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熱心律師
|
| |
馬杭街道婚姻家庭律師 婚姻┊遺產┊房產┊子女┊物權┊財產... |
|
馬杭街道公司經濟律師 公司┊合同┊債務┊金融┊投資┊建筑... | |
| 誠邀加盟 |
馬杭街道民事權益律師 借貸┊勞動┊交通┊維權┊醫療┊賠償... |
|
馬杭街道刑事辯護律師 會見┊取保候審┊出庭辯護┊緩刑┊減刑... | |
| 誠邀加盟 |
馬杭街道知識產權律師 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竟業限制... |
|
馬杭街道積極律師 社區參與活躍┊熱心幫助他人... |
|
誠邀加盟 |
武進區法律常識 |
·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是什么? 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是什么?關于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期貨公司行政許可公開透明度,加強對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變更股權的監管,促進期貨公司規范健康發展,根據《行政許可法》、《公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入股期貨公司的股東應當具備履行股東權利和義務的能力,入股時不存在未實際開展業務、停業、歇業、被托管、被接管、重整、解散、破產清算、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影響履行股東權利和義務的情形。第四條入股期貨公司的股東應當具備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能力,入股后股權權屬應當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的情形。未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
·工人工傷責任該如何劃分 勞動者受傷后,必須首先確定是否屬于工傷范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發生事故,在工作場所內受傷的;(二)工作前、工作后在工作場所進行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或者最后工作時發生意外受傷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職業病;(五)在外出工作期間或者下落不明的情況下,由于工作或者事故造成的傷害;(六)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通勤傷害事故;(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工傷成立后,實行無過錯責任賠償。勞動保障部門確定后,工人有權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工人的社會保險基金將支付如果雇主沒有支付工人傷害保險費用。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作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嗎? 本次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出現本身并不能構成不可抗力,但隨后政府出臺的延長春節假期及復工延長通知,屬于不可抗力。《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所謂自然現象通常是指:水災、旱災、暴風雪、地震等;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大面積爆發,國務院發布的延長春節假期及各地政府發布的推遲復工通知,普通企業都需要遵守,這屬于政府禁令范疇。因此,對于延長春節及推遲復工屬于不可抗力。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
·二手車重復抵押犯罪嗎 關于重復抵押是否犯罪這個問題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嚴重可能涉嫌犯罪?!稉7ā返谌鍡l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資產辦理了抵押登記后,又繼續抵押,后來的抵押未進行登記,隱瞞了已經設定抵押的事實,可能構成詐騙罪。購買正規的抵押車只相當于購買了一部車輛的長期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不過新的司法解釋是已經擁有物權:機動車等特殊動產物權變動,是交付即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但只要有正規牌照和手續,就可以通行全國,有委托書可異地年審,有行駛證可以買保險,有抵押(質押、租賃)合同可以基本保證購車者的權益。在購買抵押車時,最重要的首先要問清楚這輛抵押車是什么原因抵押的,如果是網上的盜搶車輛和租賃車輛,公安機關一般會介入。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是什么?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根據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除此之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但企業應該盡量少裁員或者不裁員,穩定勞動力市場。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1、勞動
·法人代表變更需要股東準備什么材料? 法人代表變更需要股東準備什么材料?一、公司變更法人代表流程根據《公司法》第13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二、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
·工傷責任中事實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工傷責任中事實勞動關系如何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是相對于由勞動合同調整的勞動關系而言的,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在建立勞動關系或變更勞動關系時,沒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符合確立勞動關系的其他構成要件,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雙方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勞動關系的狀態。事實勞動關系,是在勞動法調整范圍內,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勞動關系??紤]到我國目前的勞動就業狀況,我國勞動立法承認并保護事實勞動關系。《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也作出類似解釋。這是我國目前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規定。但
·口頭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口頭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采用口頭形式締約,但與書面合同相比,口頭形式的合同由于缺乏書面依據,一旦發生糾紛,當事人就合同關系的存在和內容等舉證較為困難。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宜通過證人證言、締約相關事實等對口頭協議的效力進行審查。中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均允許當事人采用口頭的形式締約,即運用語言對話的方式訂立合同?!睹穹ㄍ▌t》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是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逗贤ā返?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可見,口頭協議是合同形式中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實踐中,即時結清的買賣、服務和消費合同多采用口頭形式。有關合同形式問題,中國的立場與國際通行做法基本一致,采取國際
·口頭約定和書面合同以哪個為準 口頭約定和書面合同以哪個為準書面合同與口頭約定都是生活中常見的,口頭約定是當事人只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一般來說比較隨意。書面合同是指以文字為表現形式的合同形式,相對來說比較正式。但兩種合同約定形式都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既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口頭約定沒有可以證明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憑證,如果一方不按約定履行,則另一方取證和舉證都非常困難?,F實生活中,絕大多數合同是以書面形式訂立,因為書面合同最能直觀明確合同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等。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解決合同糾紛的依據是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書面合同書或其他書面文件資料等。故建議合同當事人注意保存好所有的與合同有關的書面證據,以便在發生糾紛時可以舉證。所以,口頭約定和書面合同本身并不沖突,不存在誰對誰錯的問題,但一旦發生糾紛,口頭約定舉證困難
·工傷受傷者是否有責任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事故受傷的,視為工傷。也就是說,只要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傷事故中的“三要件”,無論工傷的責任是屬于雇主、他人還是勞動者本人,都可以歸為工傷。同時,該條款并沒有將工人是否存在主觀過錯作為確定工傷的條件。因此,我國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被認定為工傷,就不需要追究工傷責任人的責任。因為工作環境本身就是危險的,所以很難完全避免對工人的傷害。因此,工傷保險在對工傷職工進行賠償時,如果不追究受害人的責任,就應該依法進行賠償。同時,工傷事故的責任和原因與工傷保險的待遇無關。工傷待遇和工傷后的傷殘補償是對工傷造成勞動者經濟損失和工作能力損失的補償。因為即使工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了工作事故,也不是自愿的。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