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走私、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決定》(1990.12.28)
單位有本決定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對單位判處罰金或者予以罰款,行政主管部門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執照。
七、淫穢物品和走私、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違法所得以及屬于本人所有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沒收的淫穢物品,按照國家規定銷毀。罰沒收入一律上繳國庫。
八、本決定所稱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
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
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淫穢物品的種類和目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
國務院《關于嚴禁淫穢物品的規定》:
二、查禁淫穢物品的范圍是:具體描寫性行為或露骨宣揚色情淫蕩形象的錄像帶、錄音帶、影片、電視片、幻燈片、照片、圖畫、書籍、報刊、抄本,印有這類圖照的玩具、用品,以及淫藥、淫具。
三、查禁淫穢物品的上作,既要堅決、認真,又不要擴大范圍.。夾雜淫穢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藝作品,表現人體美的美術作品,有關人體的生理、醫學知識和其他自然科學作品,不屬于淫穢物品的范圍,不在查禁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