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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縣法律常識 |
·女的犯重婚罪怎么判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責任有以下規定 女的犯重婚罪怎么判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責任有以下規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撤訴后對方不賠償怎么辦撤訴后如果還在上訴期限內的話還可以上訴;如果撤訴后在上訴期限以后上訴,法院是不預受理的。重婚在中國《婚姻法》第十條中被規定為“婚姻關系無效”列。而婚姻關系無效的法律后果,盡管現今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但都離不開對重婚者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這兩種懲罰方式。法律依據: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根
·什么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什么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一、什么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一般就是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然而,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其他應當歸一方財產的,應包括:(1)夫妻一方從事職業、工作和業余學習、興趣、愛好等專用的財產;(2)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3)一方具有人身性質的補助金、人身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4)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獎章等;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特殊情形1、
·勞動爭議解決的四種途徑分別是什么 勞動爭議解決的四種途徑分別是什么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條例》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種方式和程序解決其爭議:1、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當然,協商解決并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只是國家對當事人自行解決勞動爭議這種方式予以認可。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并有權申請調解或仲裁。2、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此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從當事人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未達成協議,則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60至9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當事人不愿調解或調解達成協議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3、勞動
·行政訴訟判決結果類型? 行政訴訟判決結果類型有哪些一、行政訴訟判決結果類型有哪些第一審行政判決書的判決結果有:1、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2、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3、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職責;4、判決被告履行給付義務;5、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6、判決確認行政行為無效;7、判決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8、判決變更處罰數額;9、判決被告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10、判決給予補償。二、行政訴訟的效力范圍是怎樣的行政訴訟法的效力范圍,是指行政訴訟法在怎樣的空間范圍和時間范圍內,對哪些人和事具有適用的效力,具體包括行政訴訟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對人的效力和對事的效力。(1)空間效力空間效力又稱地域效力,行政
·管轄權異議應提交的證據是什么 管轄權異議應提交的證據是什么管轄權異議的證據主要涵蓋幾個方面即可。1、能證明訴訟標的的發生地點的證據;2、證明受理法院無權管轄此訴訟標的的法律規定即可。二、管轄權異議證據的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必須是本案的被告;(2)必須在法定的答辯期間內(被告自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審議。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法院應當進行審查。對當事人的異議未經審查,或者審查后尚未作出決定的,不得進入對該案的實體審理。經過審查,當事人對管轄權的異議成立的,受訴法院應當作出書面
·狀告重婚罪些什么證據? 一、狀告重婚罪些什么證據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二、重婚罪如何收集證據?在確定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后,就可以選擇性的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了。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
·一、遺產分配比例? 一、遺產分配比例有哪些情況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條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接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2、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遺產,這些特殊情況是指:(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繼承人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或其他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其起碼的物質生活條件。缺乏勞動能力是指繼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備勞動能力或因年邁、疾病等塬因而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2
·誹謗罪要件包括了哪些? 誹謗罪要件包括了哪些(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足以貶損他人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向公眾公開擴散。方式可以是言語散布,也可以通過圖畫、報刊、微信、QQ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嚴重的才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
·房子抵押登記在哪里辦理 房子抵押登記在哪里辦理一、房子抵押登記在哪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在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關的資料,比如說抵押登記表、房屋所有權證、抵押合同、貸款合同、身份證、評估報告等,同時辦理抵押登記還需要審核,因此并不是當天提交申請,當天就能出結果。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流程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1、抵押登記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3)抵押合同;(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2、受理申請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
·監護權終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監護權終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4、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于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5、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7、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二、誰可以申請撤銷不合格父母的監護權1、未成年人的其他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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