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性采礦罪的量刑主要根據礦產資源破壞程度、犯罪情節及主觀過錯綜合判定,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一般情節
采取破壞性開采方法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司法實踐中,若破壞價值在50萬至100萬元以上,或涉及國家規劃礦區、特定保護礦種等情形,可能面臨更嚴厲處罰。
特別嚴重情節
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達到以下標準的,處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破壞價值在250萬元以上;
涉及國家規劃礦區、重要價值礦區或特定保護礦種,且破壞價值在125萬元以上.。
此外,若存在以下情節可能加重處罰:
二年內曾因非法采礦受行政處罰仍實施犯罪;
破壞行為導致生態環境特別嚴重損害;
采用暴力威脅手段抗拒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