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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揚州工傷律師致力于工傷保險制度研究和工傷維權實踐,為工傷職工提供專業的工傷法律服務。
揚州工傷律師精通勞動法,專業為當事委托人提供工傷賠償、勞動糾紛訴訟、勞動工傷訴訟等工傷案件代理服務,尤為擅長工傷索賠, 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揚州工傷律師提供揚州公司法律顧問服務、工傷賠償鑒定標準、勞動仲裁、工傷認定服務。
●揚州工傷律師談工傷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范圍作出了規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揚州工傷律師談工傷認定申報程序
一、職工發生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復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5、屬于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其它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2)、屬于上下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職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3)、屬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屬于借用、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并由勞動..所在單位申報并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勞動..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職工名單(需經雙方單位蓋章確認);
(5)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證明、直系親屬..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在接到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后,認真審查,對材料完整、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并報送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認定;對不符合工傷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遇到工傷認定問題,可以聯系揚州工傷律師幫助處理。
●揚州工傷律師談勞動者工傷應如何維權
1、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3、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揚州工傷律師建議,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
5、接受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
6、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揚州工傷律師幫您維權
.。
●揚州工傷律師談何謂職業病?
職業病是指由于職業原因而導致的勞動者健康遭受損害,形成某種帶有明顯職業特點的病癥
.。“職業病不同于一般疾病,它是在生產過程中伴生的人為疾病”。 例如,在張海超開胸驗肺一案中,他所得的是塵肺,這種疾病在采礦、磨料等行業較為常見,而在普通人群身上卻很少見。為此,國家將某些疾病作為職業病來看待,將其視作從事某些行業的勞動者所得的疾病,如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此外,“衛生部于1972年首次公布職業病14種,1987年增至99種,2002年根據新修訂的職業病目錄為10類115種,中國成為目前世界上法定職業病種類最多的國家。” 根據2007年衛生部報告,我國現有1600多萬家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其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從業人群達到2億多人,其中農民工占1.4億多
.。 足見我國職業病情況是比較嚴重的。
●揚州工傷律師談協議工傷免責條款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詐騙、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確認
.。
一些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約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工傷自理”,即發生工傷的由勞動者自己承擔責任,用人單位概不負責;或者約定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內容。揚州工傷律師認為,盡管勞動者簽訂了此類合同,但這種合同條款由于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因此屬于無效條款。
●揚州工傷律師談工傷保險基金的代位追償權
代位追償權是法律賦予工傷保險基金的權利
.。《侵權責任法》第37條及《最高人民.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均明確規定了第三人侵權的民事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社會保險法》第42條規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其實質是為保障工傷職工的權益,使工傷職工及時得到醫療救治,該先行支付屬于墊付性質,并不意味著工傷醫療費用支付主體的改變
.。因此,工傷保險基金在先行支付醫療費用后,依法取得向實際侵權責任人進行追償的權利
.。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或者居民(以下簡稱個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傷病的,其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按照確定的責任大小依法承擔
.。超過第三人責任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規定中應當由第三人支付的醫療費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在醫療費用結算時,個人可以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傷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到個人根據第四條規定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審查個人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等情況,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對于個人所在用人單位已經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且在認定工傷之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醫療費用,并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退還先行支付的費用;
(二)對于個人所在用人單位已經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在認定工傷之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無先行支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醫療費用;
(三)對于個人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且在認定工傷之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依法支付超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醫療費用,并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償還先行支付的醫療費用。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不支付其余部分醫療費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四)對于個人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在認定工傷之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無先行支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依法支付全部工傷醫療費用;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不支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
個人因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單位請求賠償需要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者工傷保險待遇的原始票據等證據的,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索取復印件,并將第三人或者用人單位賠償情況及時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
個人已經從第三人或者用人單位處獲得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者工傷保險待遇的,應當主動將先行支付金額中應當由第三人承擔的部分或者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退還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或者工傷保險基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單位追償。
個人拒不退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從以后支付的相關待遇中扣減其應當退還的數額,或者向人民.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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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協議書沒有公證具有法律的效益嗎?
一、
離婚協議書沒有公證具有法律的效益嗎?
離婚協議書不是必須公證才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在
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所達成的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
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
離婚(
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
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的,準予
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
離婚,須得.
解除合同的條件和訴訟時效分別是怎么樣的?
解除
合同的條件和訴訟時效分別是怎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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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
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
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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