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
對故意毀壞財物罪相關情節的理解
1、追訴標準: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情節認定:
什么是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沒有具體的規定。司法實踐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評價:
所謂“嚴重情節”,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出于嫁禍于人的動機等;。
“特別嚴重情節”,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