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策劃、準備實施恐怖活動,但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以組織、領(lǐng)導(dǎo)、參加恐怖組織罪定罪處罰.。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策劃、實施恐怖活動:如發(fā)起、建立恐怖活動組織或訓(xùn)練營地,進行體能、技能訓(xùn)練;
宣傳、傳播暴力恐怖思想:通過語言、文字等方式煽動實施恐怖活動;
籌備暴力活動:制造爆炸物、設(shè)計行動計劃、準備作案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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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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