計入當年出險總次數當中的。在年度保單內是不限制次數的,賠償額度不能超過保額限制。建議車主考慮一次性處理所有劃痕,不必每次因為一點小傷報案,因為次數也會影響次年續保的優惠幅度。劃痕險保險理賠:如果車子出現無刮擦、碰撞痕跡時的單獨劃痕,就可以由劃痕險來賠,但是要是在行駛過程中出現的碰撞、刮擦而導致的汽車漆面的劃痕,就不
·一、醉駕證一定要吊銷5年后再考嗎? 一、醉駕證一定要吊銷5年后再考嗎?是的,別無他法,只有五年后再考。因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醉駕后駕駛證吊銷五年后再考,需要持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到車輛管理所填寫申請表申請。二、醉駕怎樣處罰?(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
·法律中劃痕險出險影響保費嗎 劃痕險出險影響保費嗎車險費改后,出險次數會影響下一年的車險保費。劃痕險是車損險的附加險,要在投保車損險的基礎上才能投保。劃痕險同其他保險一樣,只要出險就會記錄在整個年度的出險記錄中,來年的保費就沒有相對的優惠折扣了。劃痕險出險次數會算入當年總出險系數中,出險次數越多,下一年保費越貴。劃痕險出險是會影響劃痕險第二年的折扣的,車主們要注意的是在面對劃痕的問題上要謹慎處理,盡量安全駕駛,能不產生劃痕盡量保證車輛的完好程度,而且一年之內車輛的劃痕險出險次數太多,保險公司就會拒絕承擔車輛的保險,所以說我們車主一定要正確的對待劃痕險出險,不要刻意或者有意的去造成車輛的劃痕險出現次數。所以如果愛車被劃的程度并不影響整體的話,不太建議出險。劃痕險全稱車身劃痕損失險,當保險車輛發生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表面油漆單獨劃傷,保險公司可按實際損失負責賠償。劃痕險是車損險的一個
·民事二審上訴流程是怎樣的 民事二審上訴流程是怎樣的民事二審上訴流程是怎樣的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證據交換;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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