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節
量刑時需重點考慮行為是否“情節嚴重”。以下情形通常被認定為情節嚴重,從而適用上述刑罰:
攜帶槍支或者手榴彈的;
攜帶爆炸裝置的;
攜帶炸藥、發射藥、黑火藥五百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二十米以上的;
攜帶的彈藥、爆炸物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爆炸或者燃燒,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如攜帶數量較大、多次違法、在敏感場所攜帶等)。
如果情節顯著輕微(如攜帶數量極少、未進入公共場所、主動交出且未造成危害),可能不認定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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