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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被騙了100能報警嗎 微信被騙了100能報警嗎微信被騙幾百塊報警有用嗎?沒有用。詐騙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體數額,根據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間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
·網絡通訊的迅速發展,一方面方便了人們的交流溝通,另一方面也為 網絡通訊的迅速發展,一方面方便了人們的交流溝通,另一方面也為各種類型的詐騙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詐騙工具。現在很多人,都喜歡通過附近的人加陌生網友,企圖擴大自己的交流圈,卻往往一不小心就上當受騙了。那么,微信被騙了50報警有用嗎?詳情參考下文。一、詐騙罪的立案標準1、《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
·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法律后果是什么?人們在購買商品房時,往往容易忽視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這一環節。可能有的人就算知道這一環節,也覺得辦不辦也沒什么區別。但是我們今天可要提醒您了。接下來我們將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法律后果的內容,看完之后相信您會對土地使用權產生應有的重視。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人們通常將購買商品房關注的焦點放在房屋質量及房產所有權證上,而忽略了另一項重要權利,即房產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于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并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
·一般民事訴訟時效為幾年 一般民事訴訟時效為幾年一、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幾年民事訴訟時效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之日起3年。中間因不可抗力中斷的,不可抗力消失后繼續計算。中間提起提起訴訟,主張權利或者債務人同意履行,訴訟時限重新計算。民事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但是下列情形民事訴訟時效是一年:1、身體受損害的要求賠償的2、出售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3、延付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壞的。二、什么是民事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勝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三、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
·醫患保密的意義是什么? 醫患保密的意義是什么1、有利于完善相關立法,切實保護患者合法權益根據上述所提到的相關規定,并且與國外發達國家對隱私權的保護相比,我國法律中對于隱私權其實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大多都是從名譽權著手的。而且,在一些醫療法規、規章中,患者隱私權概念比較模糊,畢竟臨床醫療中,很多因素是不好掌控的,怎樣算是侵犯患者隱私,這類案例應該如何解決等問題沒有一個健全的法律來規范。因此,保護患者隱私,尊重患者隱私權有利于我國相關立法更加完善。當患者在接受醫療行為時,其內心是非常脆弱的并且承受非常大的精神壓力,如果我們更加注重尊重保護隱私,會從心理上打動患者,幫他排除沒必要的擔憂。因此,從法律、心理上著手,更加切實地保護了患者的合法權益。2、有利于減少醫療糾紛,建立和諧醫患關系很多情況下,醫生在為患者進行診治時,或多或少會涉及到患者隱私,而患者也會擔心醫生是
·微信被騙錢了咋辦 微信被騙錢了咋辦一、微信詐騙的方式1、盜取微信號詐騙。通過盜取微信賬號、綁定微信的QQ號碼以及手機號碼等方式,詐騙者冒充家人聯系,并以各種理由要錢。利用二維碼詐騙。說到微信詐騙有哪些手段,二維碼詐騙的事真的太多了。詐騙者以商品為誘餌,給顧客返利或者降價,再發送商品二維碼,實則木馬病毒。一旦安裝,木馬就會盜取應用賬號、密碼等其他個人隱私信息。2、微信假公眾賬號詐騙。詐騙者在微信平臺上取類似于“交通違章查詢”這樣的公眾賬號名稱,讓你誤以為這是官方的微信發布賬號,然后再進行詐騙。要提醒各位,對于各類公眾賬號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雙眼,多方求證真偽,尤其不要隨意進行網上交易。3、利用微信進行感情詐騙。詐騙者一般裝成高富帥或者白富美,搭訕單身男女,在騙取感情上的信任后,進而以借錢、商業資金緊張、手術等為由騙取錢財。既然知道微信詐騙有哪些手段會有這個,建議
·微信被騙怎么才立案一、微信被騙立案標準 微信被騙怎么才立案一、微信被騙立案標準程(一)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對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開始。接受立案材料,應當注意以下幾點:1、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都應當接受下來,然后依法處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推諉。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3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這里“緊急措施”是指保護現場、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證據等措施。2、報案、控告和舉報可以用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刑事訴訟法第85條第1款規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
·醫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項 醫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項患者仍要承擔舉證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是否患者就不需要舉證呢?對此,有關法律專家表示,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舉證。作為病人或其家屬,還要承擔醫療行為的違法性和醫療行為造成損害的舉證責任。具體而言,在病人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仍應承擔的基本舉證義務包括: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在被告醫院就診或手術過,比如病歷;證明醫院的診治給自己帶來了哪些不良后果、造成了什么損失,比如傷殘鑒定等.對于醫療機構來說,舉證責任倒置也并非所有舉證責任全部由醫療單位來承擔。醫療機構承擔兩種責任,一種是因果關系推定責任,在這種案件中,只要原告(患者)能夠證明自己受到醫療行為的侵害,則法律推定這種損害與醫療行為有因果關系,除非醫療機構能夠科學地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無必然的因果關系。另一種是過錯推定責任,這時只要原告(患者)能夠證明自
·醫患糾紛保險真的有用嗎 醫患糾紛保險真的有用嗎?醫患糾紛是近年來越演越烈的一個現象,3月23日剛剛發生的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被殺惡性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其實,除了這種極端的惡性事件,更多醫患糾紛是經濟糾紛。而醫療責任保險是有效緩解這類醫患糾紛的重要途徑。一位醫生表示,醫療本身就是高風險行業,包括手術在內的各種醫療服務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超出人力所能控制范圍的風險。不難設想,假如所有的醫療風險都要由醫院甚至醫生個人來承擔,恐怕不會有人敢去行醫。從這個意義上說,只有通過制度化的設計來盡可能分化風險,醫療才不至于受限于不可預期的風險。事實上,當下的醫療糾紛甚至“醫鬧”現象,更加劇了醫療行業的風險,不可避免地讓醫護人員心生畏懼,而這顯然不利于醫療行業的發展,同樣也不利于患者。某種程度上,醫療糾紛問題其實將醫療風險的化解提上了更緊迫的日程。化解風險最直截了當的手
·醫患糾紛調解和司法訴訟區別是什么? 醫患糾紛調解和司法訴訟區別是什么?一、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我國衛生行政部門是政府的一級職能部門,其職責主要是貫徹實施政府的衛生方針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衛生行政部門參與處理解決醫療糾紛是由其職責所決定的,當醫療機構和患者單獨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以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協商解決。2002年9月1日,國務院頒布了《醫患事故處理條例》,把衛生行政部門調解作為解決醫療糾紛的必經程序,即發生醫療糾紛后,必須先經過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政調解,否則不得提起訴訟,使衛生行政部門的調節成為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優點:通過衛生部門調解解決醫療糾紛的優點主要是:其一,快速方便。作為行業主管機關,衛生行政部門所具有的專業認知能力是其他糾紛解決機制所不具有的;其二,節約費用。衛生行政部門解決醫療糾紛是職權行為,費用較低甚至不產生費用;其三,效力較強。行政裁決一經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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